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二章 離奇溺死(第2/2頁)

我解釋道:“死者被人襲擊,掉進水裏淹死,然後又被搬運過來!”

黃小桃沉吟道:“這人看著挺沉的,兇手為什麽要大費周章地把他從水裏撈上來,再搬到出租屋?”

我說道:“這才是疑點所在,也許那個地方離兇手住的地方很近,或者犯罪現場有一些清理不掉的痕跡。”

黃小桃詢問:“能確定第一現場嗎?”

我答道:“兇手是開車來的,這個半徑不小,找起來太費功夫,我們還是接著從屍體上找線索。”

我們折返回去,我在出租屋裏檢查了一下,在抽屜裏找到了一沓現金、一把刀子,另一個抽屜裏找到一些色-情小卡片,就是賓館裏經常見到的。

除此之外,屋子裏比較淩亂,這男人似乎挺愛喝酒的,到底都放著空酒瓶,我感覺這人不像做什麽正經生意的。

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死者的手機呢?”

黃小桃說道:“沒找到!”

我想起昨晚他穿的衣服,如果案件發生在四小時之前,他應該沒時間換衣服,是兇手把他的外套給脫了,這說明外套上留下了什麽線索。

我又看了下屍體,發現他的後腿跟有一道平行的擦傷,是生前留下的。我在腦海中試圖還原兇手和死者站立的位置,顯然兇手是一腳把死者踹下水的。

腦袋上的打擊傷很可能是死者浮出水面呼救時,被兇手伸手補的一下,直接造成了死者全身痙攣,於是就沉進水底淹死了……

這樣的話,落水點和水面的距離不會太大,最多只有一臂長,而且水很深,足以淹死一個成年人,水深至少能夠讓他全身浸入。

我思索了很長很長時間,最終睜開眼睛道:“第一現場應該是一座人工蓄水池!周圍都是混凝土地面,落水點距離水面只有30到50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