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第2/3頁)

“但得有理性。要經過合乎邏輯的分析。”

“那你的判斷呢?你有多麽客觀?”

“我?為什麽說我不客觀?”

“因為胡安的事。”

奧尼爾的眼中閃過一絲承認的神情。丹斯觸動了他的心弦。她認為,奧尼爾警探可能覺得自己在某種程度上應該對那名年輕警員的死負有責任,或許認為他對米利亞爾的訓練還不充分。

他羽翼下的被保護人……

她後悔說出這番話。

丹斯和奧尼爾曾經吵過架;在友情和同事關系並存的情況下,不可能沒有摩擦。但從來沒有像今天這麽緊張。他為什麽要講剛才的那番話呢,他的評價越過了她個人生活的邊界。這是他倆認識以來的第一次。

而且,從表意學觀點看來,這體現了一種嫉妒心理。

他們都不說話了。探員擡起手,聳聳肩。這是一種具有象征性的姿勢,意思是:我把該說的都說完了。房間裏的緊張氣氛就像窗外纏繞在一起的松樹枝節那麽壓抑,一根根細枝纏繞在一起,像鋼鐵那麽堅硬。

他們繼續討論案情,商討下一步行動計劃:向奧蘭治縣警方打聽關於珍妮·馬斯頓的更多信息,搜尋目擊者,繼續在海景旅館進行現場調查。他們派卡拉尼奧帶著珍妮的照片去機場、車站和汽車租賃公司了解相關情況。他們還想到了其他一些方案,但辦公室的氣氛就像由夏變秋那樣急劇降溫。當溫斯頓·凱洛格走進辦公室時,奧尼爾離開了,說是要去自己辦公室看看,還要向治安官匯報情況。他冷冷地說了聲“再見”,但卻沒有看著他們說。

莫頓·內格爾在翻越波林家鐵鏈圍墻時割傷了手,現在他的手正不斷顫抖著。他看著納巴縣男子拘押中心牢房外的獄警。

這個身材高大的拉美裔男警察冷冷地回望了他一眼。

顯然,內格爾犯下了瓦列霍斯普林斯的頭號違法行為——問題並不在於他擅闖民宅和侵害他人(他們怎麽會想到這個罪名呢?),而是更嚴重的罪行:侵犯了當地人寵愛的“寶貝女兒”。

“我有權打電話。”

警察沒有回答。

他想安慰他妻子,向她報個平安。但他更想把特雷莎的住址告訴凱瑟琳·丹斯。他已經改變了主意,撇開了作家和記者的職業道德。真該死,他要傾盡全力來確保讓丹尼爾·佩爾重新被捕,再次被送回凱匹透拉監獄。

不是揭發罪惡,而是親自打擊罪惡。就像鯊魚一樣果敢。他親眼看到了特雷莎,這才是改變他的真正原因:一個可愛、漂亮、活潑的女孩,她本該像別的青少年那樣過著正常的生活,但罪惡毀滅了這個希望。光把她的故事公諸於眾還不夠;莫頓·內格爾想親手幹掉佩爾。

但是很明顯,這裏的警方打算盡可能長時間的將他囚禁起來,斷絕與外界的聯系。

“我真的想打個電話。”

獄警看看他,仿佛他是因在主日學校附近向孩子們兜售毒品而被抓進來似的。他什麽也沒說。

內格爾站起身,來回踱步。獄警的眼神告訴他:坐下。於是他坐了下來。

又過了漫長的10分鐘,他聽見開門的聲音。腳步聲越來越近。

“內格爾。”

他看見另一名獄警。比前一個更高大。“起來。”獄警按了一個電鈕,門開了。“伸出手來。”

這聽來真荒唐,就像有人要給孩子糖吃一樣。

他擡起手,看著手銬哢噠一聲銬在手腕上。

“走這邊。”獄警拉住他胳膊,強健的手指緊緊抓著他的二頭肌。內格爾聞到一股大蒜和煙草殘留的氣味。他差點想抽出手來,但又覺得這不是個明智的想法。他們就這樣向前走著,鎖鏈發出丁當的響聲。他們沿著昏暗的走廊大約走了50步,來到1號審訊室。

獄警打開門,示意內格爾進去。

他停住了。

特雷莎·克羅伊頓,就是所謂的“睡偶”,就坐在桌子旁,擡起黑色的眼睛看著他。獄警推了他一把,於是他坐在了女孩的對面。

“嗨,又見面了。”他說。

小姑娘打量著他的胳膊、臉和手,仿佛在尋找虐囚的證據。或許是希望發現他挨打的痕跡。她注意到他手上的繃帶,眯起了眼睛,似乎回想起來他在翻越圍墻時劃傷了手。

他知道,她才17歲,卻沒有顯出一絲的稚嫩——除了白皙、細膩的皮膚。內格爾心想,她躲過了丹尼爾·佩爾的魔掌,但她的童年卻消失了。這更增加了他對兇手的仇恨。

獄警後退幾步,但仍靠得很近;內格爾能聽到這大塊頭呼吸的聲音。

“你可以讓我們單獨呆會兒嗎?”特雷莎問。

“我必須呆在這裏,小姐。這是規定。”他露出一絲復雜的微笑,既表明對她的禮貌,又顯出對他的敵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