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7 行為心理分析學

行為心理分析這個領域,我國涉足得比較晚。在美國,有個機構叫做BAU(Behavioural Analysis Unit),為FBI行為分析部,過去叫BSU行為科學部。行為分析部的任務是根據對犯罪嫌疑人行為的調查和基於對案件的經驗、研究來證實其可操作性,針對復雜的和犯罪嫌疑人心理敏感的案件,通常涉及暴力行為和暴力威脅,涉及的領域包括危害兒童犯罪,危害成人,威脅、腐敗、爆炸和縱火類型的案件。

在我國,我們認為行為心理分析是一項基於經驗才可以從容使用的技能,只可意會而不可言傳。所以在命案偵破過程中,勘查人員會時不時地進行運用。比如對犯罪分子的刻畫分析,裏面就有一些內容是通過行為心理分析來得出的。但是,一直都沒有人對這門學科進行理論性總結,各地勘查人員對行為心理的分析,多是師父點撥、自己總結,才會在案件偵查中發揮作用。

近年,公安機關的法醫頭領、公安部刑偵專家閔建雄老師開始總結行為心理分析的相關經驗,並且試著理論化,編撰了一本名為《命案現場行為分析概論》的書籍。有了這本書,全國公安機關法醫在這一領域將會有突破性進展。

閔老師認為,因為法醫作為參與現場勘查、屍體檢驗的警種,掌握了命案現場中最多的信息量。尤其是因為法醫對屍體情況有最全面的了解,所以法醫最應該在行為心理分析領域有所建樹。於是,老秦也把這一全新領域的內容介紹給大家。

犯罪過程中,有很多種行為,不同的行為反映出兇手不同的心理特征,而這些特殊的心理特征,也給偵查人員提供了偵查方向。林林總總的犯罪行為,若是想完全概括起來,確實不易;而要通過現場情況、屍體損傷來識別出兇手的行為究竟屬於哪一種行為,更是難上加難。尤其是有一些行為,造成的損傷很相近,這就需要法醫明察秋毫了。

究竟如何來判斷犯罪行為,老秦也還在學習當中,在自認為學成之前,老秦沒法給大家系統解說。這篇的主要內容,老秦會用一些小案例來闡述幾種常見的犯罪行為以及行為分析給整案偵破帶來的重要作用。各種行為的名稱,來源於閔建雄老師的總結。

1.約束行為

在很多案例中,都會有這種行為的出現。有可能是兇手按壓被害人四肢,也有可能是用繩索進行捆綁。

一個老人晚上在家門口的板車上邊睡覺邊看守糧食,被人殺死。經過法醫檢驗,發現死者是被人用錘頭打擊頭頂部導致顱腦損傷而死亡;同時,法醫發現死者的雙肘部都有皮下出血,後背有擠壓形成的肌肉內出血。這就說明兇手同時按壓住死者雙手,並且壓在死者的身上對死者進行約束,同時用錘子打擊死者頭部。那麽這個動作是一個人不能完成的,說明作案人數至少有兩個人。

2.威逼行為

一名男子在家中被人捅刺20多刀而死亡。法醫對現場進行勘查的時候,發現死者家裏非常整潔,並沒有被翻動的痕跡,開始整個專案組都認為死者是被人尋仇刺死,調查的目標主要集中在那些和死者有仇的人。但是法醫在進行屍表檢驗的時候,發現死者的頸部有幾條平行的淺表劃痕,法醫認為這是兇手用刀抵住死者頸部,對其威逼時候留下的損傷,所以兇手存在威逼行為。如果是尋仇,沒必要實施威逼行為,所以法醫認為這是一起侵財案件,兇手威逼死者的目的就是讓其說出藏匿錢財的位置。案件性質更改為侵財殺人後,專案組及時調整偵查方向,於是很快破了案。

3.發泄行為和欲望行為

很多殘忍的命案現場,都可以發現欲望行為和發泄行為,這些行為可以直接提示兇手的心理狀態。

一個美麗的女人被人殺死,沒有遭受性侵,主要的損傷都集中在面部。因為兇手的反復砍擊,導致死者的容貌完全損毀。這種發泄行為,提示了兇手是對死者的面容產生了仇恨,所以才會反復砍擊她的面部。經過對具備這種心理特征的人的調查,最終發現兇手是死者的閨蜜,因為閨蜜的男友總是會迷戀上死者,所以閨蜜因妒成恨,於是殺人、毀容。

4.加固行為

在有的命案現場中,兇手為了確定死者一定會死亡,會有一些加固的行為。比如在勒死的死者脖子上多系一條繩索然後將死者吊起來,或者在已經死亡的屍體上多紮兩刀。

一個公司老板被人殺死在公司裏,法醫在對屍體進行檢驗的時候,確定死者是被鈍器打擊頭部,導致顱腦損傷死亡。在死者的額頭部位,法醫還發現了兩處和其他不同的挫裂創。這兩處挫裂創顏色發黃,周圍沒有充血腫脹的跡象,說明這兩處損傷沒有生活反應,是死後損傷。兇手為什麽要在死者已經死亡後,又打擊了死者兩下呢?法醫認為這是一個加固行為,兇手害怕死者還沒有死,一定要確定其死亡。這一行為說明死者應該認識兇手。根據這一推斷,偵查員在死者的社交圈中進行了排查,迅速鎖定了公司秘書就是這起命案的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