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那些人死後去哪兒了

地獄的陰氣籠罩人間。

這段時間,萬穗兒很少玩遊戲了,她要查清一些事兒。實際上,地獄跟她沒什麽關系,她從來沒幹過坑蒙拐騙的勾當,只是貪玩兒,追求快樂是全人類的目標,無論怎樣都算不上罪過。可是,死神的陰影出現在了朗瑪的頭頂,他本人毫無所知,萬穗兒卻看到了,她必須不遺余力地幫助他。

首先,萬穗兒要找到那些非正常死亡者的家屬,問問他們,有沒有收到光盤。

她覺得,她現在做的事其實也是遊戲,一場人鬼之間的大遊戲。

第一個人叫林興旺,南城朝陽村村長,曾因強奸幼女被逮捕,一周之後,由於證據不足又被釋放。

《衛城法制報》報道了這個案子,題為《誰為我的女兒討回公道?》。

那個小女孩才12歲。去年夏天,小女孩的爸爸偶然看見,女兒的書包裏藏了10塊錢,於是就追問從哪兒來的,小女孩不敢說,嚇得哇哇大哭。她的父母都是老實人,以為女兒偷了人家的錢,非常憤怒,把小女孩打了一頓,小女孩哽咽著說,有人不讓她講出來,否則就剜掉她的眼睛。她的父母意識到出事了,柔聲細語地詢問女兒,她終於說出了真相:兩個月前,她被林伯伯欺負了,林伯伯給了她10塊錢,她一直沒敢花……

小女孩說的“林伯伯”就是林興旺,一村之長。

她的父母如同五雷轟頂,馬上去派出所報了案。當天,派出所的警察就來到了小女孩家調查取證,然後依法傳喚了犯罪嫌疑人林興旺。

可是,七天之後,林興旺卻由於缺乏證據,大搖大擺地走出了派出所。

小女孩的父母悲痛欲絕,一次次到當地政府、法院、婦聯上訪,始終沒有結果。

有一天,小女孩在放學的路上又遇到了林興旺,她嚇得低下頭,想從旁邊的田裏繞過去。林興旺卻堵住了她,舉著20塊錢,親切地說:“還做嗎?雙倍。”小女孩撒腿跑回家,全身發抖,放聲大哭……

第二個人叫楊志,某拆遷公司總經理。

這家拆遷公司成立了七年,該“公司”為楊志個人所有。

楊志人稱“楊打爹”,估計他曾經對老爸大打出手,因此才落了這麽個綽號。他先後雇用五十多名社會閑散人員,承攬拆遷業務,逐漸形成了完整的組織體系。他的手下全部穿著城管制服。

他們要拆哪座房子,就用石灰畫個圈,連“拆”字都懶得寫,寫個“扌”就行了,這戶人家必須在最快的時間之內搬走。“扌”就是“打”的意思,也是“楊打爹”的簡稱。如果被畫了“扌”還不搬走,那麽打手就氣勢洶洶地出現了,他們的胳膊上都戴著袖標,上面畫著統一的標志——“扌”。

“拆”這個字很有意味。“斥”是投訴、斥責的意思,留下“扌”,扔掉“斥”,就是打你活該,上告無門,抗議無效。

第三個人叫李計鳴,這個家夥是個毒梟,跟很多販毒者一樣,李計鳴本人並不吸毒。他的父親是衛城一家國營廠的工人,從小生活貧困,只讀過小學。他最喜愛的一本書是《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從中得到一個信念——不管多麽惡劣的環境,一定要擁有堅強的意志。上世紀末,李計鳴去了緬甸,給毒販當馬仔,後來一步步建立了龐大的跨國走私販毒團夥。他賺的黑錢太多了,跟電影裏演的一樣,專門蓋了一座房子存放鈔票。

兩年前,李計鳴被警方抓獲。在看守所被羈押幾個月之後,李計鳴被法院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令人驚異的是,這個家夥在沒有任何人協助的情況下,竟然從法院逃脫了!

出於人道考慮,在法庭上,李計鳴只戴著手銬,並沒有戴腳鐐。宣判之後,兩名全副武裝的法警押著李計鳴離開。審判庭在二樓,行刑車在樓下等候。下樓時,一名法警在前,一名法警在後,李計鳴被夾在中間。在樓梯拐彎處,李計鳴突然一頭撞翻前面的法警,然後沖下樓梯瘋狂逃竄。當兩名法警追出去的時候,李計鳴已經跑出法院大門,翻過了馬路中央的欄杆,正巧駛過一輛大卡車,再看李計鳴已經無影無蹤……

一個死囚犯,一步步走向行刑車,即將被押赴法場執行槍決——走到這一步,哪個人的雙腿都會發軟,必須由人攙扶,甚至大小便失禁,因此要紮上死囚犯的褲腿兒。李計鳴卻在法警的監押下逃之夭夭,心理素質實在太強了!

兩年來,警方一直在加大力度追捕李計鳴,卻找不到他的一根毛發。大家都以為他肯定躲到了緬甸,沒想到,卻在衛城發現了他的屍體!

……

萬穗兒想完成任務很難。

她只是一個普通學生,沒有任何資格去調查人家的私事,尤其是那些有背景、有案底的人。她想,如果她是徐佑佑就方便了,她會偷上老爸的槍,再搞出一張傳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