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零章 十年前的大案(第2/2頁)

王援朝沉著臉:“其實這案子和十年前的那案子很像!”

我們同時一驚,王援朝說十年前南江市也曾發生過一起用酷刑折磨死者的案件,前後死了三個人,當時那起案件已經告破,嫌疑人祁某還在豹子山監獄服刑。

王援朝去自己原來所在的分局翻閱了一下當年的卷宗,覺得有相似點也有不同點,於是他又去見了那個嫌疑人,可是那老頭嘴很嚴,什麽都不說。

我立馬道:“帶我們去見他!”

王援朝點點頭:“我回來找你們就是這個意思。”

於是我上了王援朝的車,因為卷宗在他車上,我想趁這機會看一下。

十年前的案子手法相當拙劣,兇手自己制造了三種刑具,一種是套在脖子上不斷收縮的刺環;第二種是不斷往下落的重物機關,死者必須用手托住,但上面都是刀刃;第三種是一種平衡裝置,死者站在上面,稍一移動就會有硫酸注射進身體。

這三種自創的刑具,構思遠不如這個案件裏的殺人酷刑巧妙,設計得也有瑕疵。比如第三個機關在操作的時間竟然漏電了,死者最後是被電死的。

當年的兇手名叫祁勝,是個研究機械學的老教授,有一次一名學生在他的實踐課上受了重傷,家長跟學校打起官司。校方找來最好的辯護律師把責任推卸得一幹二凈,只能由他承擔巨額賠償金,否則就得坐牢,他只能去借高利貸,賣房子,老婆也跑了。

祁勝在巨大的壓力下萌生出了報復社會的念頭!他認為法律只是維護特權階層的工具,這個世界需要法外正義來維持公道,於是他利用自己的所學打造殺人機關,分別殺掉了校長,一個虐待兒童的老師,還有一個制售假酒害許多人致盲的無良酒商。

祁勝的手法實在不夠高明,動機又很明顯,在購買材料時留下不少蛛絲馬跡,最後在如山鐵證前面供認了全部罪行,落得鋃鐺下獄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