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夏洛特·漢莎克偵探勘查了現場……就是說,她沒在進入這巨穴般的空間後,便在那些黑暗的角落裏迷路。頭頂上有天窗——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甚至仍然有完好無損的玻璃——它們四十英尺高,表面滿是汙垢,所以並沒有驅走下方地面上的陰影。燈具固定架從倉庫高高的天花板懸掛下來,但廢棄大樓的主人顯然很久以前便已斷了電,所以漢莎克周圍的大片區域都陷入了黑暗。犯罪現場技術人員已經配置了電池動力,三腳架上安放了高強度照明燈,但他們只照亮了倉庫後部的一小塊地方——貨架之間的一塊空地。升降機該是早前就停在那兒的。起頭的幾排金屬貨架伸展進陰影中,她所能見的最遠處至此為止。此刻,她只對地板上一片血泊裏的屍體感興趣。屍體正躺在這塊照明空間的正中。

她銳利的目光投向屍體所在的位置。槍落在死者手邊不遠處——看起來它更像為受害者所有,而不屬於開槍的人——槍口的指向揭示殺手當時可能站在什麽位置,能猜測他在這兒作案後往哪個方向逃離。漢莎克知道,當她將殺手想作“他”時,她已經成為一個性別歧視者,尤其是考慮到多年來,她在執法機關這個仍然明顯由男性主導的領域裏與自己的性別偏見所進行的鬥爭——有關暴力犯罪的統計數據支持這種偏見,所以在她心裏,兇手仍將是個“他”,直到結果證明不是為止。

漢莎克看著排成長行的架子——其中的六個正空置著,每個架子可能有15英尺高,40碼或許50碼長,上邊擱了發黴的盒子和一些落滿灰塵的東西,東一個西一個亂扔,看上去像是汽車配件。她想知道兇手是從哪一個通道逃離的。可能選了一條外側通道,因為這能更快到達出口——無論是主入口還是最近的後門,他們還得一個接一個地進行檢查,這地方需要時間來爬梳一遍。這開始看起來像要大海撈針了。但這回也許他們能走點兒運。可能罪犯會照顧一下他們,在離去之前把他的一丁點兒DNA落在什麽顯眼的地方。

“我看,不像老手幹的利利索索的一票。”漢莎克對她的拍档道,“我猜是什麽交易出了意外。”

哈維爾·帕迪拉點了點頭。“我也看出來了。受害者拔出了他的點22手槍,但另一個家夥槍掏得更快。”漢莎克又掃了一眼受害者手邊的槍。這人的兩手都套上了塑料袋,在手腕處紮緊。驗屍官已經處理了那雙手,取了指紋。“他開槍了嗎?”

“驗屍官說他的手上有射擊殘留物,”漢莎克說,“那東西不會撒謊,所以我希望他打中了兇手,這樣我們就能在這周圍什麽地方發現兇手的血跡,弄到一些DNA,查查和我們懷疑對象的DNA是否匹配。”

她看著受害者蒼白的臉,他空洞的眼中一片空茫。除了臉頰上的彈孔,這駭人的死狀,他看上去就只是個普普通通的路人。

“我不認識他,”漢莎克說,“你呢?”

帕迪拉搖搖頭。“有人在這裏找到了什麽有趣的東西嗎?”

“還沒有。得等一會兒,讓檢察官去弄份搜查證。”

盡管在電影和電視裏,警察一出現在謀殺現場就開始四處搜尋證據。而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除非他們足夠幸運,遇到受害者死在他自己的房裏。在現場行事之前警察都很慎重,先確保他們有搜查證在手,這需要通過檢察官辦公室。若是沒有,將來在法庭上收集來的證據就變得毫無意義,不被接受。所以,直到不久前搜查證送抵,他們才放手在現場幹了起來。

“第一個來到現場的警察說,停車場上一輛車也沒有。”漢莎克說。

“那這家夥怎麽來這裏的?”帕迪拉問道,“買了殺手車的單程票嗎?”

“可能壞人不止一個。或許他們約在這裏見面。他們殺了他之後,有個家夥就把受害人的車開走扔到什麽地方去了。但為什麽把屍體留下來呢?為什麽不把屍體塞進車裏弄走呢?”

“車尾箱放具屍體,萬一查出被捕呢?是不是不想冒這風險?”

漢莎克點點頭。“也可能是他們離開時太匆忙。可能還來不及計劃怎麽處理這家夥的屍體。想想交易弄砸了,情況緊急,局面失控,這家夥吃了顆子彈,罪犯慌忙逃跑。記下來,通知我們的人,得好好檢查征集到的或是巡邏中發現的被遺棄的車輛。如果其中一輛屬於我們的這位受害人,車裏就極可能留有壞蛋的指紋和DNA。”

帕迪拉點點頭,從他的口袋裏掏出一個小記事本,潦草地記下些什麽。“驗屍官說了什麽?”

“說我們這位不幸的朋友被一顆打在臉上的子彈殺了。你也得正式記錄在案,我猜測過了多種死因,這個猜都猜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