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紫曉的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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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曉在去西部之前,經歷了一件事。這件事,直接促成了她的西部之行,進而改變了她的命運軌跡。

按她後來的說法,她去西部,雖有著找狗的理由,其實更想去散心。她說,要是再不外出,她會憋死的。

那時,常昊已經不滿足於賓館和餐飲業了,他想介入房地產,這是個傻瓜都能靠房地產賺錢的時節。那天,常昊請某部委的頭兒吃飯,那是個實權人物。對這類人,常昊是舍得放血的。

吃過豐盛的大餐後,常昊請他去夜總會唱歌。按常昊的說法,唱歌是最能聯絡感情的方式。紫曉本不想去,但常昊發現,那頭兒老是望紫曉,就說,去就去吧。

一進夜總會,一群女孩就圍了上去。這裏的競爭也很激烈,狼多肉少的。

和頭兒同來的,是幾個老板。他們選了濃妝艷抹的幾人。頭兒要老板再帶個好的來。老板又推薦了幾人,頭兒看不說,就說,算了算了,我跟她聊天吧。

頭兒醉熏熏地對紫曉說,她們還沒你漂亮呢。

紫曉皺皺眉頭,笑了。她雖然很反感頭兒將她跟小姐比,但同時又高興能被男性承認。許多時候,不抹濃妝的她反倒更引人注目。一些女友就很羨慕她,因為她們不得不用濃妝去修飾自己被化妝品傷害得慘不忍睹的臉。

常昊對那幾個女孩說:“先說好,他們要摸你,親你。不同意,就換別人來。”

一女孩笑了:“你們還有這麽多毛病?”

“不是毛病。”常昊說,“我花錢,買的就是這。要只是看,不如買張碟片去。我付款期間,你是我的。我的客人想咋,都成。不是嗎?”

紫曉卻發現,頭兒那亮亮的眼睛在望她。她發現他很像日本鬼子,像電影上一個舉指揮刀的大佐。他的面部表情很硬,眼睛很利。他的笑不柔和,只是臉上偶現一道肉棱。但他身上有種紫曉說不出的東西,令她感到很新鮮。

紫曉笑了笑。紫曉的笑很美。許多男人,就是被她的笑迷的。笑是很曖昧的語言,咋理解都成。此外,紫曉還能說啥呢?她不想惹常昊不高興。紫曉總是很含蓄。她知道,女人最美的不是肉體,而是裹在肉體上的那層若隱若現的白紗。那白紗是永不該脫去的。

“你的笑很美。”頭兒道,“很像個姑娘。”

紫曉又笑了。“姑娘”是個西部人常用的詞,靈非就老誇她的笑像姑娘。這是什麽話?女人,本不該有姑娘和媳婦之分的。界限是什麽?是結婚證?是第一次性關系?男人眼中的界限顯然不是那張說撕就能撕去的紙。那麽是第一次性關系?或者處女膜?現在有幾位女孩還能將那片薄膜保存到扯到那張紙後?有許多“姑娘”都墮過胎,但最終,都以姑娘的身份嫁人了。她們對付老公的辦法很簡單:死不承認過去。既然老公在潛意識中也希望她沒被別的男人用過,那不妨就給他一個美好的夢。口氣幹脆些。大不了再發個誓。男人就相信了。許多女人是不相信報應的。

紫曉望望常昊,發現他正大聲地說著話,仿佛在掩飾著啥。

頭兒點了飲料,說:“我先來一首客家山歌吧。”

這人竟會唱客家山歌?叫紫曉不得不刮目相待了。紫曉很喜歡樟木頭的客家山歌。它辭藻樸實,腔調粗獷,悠遠中充盈著生命的激情――

八月十五看月光,

看見鯉魚透水上,

鯉魚唔怕漂江水,

連妹唔怕路途長。

日出東方一點紅,

甘願同郎唔怕窮,

只愛倆人情意好,

結發夫妻萬年同……

頭兒唱起來了。聲音嘶啞而低沉,把紫曉帶進那種樸素而美好的意境之中。

唱完山歌,頭兒哈哈笑了:“媽的,就愛這調調兒。一唱,就投進去了。這時代,已找不到那種不怕窮的愛情了。路途長倒不要緊,有了飛機,一陣風,哪兒也到了。可要找個不怕窮不愛錢的女子,比登天還難呀。對不?哈哈哈。”

“所以,我才愛這客家山歌中的真情。”他又補了一句。

紫曉笑了,抿了一小口飲料。她想說,我就不怕窮呀。她很想告訴對方,自己愛常昊時,他就沒有錢,那時他還很窮。

頭兒推開前面的露露,叫服務生上紮啤。

“生紮--”他大聲說。

“上海姑娘尋找男子漢。”他又說,“我就是男子漢。”

2

那夜,紫曉回家時,已到深夜。那頭兒很難纏,後來,他似乎醉了,竟將他當成了小姐,手瘋了似的捏,嘴也瘋了似的啃。紫曉受不住了,但為了給常昊面子,還得陪笑。

頭兒趁著醉意問:“打一炮,多少?”

紫曉明白他的意思,嗔道:“你醉了。你認錯人了吧。”

頭兒大了舌頭說,沒認錯,你不是常昊女人嗎?別的女人五百到一千,我給你的,是地王。知道不?地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