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4頁)

“萊姆先生,我必須去參加考試。在我們學校,參加補考——有時候他們根本不安排——或者考試簿不見了,就會拿不到學分。”吉納瓦生氣地抓著掛在牛仔褲上的腰帶。她真是骨瘦如柴。他在想,她的父母是不是過於講究吃健康食品,只讓她吃有機麥片和豆腐。似乎很多教授都有這種傾向。

“我現在就打電話給學校,”薩克斯說,“告訴他們,發生了一件意外,而且——”

“我真的想去上學,”吉納瓦輕輕地說,雙眼固執地盯著萊姆的眼睛,說,“現在就去。”

“只是在家裏待一兩天,直到我們發現更多東西。或者,”萊姆笑著加了一句,“直到我們抓到那個家夥。”

對十幾歲的青少年應該啟發和說服。萊姆有些後悔自己剛才說的話。他並沒有認真對待她——只是因為她年輕。就像一些來拜訪他的人會過度地喧鬧或開玩笑,只是因為他被固定在那裏。這些人讓他很惱火。

就像她現在對他很惱火一樣。她說:“如果你不介意,我會非常感謝有人能送我回家。不過我也可以坐地鐵。但我現在就得離開,如果你想要那些信的話。”

萊姆非常不高興,他以一種不容反駁的口氣說:“我必須說不行。”

“我可以借用你的電話嗎?”

“幹什麽?”他問。

“我要打電話給一個人。”

“一個人?”棒槌學堂·出品

“他是我提到過的律師,韋斯利·戈茨。他在哈萊姆區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

“你要打電話給他?”塞林托問,“為什麽?”

“我想問問他,你們是否有權不讓我去上學。”

萊姆嘲笑道:“這是為了你好。”

“這應該由我來決定,不是嗎?”

“也許要由你的父母或舅舅來決定。”

“他們之中可沒有人必須在明年春天從十一年級畢業。”

薩克斯格格地笑了起來,萊姆沉著臉看了她一眼。

“小姐,只是一兩天。”貝爾說。

吉納瓦不理他,繼續說道:“戈茨先生曾經讓沒有犯下謀殺罪卻為此坐了十年牢的約翰·大衛·科爾森從星星州立監獄被放出來。而且他還控告過紐約——我是說紐約州——兩三次。他每一場都贏。他最近剛結束了一件高等法院的案子,是有關無家可歸者的權利的。”

“他也贏了,是不是?”萊姆挖苦道。“通常他都會贏。事實上,我想他從來沒輸過。”

“真是瘋了。”塞林托嘟囔道,並且下意識地搓了搓外套上的一點血跡。他嘀咕道:“你只是一個孩子——”

他說錯話了。

吉納瓦瞪著他,尖利地說:“你們連一個電話都不讓我打?犯人都可以打電話的,是不是?”

大個子偵探嘆了一口氣。他伸手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她走向電話,查看她的電話號碼簿,然後按了一個號碼。

“韋斯利·戈茨。”萊姆說。

在等對方接電話時,吉納瓦昂著頭。她對萊姆說:“他是哈佛畢業的。哦,他還控告過軍方,我想是為同性戀權利。”

她對著電話說:“請找戈茨先生……可以告訴他吉納瓦·塞特爾打來過嗎?我是一起犯罪事件的證人,而我被警方置留了。”她把萊姆住的地址給了對方,還補充說:“這違背了我的意願,而且——”

萊姆看了塞林托一眼,塞利托眼珠轉了轉,說:“好吧。”

“等一下。”吉納瓦對著電話說。然後轉向大個子警探,他高高的身影籠罩著她。“我可以去上學了?”

“只能去考試,就這樣。”

“有兩場考試。”

“好吧,兩場都該死。”塞林托嘀咕著。然後對貝爾說:“看好她。”

“放心吧,我會像獵犬一樣如影隨形。”

吉納瓦對著電話說:“告訴戈茨先生沒事了。我們已經解決了。”她掛了電話。

萊姆說:“但首先我要拿到那些信件。”

“就這麽定了。”她把書包甩上肩頭。

“你,”塞林托對普拉斯基喊道,“跟他們去。”

“是的,長官。”

貝爾、吉納瓦和普拉斯基離開後,薩克斯看著門笑道:“哦,她可是個急性子。”

“韋斯利·戈茨。”萊姆笑了起來,“我想是她編的,說不定是打給報時台或氣象台。”

他對著證物板點點頭。“我們來看看這上面的東西。梅爾,你負責街道事件的細節。另外,我們送往VICAP【注】和NCIC【注】的細節和資料目前進展如何?還有,調查城裏所有的圖書館和學校,看看這個跟巴裏談過話的人有沒有打過電話給他們,問起有關查爾斯·辛格爾頓或《有色人種每周畫報》雜志的事。哦,再查一下這種有笑臉的袋子是哪裏制造的。”

【注】:指Violent Criminal Apprehension Program,即暴力罪犯追蹤程序,聯邦調查局於一九八○年建立,用於從國內法律強制執行機構收集暴力犯罪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