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流星之夜(第4/7頁)

沒有霧霾,涼爽的風吹過草叢。焦可明抱著兒子散步,讓孩子看看天空和草地。葉蕭明白了,焦可明平常從不敢帶孩子到小區,害怕嚇到鄰居們,或者被別人看不起,畸形兒讓他們夫婦自卑。所以,每次從醫院回來的路上,焦可明都會尋找沒有人的荒地,讓孩子曬曬太陽,聞一聞大自然的泥土味。

“宛如昨日”之中,葉蕭還能感受到死神的心理活動——它記得焦可明的氣味。

這氣味在死神的記憶裏如此重要,讓它的心跳加快,腎上腺素加快分泌,甚至遺忘了自己的饑餓。

它想要攻擊焦可明。

但一看到無腦畸形兒,它就暫時放棄了行動。死神喜歡這個孩子。始料未及的發現,葉蕭像死神肚子裏的蛔蟲,知道當時它腦子裏的思維。

焦可明在野地裏走了半個小時,死神也潛伏了半個小時。他帶著畸形兒回到車裏,大狗悄悄跟在後面。它的四條腿趕不上汽車的四個輪胎,但焦可明的白色小車,一路上留下濃濃的氣味,在嗅覺超強的死神面前,畫出一張清晰的行車路線圖。

死神絕對不會認錯。就像你從千萬張面孔中辨認出你最愛的人。每輛車的發動機排量、型號都不相同,所加汽油的品質也不同,即便出廠設置完全相同,但開過的公裏數與保養程度,決定了尾氣像指紋一般獨一無二。死神認出了焦可明的汽車“指紋”,沿著鼻子給它指引的道路,找到焦可明所在的小區。它又記得無腦畸形兒的氣味,一個存活到四歲的無腦兒,全世界恐怕沒有第二個。所以,死神通過七樓的逃生通道,來到焦可明家的門口,發出老鼠般的叫聲。

深夜,焦可明打開門,看到一條可怕的黑色大狗。

什麽鬼啊?

焦可明的妻子尖叫著,焦可明卻蹲下來,盯著這條狗的目光。

狗在哭。

千真萬確,它認得焦可明,它在為他而哭,也為他身後的女人,更為臥室裏的無腦畸形兒。

焦可明決定收養這條奄奄一息的流浪狗。

死神的記憶到此中斷,它咆哮幾聲,甩掉頭上的“藍牙耳機”,躥到盛夏的大腿旁。

娘娘腔工程師尷尬地細聲細語:“抱歉啊,大哥,我們對動物記憶的研究,也只是在起步階段。畢竟人和動物不一樣,對於精神領域的活動,動物毫無耐心可言,每次體驗‘宛如昨日’,時長不能超過一個鐘頭。現在這條狗達到了極限,已經做得非常好了。還有啊,當天不能體驗第二次,否則它受不了,要隔一天才能再次體驗哦。”

葉蕭趴在地板上喘氣,額頭爬滿豆大的汗珠,不管是回憶自己的過去,還是進入遊戲世界,抑或監控他人或其他狗的記憶,都會產生這種溺水般的窒息感。他脫下衣服,讓盛夏檢查後背有沒有傷,他有種嚴重燙傷的錯覺。他爬起來,摸著大狗後背的傷疤。死神每找到一個新主人,就會給對方帶來厄運。

死神為什麽跟蹤焦可明?為什麽記得焦可明的氣味?

下午三點,葉蕭把死神與少女送回家,派遣兩個警察在她家的小區值班——某省有過這種案例,曝光了某企業的罪惡史後,寫文章的記者意外地“被自殺”。

餓著肚子回到公安局,失樂園謀殺案的資料摞在桌上,最上面是驗屍報告。葉蕭啃著單身女同事送來的蛋糕,連聲謝謝都沒說,低頭只顧著翻資料,惹得人家臉一黑甩門而去。

死者叫霍小倩,十三歲的初二女生。死亡時間在2012年8月13日,深夜十一點左右。死因是機械性窒息——就跟五年後的同一天,焦可明的死因完全相同——頸部有明顯傷痕,被人活活掐死。她還有三根肋骨折斷,左臂骨折,頭部重創……法醫無法判斷兇手是否使用了某種兇器,比如棍棒或刀具。但如此嚴重的創傷,恐怕不是一般人徒手所能造成的,或者換句話說,這個兇手壓根不是人,擁有野獸般的力量。葉蕭的調查報告,無法斷定鬼屋背後的排水溝,是否案件的第一現場。雖然確認少女被人性侵,卻沒找到兇手的DNA。既然兇手超出常人地強壯並且粗暴,為何在強奸這件事上如此小心?

重溫不計其數的現場圖片,警方的走訪調查記錄,除了頭號嫌疑犯馬戲團的“狗頭人”,也列出過其他可能性。比如小倩的親戚與鄰居,學校同學與老師……這種對少女的性侵殺人案,許多案例都是熟人所為。警方連死者的爸爸都懷疑過了(因為小倩媽媽前幾年就患乳腺癌死了)。一個鰥居古怪的男人,或許也有奸殺女兒的嫌疑。但一無所獲。

最後一張照片,案發當晚南明路道路監控的錄像截圖,是距離失樂園最近的攝像頭拍下的。8月13日十一點三十分,有輛白色小車出現在監控畫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