上部 5.確認身份(第4/10頁)

“當然明白。”

“他發現其中一個沒完全關好,抽屜口有條縫。通常存放屍體的抽屜都是密封的,除非是有人動過,否則不會有這種情況。於是,他就打開了那個抽屜,裏面是空的。”

“他每天都檢查那些抽屜嗎?”谷平道。

“問得好。”黎江笑道,“問題就在於,他說他是每天檢查的,可我懷疑事實並不是這樣。有時候,一個星期都不會有人去停屍房,你說他們怎麽可能按照章程每天去檢查?所以,他是4月28日發現屍體不見的,可也許實際上好幾天之前,屍體就已經失蹤了。”

“那麽最後一次有人看見那具屍體,是什麽時候?”

黎江開始細數屍體發現和失蹤的過程。

“4月3日,屍體在C區荷花池公園被發現,4月5日,法醫報告出爐。哦,對了,法醫報告後面有王夢的簽字,說明她也參與了屍檢。4月10日,有人來認屍,經確認,死者不是對方要找的親人。所以……”

“所以最後一次有人看見那具屍體,是在4月10日。”谷平問。

黎江沒有馬上回應他,因為烤肉和漢堡上了桌。

“天哪,這是什麽東西!我得分三次才能吃完。”黎江望著面前的漢堡大為驚嘆。

“呵呵,所以48元其實並不貴。”谷平笑著說,一邊將酸辣醬推到他面前,“你可以澆一點醬汁混著吃。”

“好吧,我試試。”黎江一副無從下手的模樣。

谷平若無其事地咬著漢堡,問道:“如果有人想從停屍房把屍體偷出去,那也是挺麻煩的,他怎麽運啊。”

“不錯。所以一定有內奸。”黎江將漢堡中的烤肉塞進嘴裏,津津有味地吃了起來,“其實,C區警察局已經開始調查這件事了,他們認為問題就出在4月20日。那天晚上,看守停屍房的工作人員老李被人下了藥,從晚上八點一直睡到上午八點,當中沒有醒過。”

“可是就算藥倒了老李,也得經過外面的重重關卡吧……”

“什麽重重關卡!你以為那邊是我們市局大樓嗎?”黎江道,“你沒去過C區警察局,警察局有兩棟樓,前面那棟A樓是辦公樓,後面那棟B樓是停屍房和法醫科。B樓後面是一堵墻,墻外面就是街道。”黎江用餐桌上的杯子和碟子演示他所說的位置,“停屍房在底樓,小偷只要把屍體偷出來,扔過那堵墻就行了。可實際上更簡單。那個內奸,我們假定他是X,X先藥倒了老李,然後,他找了個幫手從停屍房把屍體運出來後,搬上了一輛車。在4月20日那天晚上,有一輛快遞公司的車進過C區警察局的大門,它在B樓門口停了大約5分鐘。”

“快遞公司?”谷平覺得不可思議,“那邊的門衛是怎麽回事?怎麽能讓快遞公司的車開進去?”

黎江長嘆了一聲。

“這不是第一次。快速公司的車經常進去那裏。而且,通常法醫科收快遞,或寄快遞,門衛都不會過問,也不會檢查,因為誰也不知道那是什麽。”

這倒提醒谷平了。通常,如果法醫科要快遞什麽東西,市局大樓底樓的保安也會打電話讓他下來自己去拿,只不過,不管他是發快遞還是接快遞,他的一舉一動都在保安科的監控下。難道C區警察局沒有監控系統嗎?

黎江已經看出他在想什麽了。

“4月21日早上,他們發現那天晚上安置在B樓的探頭全都被打壞了。還有,那具屍體的照片被人刪除了,原來拍的存档照片,只有身體部分留著,其余部分都不見了。拍攝照片的警員記得他把膠卷都放在了物證科。後來物證科的人回憶,4月20日上午,王夢去過他們那裏。這麽巧,4月20日屍體被盜,4月21日她就走了。”黎江的意思已經再明白不過了。

“那家快遞公司後來查到沒有?”谷平又問。

“唯一見過這輛車的門衛已經不記得是哪家快遞公司了,只記得是一輛普通商務車,他也不記得車牌了。而法醫科的人說,那天晚上他們沒叫過快遞,也沒接過快遞,查了沿途的交通監控錄像,沒發現它,它很可能中途換了車牌……”黎江頓了頓,“後來他們查到,4月20日晚上,在法醫科只有兩位法醫在工作,一位是張法醫,另一位就是王夢。我問過張法醫,他說當時他跟王夢並不在同一間辦公室,其實,他們在忙不同的案子,所以他根本不知道王夢到底在幹什麽。”

“看來王夢八成就是那個內奸。有沒有辦法聯系到她的家人?”谷平道。

“還用得著你提醒?我早就打過電話了。”黎江說話時,嘴裏塞滿了烤肉,“她媽說的一口土話,我費了半天功夫才弄清她在說什麽。她說王夢已經好幾個月沒跟他們聯系了,其實王夢只有每年春節才回去一次,也很少寄錢回去。很明顯,王夢跟家裏人關系疏遠,如果她辭職,她也不會回家。再說,她也不一定是辭職了。我今天找過那個給她打過電話的同事。他說王夢的聲音聽起來有點怪,好像很緊張,很憂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