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2

我見過有人嚇得排便失禁,也見過有人瀕死前勃起。但害怕到兩種狀況都出現的,我只見過一個。

那是一名囚犯,關在中央情報局位於坤戎的黑牢,隱藏在泰緬邊境一處沒有法律的叢林內。就像前面提到過的,我年輕時去過那裏,因為當時有一名獄中警衛的死因可疑,而且以那所監獄內所施行的暗黑技藝性質,以及獄中囚犯的高度價值,任何不尋常的死亡都必須經過調查。而這就是我負責的工作,盡管當時我非常生澀、沒有經驗。

那名死亡的警衛是個拉脫維亞裔的美國人,大家喊他“冒煙喬”。他是個討厭鬼,就是那種會因為你沒敬禮就打斷你的手臂、再把你撞倒的人。他的屍體被人發現漂浮在一條洶湧河川的旋渦中,而盡管有人費了很多事,讓他看起來像是從破爛的繩索步橋掉下去,但我不相信是這麽回事。

我從監獄的工作人員挑了一個中央情報局的審問人員,因為他的塊頭和“冒煙喬”差不多,而且我沒告訴他原因,就叫他跟我到那條橋邊。他的十來個同事和更多警衛跟著我們一起去,人人都以為我會說出自己的推測,解釋當時事發的經過。但我沒有,只是找了一條有彈性的長繩索,一端綁在那個審問人員的一邊腳踝上(他怕在同事面前丟臉,於是幾乎沒有反抗),另一端綁在繩索橋的木梁上,然後叫他往下跳。

他跳了五次,有的是他主動跳,有的是我們模仿有人推他。很快地,我們就確定了兩件事:第一,在這樣的狀況下,“冒煙喬”不可能在中途的那顆大石頭上,留下我所發現的那抹血跡。第二,那個審問人員不太喜歡玩高空彈跳。

那抹血跡表示,“冒煙喬”一定是像一支標槍似的被扔下橋去,而且以他的塊頭,動手的一定有兩個人。要縮小嫌犯的範圍並不困難,因為會使用那座橋的只有兩種人,一種是監獄警衛,走這座橋去附近邊境一個走私者營地買便宜的私酒;另一種是運送鴉片的人,為了躲避高速公路上的軍方巡邏人員而走這座橋。我傾向於後者。

我帶著六名附屬於中央情報局的特種部隊軍人,在那座繩索橋附近一處突出巖石的陰影下守了好幾天。到了第四天,就在接近黃昏時,我們聽到有個人走近了—是個強壯的男子,五官很像越南山地土著居民的原住民家族。他光著腳,打赤膊,一條長長的疤橫過肋骨間,看起來大概是開山刀留下的。他肩上扛著一把M16突擊步槍,背著一個臟兮兮的米老鼠背包。而背包裏,無疑就是一塊塊用破布包著的二級鴉片磚,正要展開它們的旅程,前往美國和歐洲的街頭。

他一嘴染了汙漬的牙齒間吹著口哨,是一首艾爾頓·約翰的歌《鱷魚搖滾》(Crocodile Rock),此時特種部隊的人突然襲擊他。那首歌卡在他的喉嚨裏,M16掉地,他沒時間掏出開山刀,瞪著我的目光混合了蔑視與恨意。聽了他油嘴滑舌兩分鐘,說他很少走這條小徑,還有他一星期前人在清邁,我就知道他在撒謊。

我決定帶他回到煤渣磚蓋的監獄裏,心想把他關進一個熱死人的隔離囚室幾天,或許會讓他合作點。但中央情報局那些人另有想法,他們大部分人都很喜歡“冒煙喬”,因為只要一聲吩咐,他就會很樂意出手揍囚犯。他們不想浪費時間問這個運毒人問題,也不想請示一個來自“空降師”的小夥子讓他們接手審問。

他們決定使用自己手冊上含糊稱之為“進階審問技巧”的手段,在監獄醫院一個角落的大水泥浴缸裏面裝水。等到水快要滿了,兩名警衛才拖著那個運毒人進來,他眼睛被蒙住,手腳上了鐐銬。

我幾乎立刻就後悔了,真希望自己之前告訴那些中情局的家夥,說這是我的案子,要他們滾開不準插手。當然,你可以告訴自己,為了國家的利益,規則就不太一樣了,但這件事實在跟國家利益沒有什麽關系。回顧起來,我想我是太膽怯了,或者只是想成為團隊的一分子—專家會說,那是小集團的心理。無論是什麽,讓我很羞愧的是,我什麽都沒說。

那個運毒人的衣服被脫到只剩一件內褲,眼睛蒙著,完全不曉得自己身在何處,也不知道眼前發生了什麽事。所以當他們把他仰天綁在一條長木板上、擡離地板時,他已經接近恐慌狀態了。

他們顯然很熟悉這套技術,由四個人把木板擡到浴缸上,往後傾斜,於是運毒人的整個頭部,除了嘴巴和鼻子之外,全都浸入水中。他想要掙紮,但徒勞無功,從他猛吸一口氣的反應,顯然那一刻他以為自己會再往下降而溺水。

另外兩個審問人員站在浴缸兩側。一個用毛巾蓋住運毒人的嘴巴和鼻子,按緊之後,另一個人就從一個大水桶裏舀水,潑在那條毛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