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因為國情不同,科學研究的發展成果也在不斷進步,所以各個國家在各個時期都有著各自的腦死亡鑒定標準。世界上許多國家多是采用“哈佛標準”或與其相近的標準,我們可以大致地了解一下其中一些標準。
美國哈佛大學標準(1968年)
1.感受性和反應性喪失:對外界刺激和內在需要完全無知覺和反應,甚至最強烈的疼痛刺激也不能引起發音、呻吟、肢體退縮或呼吸加快等
2.自發性肌肉運動和自主呼吸消失:經醫生觀察至少1小時,關閉呼吸機3分鐘,仍無自主呼吸
3.反射消失:包括瞳孔對光反應消失,頭—眼反射及眼前庭反射消失,瞬目運動、吞咽、呵欠、發音、角膜反射和咽反射消失,各種深淺反射消失
4.腦電圖示腦電波變平或等電位腦電圖(腦電活動不超過2微伏)
5.所有上述表現持續24小時無變化
6.排除低溫(體溫低於32.2攝氏度)和中樞神經系抑制藥物(如巴比妥類藥)的影響後才能確立
英國皇家學會標準(1976年)
1.必要條件
(1)深度昏迷,因排抑制性藥物、原發性低溫、代謝和內分泌紊亂引起的昏迷
(2)因自主呼吸不足或停止而需用呼吸機維持(排除松弛劑或其他藥物所致的呼吸衰竭)者
(3)確診為不可逆的腦部器質性損害2.確診試驗
所有腦幹反射均消失
(1)瞳孔固定,對光反應消失
(2)角膜反射消失
(3)眼前庭反射消失
(4)顱神經支配區無運動反應可以引出
(5)咽反射消失或用吸引管刺激氣管無咳嗽反射
(6)停用機械呼吸機,經相當長時間,足以使PaCO2升高,超過呼吸興奮閾,仍無自主呼吸者3.其他
(1)重復檢查,以減少錯誤
(2)脊髓反射可能存在
(3)確認檢查,如腦電圖、腦血管造影或腦血流測定(但並非必要條件)
日本大阪大學標準(1985年)
1.前提條件需排除低溫、低血壓
2.標準
(1)自主呼吸停止
(2)瞳孔擴大固定
(3)腦幹反射消失;對光、角膜、眼——腦、眼前庭反射或咳嗽反射均消失
(4)血壓急劇下降
(5)腦幹聽覺誘發電位消失
(6)腦電圖平坦
(7)腦血管造影顯示顱內血管不充盈
法國Mollaret等的標準(1979年)
1.昏迷,全無反應
2.自主呼吸停止,肌張力消失(弛緩性癱瘓)
3.所有反射均消失
4.除非用人工方法外,否則不能較長地維持循環
5.腦電圖示腦電波呈直線,對任何刺激均無反應
瑞典標準(1972年)
1.無反應性昏迷
2.自主呼吸停止
3.腦幹反射消失
4.腦電圖平坦
5.腦血管造影兩次(間隔25分鐘),勻不能顯示顱內血管
南京標準(1986年)(草案)
1.深度昏迷,對任何刺激無反應
2.自主呼吸停止
3.腦幹反射全部或大部消失
4.阿托品試驗陰性
5.腦電圖呈等電位
6.其他,如頸動、靜脈氧分壓差消失或明顯減小;腦血管造影顯示顱內無血流或造影劑停滯在顱底;頭顱超聲波中線搏動消失;頭顱CT檢查腦底部大血管不顯影等
7.說明:
(1)上述標準中1~3項為腦死亡診斷的必要條件,4~5項作為輔助診斷,第6項僅供參考
(2)上述各項標準在嚴密觀察和反復監測下判定(暫定至少持續24小時),並必須排除中樞抑制藥、肌肉松弛藥、毒物和低溫等的影響
(3)自主呼吸停止指需要手法或機械維持呼吸。停止手法或機械呼吸後,低流量供氧3~5分鐘或應用常規誘發自主呼吸的方法,自主呼吸仍不能出現
(4)腦幹反射包括:瞳孔對光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睫-脊反射(脊髓反射除外)
(5)阿托品試驗陰性指靜脈注射阿托品2~5mg後5~15分鐘內心率不增快。但阿托品試驗陽性者不能排除無腦死亡
(5)腦死亡的診斷至少需要兩位醫師分別檢查並簽名後方可成立
武漢診斷標準(中華醫學會,1999年)(草案)
1.自主呼吸停止需行人工呼吸,此為臨床判定腦死亡的首要指標,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只要有一次微弱的自主呼吸就不能診斷腦死亡,臨床上可采用窒息試驗判定
2.不可逆性深昏迷無自主肌肉活動,對外界刺激無反應,但脊髓反射可以存在
3.腦幹反射消失
(1)瞳孔固定,對光反射消失
(2)角膜瞬目反射消失
(3)無垂直性眼球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