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目擊

這天晚上,李燈到夜市吃東西。

他一個人孤獨地喝了三瓶啤酒,吃了一堆烤肉,一碗酸辣粉。

他有了這種傳奇的經歷,突然不想當記者,而想當作家了。

他覺得應該把這些經歷寫成小說,在報紙上連載,那一定人人搶購,故事發展到這裏,已經曠世離奇了,也就是說這些材料足夠暢銷的了。

只是還要有個結尾。

他不相信這是姜春紅幹的,他不相信一個躺了3年多的植物人會站起來,幹完那些正常人都做不了的事,再躺下。

他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但是,如果姜春紅沒有變成植物人,而是死了3年多了,說這一切都是她幹的,他也許更相信一些。

吃飽喝足,他回招待所了。

躺在床上,他又在想,這個人不是姜春紅還能是誰?

他太累了,想著想著,他就迷糊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他被尿憋醒了--他的啤酒喝得太多了。

這個房間是兩人間,在2樓,只有李燈一個人住。

屋裏沒有廁所,廁所在樓道裏,公共的。

他出了門,順著樓道朝廁所走過去。

那樓道有點黑,樓道盡頭的窗子滲出一點光亮。

快半夜了,樓道裏當然沒有人。

因此,他的腳步聲顯得很響:“哐,哐,哐,哐,哐......”他走進男廁所,裏面更黑,他摸黑撒了尿,系了褲子朝外走。

剛出男廁所的門,就看見另一個人剛剛走到女廁所門口,她好像也是一個要上衛生間的旅客。

借著那點光亮,李燈看了她一眼,盡管那張臉很暗,但是李燈還是看清了--竟然是她!

竟然是那個躺在床上3年多的植物人!

李燈的頭皮都炸了。

那個女人木木地看了他一眼,一閃身進了女廁所的門。

李燈想跑,腳下卻像生了根。

他終於沒有跑,定定地站在那裏。

雖然他的心裏怕到了極點,但是,他不能走,他必須要等她出來。

他要看清,她到底是不是姜春紅。否則,今夜他不可能睡著,這輩子他都不可能睡著。

他不相信她進去就不出來了。

他就靠在墻上等,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夜很靜,四周很暗,時間一秒一秒地過去,女廁所裏沒有任何動靜。

他沒有動搖,堅定不移地等下去。

過了好久好久好久,李燈懷疑是黎明了,樓道的另一端突然又走過一個人,李燈猛地轉過頭去:又是個女人!

她慢吞吞地一步步走過來。

李燈一動不敢動,屏住呼吸等待她走近。

她終於走到李燈的身前,突然尖叫一聲。

李燈差點癱倒。

那女人後退一步,顫顫地問:“誰?”李燈也顫顫地說:“我,住店的。”那女人沒有放松警惕:“你,你在這裏幹什麽?”“......我女朋友出來解手,很長時間沒回來,麻煩你幫我看一下,她在不在裏面。”那個人半信半疑地走過去了。

她進了女衛生間,半天才出來,口氣更加懷疑:“裏面根本沒有人!”李燈徹底糊塗了。

難道是自己眼花了?

不可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