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容我狡辯(第2/3頁)

嘴上說著“不好意思”,但臉上卻很好意思。善初還大搖大擺地走到衣架面前,一件件地挑挑揀揀起來:“不行啊,這些衣服……”

妮娜站在旁邊,恨不得挖個地洞鉆下去:以前的善初明明很懂分寸、很有禮貌的,怎麽忽然變成這樣了?

格雷伯爵卻不以為忤,只笑著問:“你覺得這些衣服哪裏不行?”

“這些衣服太好了。”善初說,“伯爵平時的打扮風格真是很奇怪,平常人看到會覺得太有距離感的。你可是要走teenage路線的,還是穿休閑風的吧。普普通通的t恤牛仔,絕對不要是名牌的——就是輕奢也不可以。”

妮娜愣了愣,說:“可是……”

她想說,格雷伯爵是個貴族,就算他穿破洞的衣服,大家也都知道他是有錢人。

善初說:“可是,有錢是一回事,拿出來炫又是另一回事了!他只是一個青少年,需要更親民的形象——青春開朗的劍橋大學生,而不要讓大家聯想到‘私立學校男孩’。”

格雷伯爵說:“我同意善初的說法。”

造型師其實也是這麽想的,但因為他知道格雷伯爵平常穿得很精致,才不敢貿然提出。聽到這段話,造型師便從邊角拿出一套t恤牛仔:“那不如試試這一套?”

“好。”格雷伯爵同意了。

格雷伯爵拿著衣服走進了更衣間。

過一會兒,格雷伯爵便穿著t恤牛仔出現了。

善初噗的一笑,說:“連在家都穿皮鞋的格雷伯爵恐怕還是第一次這麽打扮吧?”

格雷伯爵笑道:“不合適嗎?”

“好看的人穿什麽都合適。”善初回答。

善初這句話倒不是恭維,是真話。

金發碧眼、腰細腿長的美青年不可能駕馭不了t恤牛仔這種基礎搭配。

平常穿襯衫西服的格雷伯爵頗為高冷,換上休閑服裝,則中和了他過分精致的眉眼所帶來的矜貴氣質,顯得親民了幾分。

“這樣這麽樣?”格雷伯爵對鏡問道。

“很好。”妮娜和造型師都稱贊,“實在是太合適了,真好看。”

善初卻微微搖頭。

格雷伯爵挑眉,說:“你剛剛不還說好看的人穿什麽都合適?”

善初笑了:“你這是自稱‘好看的人’嗎?”

格雷伯爵道:“難道我不好看?”

旁人這麽說是有點兒自戀,但長得好看的人說自己好看只能說是陳述事實,並無不妥。

“真不謙虛。”善初嘖了一聲,往前一步,打量著格雷伯爵,“是挺合適的,但還有一點——你的頭發太整齊了!”

格雷伯爵發型梳得一絲不苟,整齊得仿佛能在金色的頭發間梳齒留下的線條。

造型師也點點頭:“確實,如果格雷伯爵同意的話,建議您換個發型,就是把頭發抓得亂一些。”

“我來吧。”善初一臉躍躍欲試,“我會抓頭!”

妮娜和造型師都愣了愣。

所謂“男人的頭,女人的腰”都是不能輕易觸碰的禁區。

善初直接搓發泥,要上手抓格雷伯爵的頭發,這可不太合適。

更別說,格雷伯爵是一個邊際感很強的人,不喜歡別人隨便觸碰他。

因此,造型師從來沒碰過格雷伯爵的頭發。

格雷伯爵每次都是自己梳那個萬年不變的、紋絲不亂的背頭。

妮娜和造型師正想等格雷伯爵拒絕,卻沒想到格雷伯爵在鏡子前面坐下,說:“那你來試試看吧。”

妮娜和造型師都驚愕不已。

善初倒一點不覺得有問題,搓了發泥直接上手,隨意地抓起了格雷伯爵的頭發。

歐洲人的頭發比較細軟,格雷伯爵的也不例外。

一頭淺金色的頭發柔軟順滑,摸起來就像是桑蠶絲。

善初十分喜歡這個手感,揉了兩把,才將他的發型抓了起來。

說起來,善初的手法也算不得專業,但架不住格雷伯爵的先天條件好,粗服亂發不掩國色。

善初抓了兩把,便放下手來,說:“十八九歲就愛梳背頭,也是服了你。你看你這樣是不是隨和多了?”

格雷伯爵氣質和模樣都過分高冷,換上t恤、抓亂頭發,確實減少了疏離感。

格雷伯爵便道:“我這個發型確實比較平民?”

造型師和妮娜看著格雷伯爵那被善初蹂躪過的頭發,心想:這個發型何止是平民?簡直就是乞丐!

善初的確是亂抓的,因為他不是專業發型師。但他絕對不是故意把格雷伯爵往醜了打扮。善初自己給自己抓頭發也是這麽隨便抓的。

只是善初本人是美人,平時瞎折騰也挺美的,所以從來不知道自己手法很差。

格雷伯爵也是先天條件優越,瞎搞也是大帥哥。

造型師作為專業人士,只想吐血:暴殄天物!

他轉念一想:原來格雷伯爵也不抗拒被別人抓頭發嘛,那還是我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