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6 現代法醫物證學

隨著DNA檢驗技術的發展,法醫物證學從20世紀90年代引入中國以來,得到了飛快發展。現在,DNA檢驗已經成為警察叔叔在破案過程中最為鋒利的一把武器。

大家都知道全世界很難找到兩個指紋一樣的人,同樣,全世界也很難找得到兩個DNA一樣的人,除了同卵雙生[注]的雙胞胎。

所以,法醫“蜀黍”們在現場提取到任何生物檢材,都可以進行DNA檢驗,確定這些生物檢材是屬於誰的,從而快速破案。DNA檢驗已經突破了原來只能檢驗體液等生物檢材的瓶頸。體液、組織、器官、帶有毛囊的毛發、骨骼甚至牙齒都可以檢驗出DNA基因型。

因為DNA檢驗檢出面廣,極微量都可以檢出,而且具有極強的認定能力,所以它成了法醫物證最主要的內容,也給公安部門打擊犯罪提供了一種特別有力的技術手段。

DNA檢驗手段的主要步驟是:提取到現場檢材後,法醫“蜀黍”會對檢材進行一個處理,把含有人體DNA的微量檢材浸泡在液體裏,然後經過PCR擴增技術把微量的檢材片段放大。

大家都知道,DNA是一個雙螺旋結構。PCR的原理是用多種酶作用於雙鏈DNA,把它變性解旋成單鏈,然後在DNA聚合酶的參與下,根據堿基互補配對原則復制成同樣的兩分子拷貝。也就是說,一個雙鏈的DNA被拆成兩個單鏈,然後在一些試劑的幫助下,兩條單鏈分子拷貝後變成兩條雙鏈。這樣,一條DNA就變成了兩條。以此類推,DNA呈幾何數字增長。這樣DNA就順利被擴增了。

擴增後,經過一系列的檢驗手段,可以得出一個DNA圖譜,這個圖譜具有極高的特異性,可以作為認定犯罪分子的重要物證。

幾乎每個人的DNA都不一樣,同樣,人和動物的DNA也不一樣。那麽,從前的那些作用沒有DNA大的種屬實驗、血型實驗等,都被DNA檢驗所取代。現在幾乎沒有法醫“蜀黍”會再去做上述實驗。

但是預實驗卻被保留了下來。因為除了前文所述,預實驗有時候可以直接對案件偵破發揮作用以外,還有一些其他DNA檢驗所不能代替的作用。比如,現場有很多醬油色的斑跡,這些斑跡有的是滴落的醬油留下的,有的是可樂留下的,也可能有血跡摻雜其中。如果把那麽多斑跡一一帶回去進行DNA檢驗,就會貽誤戰機。有了方便快捷的預實驗,法醫“蜀黍”就可以迅速在這些斑跡中找到血跡,再送去進行DNA檢驗,這樣就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在很多現場中,一些潛血痕跡是無法用肉眼觀察到的。法醫“蜀黍”用預實驗來找到這些潛血的存在,提取進行DNA檢驗,可以大大提高現場發現物證的概率。

有很多讀者關心DNA檢驗到底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得出結果,其實這個時間是不確定的。因為在DNA檢驗之前,有一個檢材處理的環節,不同的檢材,這個環節的用時是不一樣的。比如血跡的前期處理過程就很短,而骨骼要進行DNA檢驗,則需要經過敲碎、打磨、浸泡等很多工序,所需的時間也就長了很多。如果是血液等容易處理的檢材,法醫“蜀黍”最快可以在3~5個小時得出DNA檢驗結果哦。

還有一些生物學得很好的同學提問,大家都知道DNA存在於細胞核中,可是血紅細胞是沒有細胞核的,那麽為什麽血液反而是容易檢驗的DNA檢材呢?不應該是血液無法檢出DNA嗎?老秦要說了,同學!你是聽誰說血液裏只有血紅細胞的?其實血紅細胞只是血液裏主要的細胞成分,和血紅細胞作為好鄰居的白細胞會表示不服的:“同學!你當我不存在嗎?我有細胞核的好不好?”

還有些同學問,你們知道骨頭做DNA比較難,為啥還要提取骨頭,而不提取血液呢?老秦一臉黑線。同學!難道你不知道屍體腐敗到最後只會剩下一堆白骨嗎?

[注]因為同卵雙胞胎也稱作單卵雙胞胎,因為是由一個受精卵分裂為相同的兩部分,共用一個胎盤,所以他們的遺傳性狀甚至發育和生長都相同。而異卵雙胞胎則是由不同的受精卵發育而來,卵子和精子都不同,所以DNA也就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