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梅爾,檢查那個叫科爾法克斯的女人的衣服。阿米莉亞,你能幫幫他嗎?”

她又一次對他客氣地點點頭,就像社交場合的禮貌應答。萊姆覺得自己真的快被她氣瘋了。

在技師庫柏的指點下,薩克斯戴上乳膠手套,在幾大張幹凈的白紙上慢慢地打開衣服,用馬鬃刷刷過外套。一些碎屑落了下來,庫柏用膠帶把它們一一粘起,放到復合式顯微鏡下觀察。

“沒什麽東西,”他報告說,“蒸氣把大部分痕跡都去掉了。我看到一點兒泥土,但數量不足以做密度梯度測試。等等……太好了!我找到了一點兒纖維。看看這個……”

看什麽看,我又看不到,萊姆生氣地想。

“顏色是海軍藍,是丙烯酸纖維和羊毛的混紡,我猜。這種材料做地毯不夠粗糙,也不是外衣的碎片,所以是另一種布料。”

“這麽熱的天,他不可能穿厚襪子或毛衣。是滑雪頭套嗎?”

“我也這麽想。”庫柏說。

萊姆進一步推斷:“這麽說,他是真的想給我們機會去救那些人質。如果他存心想殺她,就不必在意人質會不會看到他的臉了。”

塞林托點點頭。“這也說明那混蛋認為他能逃掉,腦子裏完全沒有自殺的念頭。說不定等我們盯上他時,他會抓一些人質和我們討價還價。”

“我喜歡你這種樂觀主義,朗。”萊姆說。

門鈴響了,托馬斯過去開門。不一會兒,吉姆·鮑林爬上樓梯,頭發亂蓬蓬的,一副火急火燎的樣子。在記者招待會,局長辦公室和市府大樓之間來回奔波的人大概都是這副德行。

“看來你的鱒魚之旅要泡湯了。”塞林托和他打著招呼,然後向萊姆解釋,“吉姆是真正的釣魚行家,有自己專用的魚餌和全套裝備。不像我,只要到船頭喝上兩罐啤酒,就心滿意足了。”

“我們先搞定這個混蛋,回頭再談釣魚的事。”鮑林說著,走到剛才托馬斯放在窗邊的咖啡壺那裏,給自己倒了一杯咖啡。他望向窗外,被那兩只正盯著他看的大鳥嚇了一跳。他轉身走向萊姆,解釋說因為這起綁架案,他被迫推遲了去佛蒙特州的釣魚旅行。萊姆從沒有釣過魚,他沒有時間、也沒有興趣從事任何業余愛好,然而,他發現自己竟然對鮑林有些嫉妒。垂釣時的那種寧靜感深深地吸引了他,這是一項讓人習慣孤獨的運動。殘疾人的運動似乎都傾向於那種面對面的競技項目,像輪椅籃球、網球、馬拉松……充滿競爭性,好像要借此證明什麽給世人——也給自己——看。萊姆決定,如果非要他選擇一項運動,他寧願去釣魚,雖然現代科技似乎還達不到能讓人僅憑一根手指就可以把魚線拋出去的水平。

鮑林說:“現在報紙上都把他稱作系列綁架嫌疑犯。”

如果這個稱呼合適,有何不可?萊姆心想。

“市長都快發狂了,想請聯邦調查局接手這個案子。我告訴局長一定要頂住。但是我們不能再有人受害了。”

“我們會盡最大努力的。”萊姆尖刻地說。

鮑林喝了一口黑咖啡,走近床邊。“你還好嗎,林肯?”

萊姆說:“我很好。”

鮑林打量了他好一會兒,才對塞林托點點頭,說:“向我簡單通報一下進展情況。半個小時後還有一個記者招待會。上一場你們看了嗎?聽到那些記者問什麽問題嗎?關於被害人被燙死,我們認為她的家人會有什麽感覺?”

班克斯搖搖頭。“天哪。”

“我真想掐死那個雜種。”鮑林說。

萊姆回想起來,三年半前,在那起殺警案調查期間,鮑林曾打碎過一位新聞記者的攝像機,當時那個記者質疑說,鮑林之所以在調查過程中采取過激手段,是因為嫌疑犯丹尼·謝菲爾德曾經是警察隊伍中的一員。

鮑林和塞林托退到萊姆房間的一個角落,塞林托向他匯報了目前的情況。萊姆發現,當鮑林這次走下樓梯時,腳步比以前沉重了許多。

“有了,”庫柏宣布說,“找到一根頭發,在她的衣兜裏面。”

“整根的頭發嗎?”萊姆問。他並沒有抱太大期望,也不意外地聽到庫柏嘆口氣道:“很遺憾,沒有毛囊。”

不連著毛囊,頭發只能算作普通證物,不能成為個性化證物,因為無法通過DNA測試將它和某個特定的懷疑對象聯接起來。盡管如此,它還是有很高的鑒定價值。幾年前,著名的加拿大騎警隊經研究後得出一項結論,如果在犯罪現場發現的頭發與嫌疑人的頭發相吻合,則嫌疑人可能在現場出現的幾率為4500:1。但問題在於,單憑一根頭發很難推斷出嫌疑人的身份。判斷性別幾乎是不可能的,人種也不大有把握;除非是嬰兒頭發,否則無法估算出年齡;至於頭發的顏色更是靠不住,因為現代人染發美容的現象太普遍了;甚至因為每個人每天都要掉好幾十根頭發,你連嫌疑犯是不是禿頂都說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