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篇 宗子案 第四章 大有

柔得盛位,非所固有,故曰大有。

——張載《橫渠易說》

王大崢對著那轎窗匆匆念完那句話後,停住腳,望著那轎子行去,又納悶兒,又有些怕,不知自己做出這等古怪舉動,究竟有沒有效驗。後頭擡轎子那個轎夫經過時,扭頭瞅著他,滿眼驚疑。他忙轉身避開,一扭頭,卻見父親正望著自己。

父親目光中並沒有責怪,只有疼惜。這反倒讓他內疚起來,繼而又騰起一股怨氣。他其實更願被父親責罵一頓,至少心裏會痛快許多。

面對父親,王大崢自小便有這股說不清來由的怨氣。別家的父親或者山般巍然,或者鐵般嚴厲,唯獨他父親,他做對了事,父親只是微微笑一笑;做錯了事,父親仍只微微笑一笑。許多年他都辨不清,這兩樣笑有何分別,像是軟布圍成的墻,從來碰不痛,卻也始終撞不破。

為此,他常有意做些錯事,想逼出父親真面目來,可父親始終那般笑著,至多教他一句“將心比心”。別人的心,他倒能去比照,可父親的心,該如何比照,難道也像他那般笑?王大崢已經活了四十二年,卻始終笑不出父親那般笑。

除了父親,祖母和母親也都極柔靜,說話都輕言細語。在這樣的家中,日日都像是飯食裏缺了鹽,能淡出鳥來。

當然,這些怨言他也只是暗地裏念念,從來說不出口,即便說,也說不清。正因說不出口,便一直悶在心底,悶出一身的怨氣來,逼得他時時去外頭逛蕩,常常跟人鬥嘴鬥拳。人都納悶兒,這般溫善的門戶中怎會生出他這麽一個暴急的兒來。他心裏卻一陣陣冒暗火,讓他燒灼難寧。

他有個堂兄叫王倫,是家族中最特異的一個,從來難得安心居家,常年在外飄蕩,結交一些奇朋怪友,相絕陸青便是其中之一。王大崢年紀稍長一些後,也效仿這位堂兄,在鄉裏結識了些富家子弟,混在裏頭遊蕩。不過,他們這班人,比不得堂兄王倫,蕩也蕩不多遠,一般只在縣裏閑耍。

王大崢和那些子弟不同,家中只有百畝地,度日雖足,一年卻無多少盈余。他雖心存怨氣,倒是始終守著一條戒律:不做敗家子,不多耗家中一文錢。

沒有錢,他便動嘴。那些子弟雖然錢多,卻畢竟見識有限。王大崢雖也是在這鄉裏出生,但自小聽長輩講論三槐舊事,聽也聽出了一肚見識、滿腹傳奇。他便用話語來震服那些子弟,讓他們知曉錢財之上,更有些想都想不來的富貴境界。當然,僅憑言語,只混得過一時。他從父親身上熏習到一樣本事——不貪著。

在那些子弟面前,他既不遮掩自家沒錢,也不貪享他們酒食。合則聚,不合則散。那些子弟由此反倒敬他坦蕩,都愛邀他為伴,四處尋歡找樂。

遊蕩到二十來歲,祖母做主,讓他成了親。祖母相中的婦人,自然和她一般柔靜。成親近一個月,王大崢才終於聽到那婦人低著頭說了句話,聲音輕細得蚊鳴一般,大約說了五個字,他卻只聽到最後兩個字似乎是“墻頭”。等他問時,那婦人卻已羞紅了臉,頭幾乎埋進胸口裏,悶得他只能跺腳出門。

一年後,妻子給他生了個女兒。他不願像父親那般溫得尋不到痕跡,對這女兒該笑就笑,該罵就罵。誰知女兒天生膽小,被他的大聲氣嚇到,一見他就躲。他氣得沒法,只好不再管女兒。過了兩年,妻子又生了個兒子。他想男孩兒該好一些,便仍用那大聲氣對待兒子。誰知兒子比女兒更膽小,一見他就哭。他懊喪之極,只得認命,自己恐怕是一棵錯生在蓮塘中間的歪脖柳。

他只好繼續在外遊蕩。光陰最經不得浪擲,不知不覺間,祖母已經辭世,一對兒女漸漸長大,胞弟也已娶妻生子。他家原先只分得三間房,後院陸續又修造了兩間,三代合住,已經有些局促。誰知妹夫亡故,妹妹帶了幼子回來投靠,這家便越發窄擠。房舍倒還能將就,那百畝地養九口人,則越來越吃緊。四年前,近十畝地偏又被朝廷“括田令”收檢了去,他去縣衙鬧了一場,又托那些富家子弟四處求告,仍沒能討回來。這家計便越發緊促了。

有回在外頭遊蕩了幾天,回到家後,妻子在枕邊用那蚊鳴般的聲氣抱怨,兒女已經兩年沒添置新衣裳了。他聽了,頓時怔住,才猛醒自己虛過半生,一事無成。

他愧悔之極,但浪蕩半生,從沒好生學過營生治產,到這年紀了,還能做什麽?正在憂悶,宗子王豪病故了。他跟著父親去送葬時,看到王小槐瘦得病猴一般,也不是高壽之相。他忽然想起在縣裏聽到的一樁公案,有個鄉裏富室也像王豪,只剩一個孤兒,卻又病亡,照律令,絕戶家產該收歸官府,不過,那家還有親族,由族長從族中選了一個侄子,命繼過去,紹續那家血脈,最後家業一半沒官,一半由這繼子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