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迷宮的死角(第5/12頁)

推理剛剛結束,沒想到蕭朗已經用手銬銬著兩個人回到了醫院。

原來蕭朗在事發後,大概了解了車禍的經過,便駕駛汽車去尋找嫌疑車輛了。他先是找到了三輪車,盤問村民後,得知轎車司機一共賠償了他們五千元錢私了。蕭朗認為村民們沒有嫌疑,於是問到了轎車的車牌,根據定位一路駕車狂追,終於在五公裏外把轎車攔截了下來,並且一個人制伏了兩名犯罪嫌疑人。

蕭聞天在醫院選擇了一個閑置的病房,對兩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突擊審訊。淩漠和蕭朗主動要求參與旁聽。

“我真是啥也不知道!我冤枉啊!我就是一個黑車司機,晚上開車不安全,就叫上了我的弟弟一起。”轎車司機說,“中間我們見一個穿著花毛衣的女人在攔車,以為她是打車的,結果她上車就問我有筆生意做不做。聽她說起來也不復雜,撞一輛電動三輪車,把電動三輪車上的人喊去南醫一附院治療,最好在治療的時候和那幫‘刁民’再吵一架。她給了我們五萬塊錢,說三萬給我們,一萬作為醫療費,剩下一萬讓我們給村民私了。我想想,估計這娘兒們和某個村民有仇吧,想報復一下。這不殺人不放火的,能掙這麽多錢,我沒理由不接這活啊。到了醫院,那女人就下車了,人不見了。畢竟錢已經拿到了,我也就沒在意。哪知道你們來了個這麽猛的警察,給我們一頓摁啊,我胳膊都快斷了。”

“什麽活都敢接,你活該。”蕭朗瞪了瞪眼睛。

“是這一件花毛衣嗎?”淩漠走出了臨時審訊室,回來時手裏拿著一個透明物證袋,裏面裝了一件女式毛線外套,黑色針織的,上面有大朵的牡丹圖案。

“對對對,就是這個!”司機指著淩漠說。

“他們的證詞一樣。”審訊結束後,蕭朗對淩漠說,“涉嫌故意傷害罪,可以刑拘了。”

“不錯。”淩漠點頭肯定,“從微表情來看,他們說的是真話。”

作為一個讀心者,閱讀對方的微表情是必備的能力之一。唐駿作為淩漠的導師,在這方面算是沒少教他。

如果說在審訊的過程中,蕭朗一直在想方設法地套他們的話,那麽淩漠所做的,就是察言觀色。

按照唐駿的理論,淩漠要求負責審訊的警官不要過於開門見山,先是問一些無關痛癢的問題。沒對話幾句,淩漠就已經摸清楚了兩名被詢問人的“基線反應”。基線反應是一個人自身的本能反應或者習慣性反應,簡單地說,就是被讀心人正常反應的參照物。只有把握住每個人的基線反應,才能準確地分析每個人不同微表情、微動作的含義。這也是分辨個體差異的一個重要環節。

在整個詢問的過程中,被詢問人的微表情、微動作發生著細微的變化,這被一旁的淩漠看得清清楚楚。

他們先是眼神失去光彩,身體整體呈彎曲、下墜趨勢,面部肌肉松弛、下垂;在警官問到核心問題的時候,他們又眉毛上揚、上眼瞼提升;隨即在供述整個過程的時候,他們下巴微伸,身體前屈,面部肌肉松弛;在交代完事實之後,他們又都是主動轉移了視線,頭、身體和腳轉向一邊。

用唐駿的理論看,這就是從失敗反應變成了凍結反應,再變成服從反應,最後是逃離反應。簡單翻譯一下就是,這兩個人因為被蕭朗“暴力”制伏,在剛開始談話的時候,有明確的戰敗情緒。但一涉及核心問題,他們就因為警方對此事的高度重視而驚訝。既然警方高度重視,他們自然有明確的服從情緒,而這種服從情緒,從某種程度上就決定了他們所說的一切都是事實。尤其是交代完畢後的逃離反應,是為自己所犯錯誤的後果表示極度的擔心,這更加印證了他們交代的確實就是事實。

淩漠把他們的反應都記錄在案,這些數據即便是放到唐駿的面前,唐駿也一定會得出同樣的結論。

“那你這個在哪裏找到的?”蕭朗搶過淩漠手裏的物證袋,左看右看。

“更衣室。”淩漠說,“是她換下來的。”

“證據確鑿啊,找到這個女人,一切謎團就解開了。”蕭朗自信滿滿地說。

“證據確鑿?靠那個還不夠。”程子墨也加入了他們的對話,一邊走,一邊摘下頭套,說,“還得看我這個的。”

“你這又是什麽?”蕭朗好奇地去看程子墨手中的物證袋。

“現場我們勘查過了,包括ICU,包括淩漠找到衣服的更衣室。”程子墨說,“進入ICU前都要戴手套、頭套、口罩和鞋套,和我們現場勘查差不多,所以什麽有價值的線索都不可能被發現。更衣室則比較簡陋,沒有能夠留下指紋或足跡的客體條件。”

“那你這是什麽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