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合契(李光北、陳東)(第3/6頁)

所以,陳東很快便答應了沈嚴的請求。當時的他完全沒有想到,這一查竟然會引發後面一系列的事情,他更沒想到,這一查竟會讓他與一個預料之外的人有了交集……

對李光北這個人,陳東其實是早有耳聞的,他是H市商界大鱷李興國的兒子。李興國出生於60年代,經歷過“文革”,又上過大學,有著相當高的文化水平。在中國改革開放初期,李興國很敏銳地發現這是從商的好時機,於是毅然決然地選擇下海,靠著出眾的頭腦與大膽的作風,他很快便幹出了一番成績,成為白手起家的創業典範。那個時候國家的各項政策法規還不完善,所以發家的人裏面有不少人的路數都沒那麽清白,李興國也是如此。但是,隨著國家的不斷發展,各項政策法規的不斷完善,李興國也開始逐步規範企業的行為。由於李家積威已久,加上由龐大產業支撐起的強勢,所以,李興國在H市甚至整個東北的商界都可以呼風喚雨。

在父親的言傳身教下成長起來的李光北,繼承甚至可以說是發揚光大了父親的特點。李光北剛開始接管企業的時候,有的企業想趁李光北立足未穩對遠洋集團下手,結果李光北一邊使用美人計、反間計逼得對方父子反目,一邊不知通過什麽途徑取得了對方的賬務文件,抓住其中的虛假賬目等嚴重問題直接捅到了省稅務廳,將對方企業打得一蹶不振,從此一役立威。這麽多年來,黑道白道想對李光北下手的人不少,但都沒有成功。而且,李光北此人可以說是“睚眥必報”,凡是想對他動手的人,他都會加倍奉還,毫不留情。

所以,當陳東從沈嚴那裏聽說泄露給他消息的人是李光北時,他真是毫不意外。

其實對從丁榮欽的案子中查出什麽問題,陳東並沒有抱那麽大的希望,所以,當他發現丁榮欽的手機被調包時,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而,多年辦案的陳東早已練成了過目不忘的本事,他確定,眼前這部手機絕對不是丁榮欽的!

竟然有人敢從檢察院的證物庫裏偷換證物?!真是無法無天!

然而,這做法看似膽大妄為,但細想起來卻也沒那麽危險。丁榮欽的死,自殺的可能性很大,所以警方也只是例行調查而已,並沒有太過重視。後來調查此案的警察死了,所有的注意力全被殺警案吸引了過去,這最初的“導火索”,反倒被人遺忘了。而且現在事情又過去了一年多,這案子幾乎成了一個死案,這次如果不是沈嚴提起,根本不會有人再來翻這些證物。而且,就算是復查,這部新手機與原來那部手機幾乎毫無二致,如果不是自己記得原來那手機殼上有個細小的傷痕,根本不會發覺證物被掉了包。

證物庫內的證物被調包絕對是重大事故,於是陳東立刻將此事報告了上級。檢察院立刻開始對此事展開調查,而調查結果更是令人吃驚,居然是有人買通了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而且還是在案發後不久就動了手腳。

那一刻,陳東立刻意識到,當初的案子背後絕對有大問題。

可是,真兇會是誰呢?

很奇怪,陳東的第一反應是:不是李光北。

原因有兩個:首先,當初的案子已經塵埃落定了,盡管H市公安局閉口不談,但是“查案刑警做偽證嫁禍嫌疑人”的風聲,還是多多少少地傳了出來。而且,案子敗訴後,沈嚴調離,姜建東辭職,H市的公安局檢察院在此案中丟了大臉,絕對不會有人再主動碰這個案子,李光北完全沒有必要再弄這一出來掩蓋真相。

其次,是當初李光北和他說的一句話……

那還是去年七月的事情,當時李光北的案子剛剛結案。一天,陳東和朋友去吃飯,竟然在飯店裏偶然遇到了李光北——陳東當然認識李光北,可是他沒想到,李光北居然也認識他。

“陳檢察官,說起來我應該跟你說聲謝謝,上個月的那起案子,如果不是你發現問題,我可能就要被人冤枉了。”

剛聽到這句話時,陳東以為李光北是在嘲諷自己,可是當他看到李光北的眼睛時,他意外地發現,說這句話時,李光北的眼神很真誠,完全不似作偽。陳東畢竟已工作多年,對自己的眼力還是有幾分信心的,所以那時他就曾經懷疑過,李光北是不是真的不是殺害那個警察的兇手。再加上最近兩次,陳東在與沈嚴通話時發現,沈嚴提起李光北已經沒有了當初的厭惡語氣,所以陳東暗自猜測,沈嚴會不會是得到了李光北的什麽暗示……

“所以說,你是查到了什麽才告訴給沈嚴,讓他重查舊案,借機替你復仇的,是嗎?”

這倒的確符合你睚眥必報的作風。

“那麽,你還查到了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