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三十章(第4/6頁)

果然,今天是鐵將軍把門,小麥拍打著鐵門喊道:“有人嗎?秋收”

片刻過後,小超市開了半道門,露出少年瘦削的臉龐。額頭上的繃帶已經解去,只留下兩塊紅色結疤,過不了幾天就會脫落。

驚訝之余,秋收開心地抓住小麥的手:“今天不在家好好復習嗎?”

“全部復習好啦,保證能考高分!”

小麥得意地笑了笑,再也不必擔心對面那些異樣的目光。

“我去拿自行車。”

他還準備騎車帶她去荒野裏放風箏,她卻搖頭說:“不,今天我想帶你去市區玩。”

“市區?”這個詞對他來說如同外國,“今年來上海後,我還從沒去過市區。”

“那你等於沒來過!”她拉著秋收走向公交車站,愜意地看著夏日白雲飄過頭頂,“你想去哪裏逛?”

“我不知道。”

“那就跟著我吧,我罩著你!”

走到空無一人的公交車站,秋收忽然有些害怕,怔怔地說:“真要去市區?”

其實,他是對這個車站感到恐懼。

恰巧一輛公交車開到,小麥拽著他的胳膊:“跟我上車!”

少男少女上車,坐在最後一排長椅上,肩靠著肩頭靠著頭,隨著顛簸的車廂一路搖擺。

沒坐幾站到來莘莊,他們下車走進一號線地鐵站,秋收卻越發緊張,對她耳語:“我從沒坐過地鐵。”

“以後,你會經常和我一起坐的。”

小麥微微一笑,拉著他穿過檢票口,走下還不是很擁擠的站台。

一輛列車呼嘯著進站。

當年,這裏還是終點站,他們從容地挑選座位,緊緊坐在一起。隨著列車啟動的慣性,小麥把頭靠在他的肩上。沒過幾站就進入地下,秋收瞪大眼睛看著窗外,黑暗的隧道急速向後退卻,要帶他們去另一個世界。

少女穿著漂亮的紅裙子,少年卻是一身洗得發白的球衣,兩個人看起來那麽不相稱——沒有人覺得他們在談戀愛,要麽認為這兩個人根本不認識,只是恰好緊挨著坐在一起。

地鐵一路坐到淮海路,小麥拉著他匆匆下車。頭一回來到繁華的馬路上,少年緊張地環視四周,遇到打扮時髦的年輕人走過,他又自卑地低下了頭。小麥卻憤憤地說:“怕什麽?我帶你去買衣服!”

“不用了吧。”

他可抵不住小麥的熱情,迅速被拖進一家大商場,這裏賣的衣服都不算貴,卻很得年輕人的喜歡。她千挑萬選了一件T恤,顏色大小都很合適秋收。強逼著他走進試衣間,出來時已換了一個人——不再是土裏土氣的鄉下少年,變得時髦洋氣了許多,但還是保持內斂的氣候,更像生於斯長於斯的大學生。

秋收穿著新衣服走出商場,還是感覺不太習慣,感覺自己就像換了一身皮膚,或許已戴上了一副面具?小麥狠狠捏了他一把說:“一定要喜歡哦!”

他們在麥當勞吃了午餐——這居然是他第一次吃麥當勞,從前只吃過一次肯德基。

吃飽喝足之後,他倆各端著一個可樂杯,穿過南北高架下的天橋,她開心地靠在少年身上說:“想不想唱歌?”

“哦,要是早點說,我就把吉他帶出來了。”

“不是啊,我是說卡拉OK!”

原來,走過天橋就是好樂迪KTV,那年頭錢櫃還是有錢人的奢侈品,能去好樂迪消費的學生也不多。

幾分鐘後,小麥把他拖進了卡拉OK廳。

其實,這也是她第二次出來K歌,上一次還是寒假時候錢靈帶她來的呢。幸好中午包房很空,價格相對比較便宜,正好可以選擇雙人包間。

秋收從沒來過這種地方,一坐進狹窄密封的小屋裏,就局促不安地四肢顫抖,好像隨時都會發生火災之類的危險。小麥把手壓住他的胳膊,漸漸讓他鎮定下來,笑著說:“怕什麽?怕我會關起門吃了你?”

她點了幾首王菲、許茹蕓、林憶蓮、彭羚的歌,那年頭正流行她們的歌,就連小麥也愛唱怨婦歌,無非是少女不知愁滋味,為唱新歌強說愁。她又把秋收推到點歌屏幕前,手把手教他怎麽點歌,而他卻不知所措點不下去。

“你不是很會唱歌嗎?”

“開可我從沒對著話筒唱過。”秋收不好意思地低下頭,像做了錯事的孩子,“我只有抱著吉他才會唱歌。”

“不行哦,今天走了這麽遠的路,帶你來就是為了聽你唱歌的。”

小麥先唱起了她的歌,第一首就是王菲的《我願意》,她的聲音並不適合王菲,卻還是拼命往上提嗓子,直到“我願意為你被放逐天際……·”

就這第一首歌,她就唱得幾乎啞了,回頭向秋收伸了伸舌頭,繼續唱《愛與痛的邊緣》與《人間》。

《人間》,她只是單純地喜歡這個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