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槍打美人台(第2/12頁)

反正怎麽說的都有,也都講得出子醜寅卯,各有各的道理,考證不出哪個是正根兒。不過一般老百姓可不敢在家供奉火神爺,因為以前的房子多為木質結構,最怕見火,有句老話叫“火燒當日窮”,再有錢的人家也架不住一把火,撲都來不及,頃刻之間灰飛煙滅。民間還是供灶王爺、財神爺的居多,對火神爺一向敬而遠之,避之唯恐不及,躲都躲不過來,豈敢招進家門?

其實民間供奉火神爺的行當也不少,擀炮仗的僅屬其中之一,其余比如燒窯的、打鐵的、賣炭的、釀酒的,等等,凡是借火吃飯、賴火穿衣的都屬火字門,得求火神爺保佑。各個火神廟地方不一樣、大小不一樣、風俗不一樣,廟中供奉的神像也不盡相同。咱們不提別處,只說三岔河口這座火神廟,廟宇不大,卻不失莊嚴,紅磚紅瓦、紅頂紅柱,乍看之下好似一片火海。大殿供台上方端坐一位三頭六臂的尊神,赤面紅顏、豹頭火眼,六只手中各掌一把陰陽火,英明神武、威風凜凜。下列四尊火獸,一是噴火龍,全身金鱗鎧甲,面為白色;二是避火豬,藍瓦瓦的一張豬臉,身穿黑袍、頭戴豬形帽;三是食火猴,尖嘴猴腮,如同猴形,身著黃袍;四是圍火虎,一副白袍武將的打扮,頭戴老虎帽。座下一左一右兩位火童子,分持火劍、火蛇兩件火器,門前有站殿的將軍,身後是看燈的老君。

相傳火神廟派出所所長劉橫順,正是廟中這位真神下界,您就想去吧,世上無非都是倆胳膊倆腿、倆肩膀頂個腦袋,吃五谷雜糧的凡夫俗子,一個派出所所長何德何能,憑什麽敢稱火神爺?

2.

按照說書的習慣,劉橫順是這部書的“書膽”,書膽必須“開臉兒”,咱先說說他長什麽樣,按老話講那是“從頭到腳一百八十分的人才”。先說身量,平頂身高一米八五往上,高人一頭、乍人一臂,在派出所當差穿制服、紮腰帶、綁裹腿,又板又直、頂天立地;再往臉上看,黃白鏡子、海下無髯,劍眉鳳目,一派英武之氣。以前說武將都是環眼、豹眼,可不能一概論之,一千個人一千個長相、一萬個人一萬個模樣,劉橫順就不一樣,一雙眼又細又長,按過去的話說這叫“丹鳳眼”,關二爺同款,而且他身量高、總低著頭看人,看誰都跟瞧不起似的;額下一道通關鼻梁、四字方海口,眼角眉梢一團的正氣、身前身後百步的威風。往街上一站,真好似鶴立雞群,別說大姑娘、小媳婦兒,連老爺們兒都愛多看兩眼。

天津衛老百姓都知道劉橫順是火神廟派所兒的所長,當地人說話簡潔利索嘎嘣脆,為了說得順口說得快,把很多詞中間的字給省掉了,這就是所謂的“吃字兒”,比如“蹬鼻子上臉”,說成“蹬鼻上臉”,百貨大樓說成“百大樓”,派出所說成“派所兒”,這是說習慣了,實際上以前叫火神廟保甲所,入了民國改稱警察所,簡稱警所,就相當於後來的派出所,隸屬於天津五河八鄉巡警總局下邊的一個分局。那個年代兵荒馬亂,地方上的警力部署至關重要,巡警隊、巡河隊、保安隊的警察加在一起足有五千多人。當時出城不遠的白廟、土城一帶還有土匪作亂,都是村子裏窮怕了的亡命之徒,心黑手狠還有槍,攔路劫道、綁架勒索無惡不作。當時天津城的警察,不僅要維護治安、彈壓地面兒,還得時不時出去“剿匪”。劉橫順因為剿匪有功,當上了火神廟警察所的巡官,不過權力不大,薪俸也不多,手底下有這麽倆仨人。當時天津城規模比以前大了好幾倍,三岔河口邊上的鞭炮作坊全部遷往西郊,僅留下“火神廟”這個地名,久而久之成為了腳行苦力的容身之所。

位於三岔河口的火神廟警察所,正好在河口以北,轄區內的住戶大多是下苦出力的窮人,指著身子當地種,日掙日吃,家無隔宿之糧。不比錢多糧廣的地界,江海不寧、亂匪成群、逢山有盜、遇嶺藏賊,窮地方一般出不了大案子,誰家也沒有值錢的東西,普遍家徒四壁,除了床板就是破桌子爛板凳,連件囫圇擺設也沒有,耗子都不來這樣的人家,沒地方下嘴,偷能偷得出什麽?搶能搶得來什麽?所以火神廟一帶的巡警無事可做,上班來下班走,成天混吃等死,沒什麽大作為,轉句文言,都是鹽罐子裏的王八——閑員。可天津衛的老少爺們兒提起劉橫順,真是沒有不挑大拇指的,要說能耐大,九河下梢藏龍臥虎,什麽能人沒有?民間說劉橫順是火神爺下界,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是因為此人在火神廟村土生土長,祖輩兒也是擀炮仗的,打小在硝石堆裏長起來,喘氣兒都是火藥味兒。小時候找算命的先生瞧過,說劉橫順身上的火氣比別人旺,從頭到肩六把真火,妖魔邪祟不敢近前,可謂百邪不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