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瓜謀殺案(第2/4頁)

董坤又沉默了兩秒鐘,接著道:“高競,我覺得像趙勝這樣的罪犯,自殺太便宜他了。我認為應該讓他接受審判,這是我們當警察的職責。對被害人的家屬來說,這也是個交代。你說呢?”

“對……”

“所以,只要是審判前,他有什麽合法的願望,我們就得盡量滿足他。我希望他能活著接受審判。我可不想讓他死得太輕松!你說呢?”董坤問他。

高競在趙勝對面坐了下來。

“聽說你想見我。”他道。

“沒錯。”

“什麽事?”

“還不是為了那件事嗎?”趙勝笑嘻嘻地看著他,“我知道你還在為那事生氣。我承認那時候我是個渾蛋,我……”

“別說廢話!有什麽就快說!”高競不耐煩地打斷了他。

“那支筆在我媽的房間裏。”趙勝道。

高競心頭一震,但他沒開口。

趙勝接著道:“我記得我跟你說過我媽藏東西的怪癖……”

他瞪大渾濁的眼睛盯著高競,想確認這位老同學是否如他所想,記得他所說的話。可高競只是面無表情地看著他,對待審問對象,他一向不會有太多的表情。趙勝看了他幾秒鐘後,終於沮喪地垂下了頭。

“好吧,隨便吧,反正那支筆就在我媽的房間,如果你仔細找的話,應該能找到。弄堂口小賣部的老王那裏有我家的鑰匙,是我給他的,我常常忘記帶鑰匙。你得快去!要不然就讓趙欣拿走了!”說到最後,他的語氣變得急促起來。

“那支筆不是在溫玲那裏嗎?”事情來得太突然,高競一下子還沒反應過來。

趙勝陰險地笑了:“這麽貴重的東西,我哪能送給溫玲?”

趙勝所說的那支筆是高競的曾祖父用過的一支老式金筆。當年高競的父親將它作為生日禮物送給了高競。父親去世後,高競常常把它帶在身邊。有一次,趙勝看見了它,當他得知筆的來歷後,便提議拿給他舅舅鑒定一下,因為他舅舅是個開古董店的。高競對筆的價值也頗為好奇,便爽快地答應了。趙勝告訴他,當天晚上他舅舅會去他家吃飯,他可以把筆拿給舅舅看。高競本想跟著一起去的,但因為趙勝的母親吝嗇得出了名,他怕自己在吃飯時間出現在趙家會遭白眼,所以他就答應讓趙勝獨自將那支金筆帶回了家。

當時兩人說好,趙勝第二天一早就物歸原主的,可那天早上,趙勝卻沒有出現在約定地點。後來連著幾天,高競去趙勝家找他,他都避而不見,有一次趙勝的母親還出來擋駕,說趙勝不在本地。那時候,他們都已經高中畢業,上了不同的學校,大家平時各忙各的,本來就聯系不多,所以,直到一年後,高競才最終在趙勝常去的一家羽毛球館將他逮住。可趙勝卻說,他已將金筆送給了女友溫玲,而溫玲已經出國留學,並且兩人早已分手,失去了聯系,言下之意就是他沒辦法再拿回那支金筆了。

其實高競一直懷疑趙勝當年是在說謊,那支筆可能從未離開過趙家。現在看來,事實正是如此。他還記得有一次,他把趙勝逼到家門口,趙勝的母親心急火燎地擋在兒子面前,一邊叫嚷著,那支筆根本不是古董,分文不值,一邊拿了十元錢硬塞在他的口袋裏。同時她還威脅他,要是他敢再來趙家要筆,她就到他就讀的警校去“找校長”。那時,高競正面臨畢業分配,對於無權無勢又無父母庇蔭的他來說,一份好工作,是他今後生活的唯一保障,他怕這女人的胡鬧會影響自己的前途;再說,他既沒任何證據證明那支筆價值不菲,又沒證據證明它是被趙勝侵占了,他知道警察也不會有這閑工夫來管這種小事,所以,萬般無奈之下,他只能選擇退讓。

那支筆是高競的父親留給他的唯一紀念品,高競永遠都無法原諒趙勝的行為。兩人也因為這事從此徹底斷了往來。

“這麽說,它一直在你家?”高競問道。如果不是在看守所,他真想一拳把趙勝打到墻上。

趙勝避開了他的目光。

“我舅舅說,那東西有些年頭了,留著它一定會升值。所以我媽她……”他沒說下去,只是朝著高競苦笑,“你知道,我媽向來就愛貪點小便宜……”

“你媽這不是貪小便宜,是搶劫!”

“高競。”趙勝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著他,“如果沒有她,那東西早讓我賣了。我那時候見什麽就賣什麽。她為了阻止我賣掉它,還被我打過……”

“活該!”

“你這麽說有意思嗎?她人都死了!”趙勝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這叫報應!如果她有點良心,就應該在臨死前把它還給我!”

趙勝閉上眼睛,一副精疲力竭、不想跟他爭論的神情。

“隨你怎麽說。高競……總之,我現在把那東西還給你!你自己去找。它就在我媽的房間。你應該知道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