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2/3頁)

她轉過身,看到一個美麗的少女,正拉著兩個帆布包。她披著栗色偏紅的長發,兩耳各穿了幾枚雅致的耳釘。臉上有一層淡淡的雀斑,此時高興得容光煥發。“你要出去?”她問薩克斯。

“有個大案子。我要去市區。想搭車嗎?”

“當然啦。我要去市政廳坐火車。”帕米上了車。

“學習怎麽樣?”

“你知道還問。”

“那你的朋友在哪兒?”薩克斯四下張望。

“他剛走。”

斯圖爾特·埃弗雷特和帕米都在曼哈頓高中讀書。她已經和他交往幾個月了。他們在教室相識,很快就發現彼此對書籍和音樂有著共同的愛好。他們參加了學校的詩歌俱樂部,這讓薩克斯放了心。至少他不是自行車隊的,也不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運動員。

帕米把裝著課本的包甩到後座上,打開另一個包。一只毛茸茸的狗探出了頭。

“嘿,傑克遜。”薩克斯說著,摸摸它的頭。

女警探從附加的杯托裏拿出一根奶味打結骨遞給它,這只小型哈威那犬一口就咬住了。杯托的唯一作用就是盛小狗愛吃的美食,因為薩克斯經常會加速和急轉彎,液體很容易灑出來。

“斯圖爾特不能把你送到這兒嗎?這算什麽紳士呀!”

“他要參加足球比賽。他對運動特感興趣。是不是大多數男孩子都這樣?”

薩克斯加大油門,進入高速公路車道。她苦笑著說:“是。”

這個年齡的女孩子問這種問題有點奇怪。大多數女孩對男孩和運動之類的話題都了如指掌。但是帕米·威洛比和大多數女孩子不一樣。她很小的時候,父親就在聯合國維和行動中犧牲了。她的情緒不穩的母親投身到政治和宗教右翼地下組織中,變得越來越有攻擊性。她因謀殺罪被判終身監禁,現在正在服刑(幾年前,聯合國發生了一次爆炸事件,造成六人死亡,她就是策劃者)。艾米莉亞·薩克斯和帕米就是在那時相識的。當時帕米在連環綁架案中被綁票,女警探把她救了出來。後來和她就沒了音訊。巧的是,不久前薩克斯又救了她一次。

擺脫了極端反社會的家庭,帕米被布魯克林的一家人領養了。不過在領養之前,薩克斯調查過這對夫婦,細致程度不亞於籌劃總統訪問的特工。帕米喜歡和養父母一起生活。可她還是和薩克斯一起玩,關系很親密。帕米的養母要照顧五個弟弟妹妹,忙得不可開交。於是,薩克斯就充當了她的姐姐。

兩人都覺得這樣很好。薩克斯一直想要孩子,但是情況很復雜。她原本打算和第一位正式的同居男友(他也是一名警察)成家,後來卻發現全天下再沒有哪個男人比他更差勁(先是敲詐勒索,然後是動手打人,後來進了監獄,這才算完)。和他分手後,她一直孤身一人。遇見林肯後,兩人至今都在一起。林肯不是很喜歡孩子,但他是個好人,誠實、聰明,事業和家庭分得很清。這一點,很多男人都辦不到。

但是在這個節骨眼上結婚生子不是件容易的事。身為警察,他們必須應對各種危險,要隨時待命,兩人心中總是煩亂不寧,加之林肯將來的健康問題也不確定。而且,還有一個身體上的障礙需要克服。雖然他們已經知道這是薩克斯的問題,而不是林肯的(林肯完全有能力擔當起做父親的責任)。

所以,就目前而言,與帕米的姐妹關系就夠了。薩克斯很喜歡,也很看重姐姐這個角色。這個女孩已不再沉默寡言,她開始信賴成年人了。

薩克斯加快車速,繞過了一輛出租車,然後說:“你還沒回答呢。學習到底怎麽樣?”

“很好。”

“你已經準備好星期四的考試了?”

“準拿下,沒問題。”

薩克斯笑了,“你今天連書都沒翻一下,對吧?”

“艾米莉亞,別這樣嘛。今天天氣這麽好!都陰了一個星期了。我們就出去逛了。”

薩克斯本想提醒她期末考試考高分的重要性。帕米很聰明,智商很高,又嗜好讀書,但是上學後,她反倒覺得很難考上好大學。薩克斯的態度變溫和後,她高興極了。“你們都做什麽啦?”

“就是走路。一直走到水庫附近的哈萊姆黑人區。哦,對了,船庫裏舉辦了一場音樂會,其實也就是個翻唱樂隊,但是他們絕對蓋過酷玩樂隊……”帕米回憶道,“大多數時候,我和斯圖爾特只是說話,也不知道說了什麽。你知道,這樣是最好的。”

艾米莉亞·薩克斯不能否認,“他帥嗎?”

“嗯,帥。帥呆了。”

“有照片嗎?”

“艾米莉亞!這樣就沒勁了。”

“這個案子辦完後,我們三個人一起去吃飯怎麽樣?”

“當真?你真想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