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確認被害人

莫蘭回家後第一件事就是給喬納打電話。

“我去過趙勝的住處了。”

“哦,怎麽樣?”

“是她。”莫蘭簡短地回答。

一陣沉默。

“你怎麽能確定是她?”過了一會兒,喬納問道。

“我給他們看照片,他們馬上就認出了她就是近期住在趙勝家、後來被趙勝殺死的女人。我冒充鄭婷如的妹妹,他們都很同情我。而且,我還得到一條消息,那天半夜1點左右,有人看見一個穿著一身黑衣的人急匆匆奔下樓。因為這人戴著黑色帽子,所以目擊者也沒看清他是男是女,只能從步伐上判斷那是個女人。”

“半夜1點?”

“沒錯。可見那些警察根本沒仔細盤問。我找到的目擊者是一個租住在頂樓的上班族,他每天都那個時間回來!”莫蘭禁不住提高了音量,但隨即她就覺得一陣頭暈,“好吧,算了,不說這些了,我打電話給你,就是想問你,查到什麽沒有?”

“還沒有。我聯系了董坤那邊的档案員,他只告訴我,趙欣是A大學經濟學系的研究生。”

“那我只要找到她的宿舍就行了。還有呢?”

“我查了朱英的案子。”

莫蘭摸到沙發邊坐下,她覺得自己快散架了。喬納的聲音從電話裏傳來。

“朱英的案子發生在去年6月,具體時間是2008年6月5日。聽著哈,章浩年,就是那個被害人,他有三個女兒。”

莫蘭一驚:“這麽說,鄭婷如後來真的跟那個男人在一起了?”

“報告上說,2006年,章浩年跟姚莉正式離婚,同年,他跟鄭婷如結婚。”

“還記得被趙勝殺害的那個孩子嗎?不是說他三歲嗎?也就是說,他應該是2006年出生的。”莫蘭道。

“所以你的意思是,章浩年為小三鄭婷如和她肚子裏的孩子,跟老婆離了婚。”

“我看就是這樣。朱英為什麽要殺她女婿?”莫蘭道。

“報告上說是誤殺。案發前一天,朱英跟章浩年因為一件小事吵了一架,章浩年嫌朱英的菜燒得太鹹,朱英很惱火,說以後再也不燒菜給他吃了。他們住在一起,那是一套兩室兩廳的公寓房,好像是租的。案發當天,朱英在自己的房間午睡,醒來後,大概下午5點左右,她發現章浩年躺在客廳地板上,兩個小時後,大約7點,她叫了救護車,等救護車來的時候,章浩年已經停止了呼吸。”

“兩個小時後她才叫救護車?”

“沒錯。”

“這兩個小時,她在幹嗎?”

“她說睡完午覺,走出房間時是下午5點。那時她準備去淘米燒飯。她看見章浩年躺在地上直哼哼,就一腳跨過他,進了自己的房間。後來,她就繼續睡覺,等7點她醒來時,發現章浩年的臉變了顏色,就叫了救護車。她說她以為他只是摔了一跤,過會兒自己會爬起來。最後法官判她誤殺。”

“為什麽法官認定是她‘殺’了章浩年?為什麽不是意外?”

“這都得怪她自己。審訊時,她承認自己極度討厭章浩年,恨不得親手殺了他。她向警方供述,1998年章浩年就開始跟鄭婷如偷偷來往,但在1999年到2002年之間,除了鄭婷如,章浩年還有別的女人,那是他工廠的一個女工,後來,那女工的丈夫鬧到工廠的上級單位,害得他這個廠長職位被卸了。這時,鄭婷如又找上了他,對他說,她不嫌棄他沒錢,沒工作,她願意跟他繼續交往,還說要賺錢養他。我能插一句嗎?鄭婷如真不是一般的賤!好,接著說,他們就是從那時候開始正式同居的。聽聽朱英是怎麽說的,‘沒有一個母親,願意看見女兒跟這麽一個齷齪無能好色的老男人在一起,我女兒可是學音樂的’——這是她的原話。據朱英說,章浩年在2004年,偷偷把他跟妻子共同居住的房子賣了,用於建立他的新家庭。”

“他還真做得出來!那他老婆怎麽辦?”莫蘭道,“我能理解朱英的心情,她應該恨他!可現在我覺得,最恨他的應該還不是她,而是章浩年的原配。因為他不僅背叛她拋棄她,還搶走了她的房子。照你的說法,房子賣了之後,他一分錢也沒分給她。那不等於把她跟女兒都趕出了家門?對了,原配叫什麽?是幹什麽的?”

“那女人叫姚莉。先不說她,接著說朱英。法醫鑒定的結果是,章浩年的頭部曾遭到鈍器數次擊打,這才是真正的死因。但是警方沒找到兇器,也不知道那是什麽東西,朱英雖然強調自己根本沒打過章浩年,但她有很強的動機,警方查來查去也沒查出那個時段還有誰進過他們的家,所以最後就判了她個誤殺。好了,就這些。”

“我現在想知道那個姚莉的背景,還有她那三個女兒。”

“行,我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