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暗之卷一 神秘的流浪漢 ]

我是一個拾荒者,一個無家可歸,不知道自己過去與未來的徹底被世界遺棄的人。每日伴隨我的,只有會發出怪異氣味的垃圾,它們可幫我換取每日滿足基本生存需要的食物。

我幾乎忘記了我從何而來,忘記了我的身份、籍貫、履歷,有關我自己的一切我都忘記了,或者說,即使沒有忘記,我也強迫自己忘記。因為我一無所有,支持我基本生活需求的只有這肮臟低下的拾荒工作。

即便在這如此閉塞的小鎮,並不富裕的鎮民也對我這樣的人投以鄙夷的目光,這也難怪,每當我透過溪水打量自己身上破爛不堪的行頭,以及蓬頭垢面的面容,有時甚至連我自己都感到惡心。

惡心歸惡心,我起碼還能做到保持身體清潔,雖然落魄,但我的身上沒有太大的異味。

不像“那個人”。

說實話,“那個人”可以算是我的同行了,也許我們兩人是鎮上唯一(或曰“唯二”)的流浪漢,本來我們或許可以成為朋友,但是他身上的異味不得不讓人敬而遠之。

作為一個拾荒者,我每天大半時間都穿梭在各個道路小巷,揀些可以回收使用的廢品,如果揀到未吃盡或略有腐敗的食物,則直接填進肚子。這樣的生活雖然卑微,但也悠閑。

然而這位夥計卻完全不同,雖然偶爾能看到他揀起地上的易拉罐和硬紙殼,但他似乎更喜歡乞討謀生—我並非是說他這樣是在作踐自己,沒有自食其力,坦白而言,像我們這種處於社會最底層的人,已經不在乎是否自食其力了,拾荒與乞討這兩種行為都是低劣的不能再低劣的工作,作為拾荒者的我去嘲笑作為乞討者的他,這怎麽看也只是在五十步笑百步。

但是,如果只是普通的乞討,那沒什麽可說的—以自己的可憐來換得別人的同情,也就是用尊嚴換金錢,沒什麽不可以的。但是我這位仁兄的乞討卻是別出心裁,他用以乞討的資本不是自己的可憐狀,而是身上的異味。

我始終覺得他身上的異味根本是故意為之。就算是再邋遢的流浪漢,也不至於像他那樣發出令人作嘔的惡臭,甚至在離他五六米的距離時,就已經能夠聞到。他就是利用自己的這種“條件”,往路人身上去靠,路人擺脫不開他的糾纏,同時又急於逃離他那“毒氣”的汙染,只好給他點錢,將他打發走。

每當看到他計謀得逞時咧著大嘴狂笑的表情,我都感到一股憤憤不滿的怒氣。

雜亂的長發是每一個落魄者的特征,我與他均是如此。但他的頭發格外的長,前額的頭發已經長得蓋住了半邊臉,以至於我只能看到他的鼻孔和嘴巴,還有那每次咧嘴大笑時露出來的讓人倒胃的黃牙。他身上常年披著一件到處都是窟窿的黑乎乎的外套,腳蹬一雙臟兮兮的膠鞋,每日滿村遊蕩,所到之處,人盡捂鼻側目。

我始終覺得,流浪漢也是有尊嚴的,所以我絕對不會像他這樣,盡管生活艱辛,我也要靠自己的勞動養活自己。

雖然抱著這樣的信念,但面對越來越窘迫的生活,特別是還有這麽一位如同蛆蟲一樣惡心的同行在你周圍徘徊,有時我也會迷茫不知所措,在這種情況下,我就會停止拾荒,在自己委身的被人廢棄的破氈房裏睡上一整天。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對這位同行的態度從反感變為好奇,因為我越來越發現,他似乎有著不為眾人所知的秘密。我甚至覺得,他根本不是一個流浪漢,而他身上之所以有如此的惡臭,只不過是他為了防止別人靠近而刻意制造出的一種“屏障”。

我這麽說並不是胡思亂想,而是有確實的根據:任何一個流浪漢都會偶爾出現找不到食物肚子餓的情景,盡管他以惡臭(其實是威脅)的“有效手段”來乞討,也不可能每天都吃飽。我時常出現因找不到食物而餓一整天的情形,而他,據我觀察,幾乎一次也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

流浪漢住在山頭一個廢棄的蝗神廟裏,以前我也曾在那裏住過一段時間,但那裏實在太過寂寥,到了深夜,周圍看不到一處人家的燈火,卻有無數令人毛骨悚然的貓叫和蟲鳴,膽小的我實在是害怕那種環境,於是我就“搬離”了那裏,在山腳找到了一個破氈房。

大約在三個月前,流浪漢第一次出現在鎮上,他把那個蝗神廟作為屈身的地方,我起初以為他肯定也會像我一樣受不了那裏的氣氛,過不了幾天就會到破氈房來與我做伴,但出人意料地,他竟然在那裏住下了。

我曾細心觀察過他一段時間,作為流浪漢,一般情況下生活都是混亂無規律的,而他卻有非常固定的作息習慣,每天有兩次離開蝗神廟,分別是下午一點和晚上七點(我有一個拾到的破手表,所以能準確地知曉時間),每次一個多小時,之後返回。每次他回蝗神廟路經我的“家”時,我都能看到他,他的步伐多半很輕快,甚至還蹦蹦跳跳,有時嘴裏還會含著一根牙簽,給人酒足飯飽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