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搏(第2/7頁)

時間一秒一秒地過去,他喜愛的球隊又發起了一次進攻,布萊克緊張得不得了,雙手緊握著方向盤,此時此刻他有些後悔,應該打電話的,而不是自己親自去,如果錯失了如此良好的一次機會,下次不知道要等到什麽時候了。走神的時候他差點闖了紅燈,如果他這麽做了勢必會被交警攔下,那麽一切便真的來不及了。突然,收音機裏傳出震耳欲聾的歡呼聲,進攻得分了!平局!與此同時,結束的哨聲響了。

布萊克緊繃的神經終於松弛了下來,身體向後一靠,高興地吹了一聲口哨。那個人逃不掉了,是他布萊克的囊中之物了。他雖然只見過一次那個人的照片,但剛才他在電視上一看到那個人的臉,就斷定那個人是屬於他布萊克的。

他暗暗松了一口氣,繼續向體育館駛去。

現在不用著急了,有的是時間。加時賽開始前他就能夠到達。

他開始考慮到達後該怎麽辦,怎麽對付那個人。六個星期以來,整個東海岸都在搜尋他,警察唯一的依據就是那張模糊的照片,即便下發了通緝令,但是也很難辨認,所以難怪他這麽大膽自信,居然跑來看橄欖球決賽。布萊克第一次看到那張模糊的照片時,就斷定照片室沒有那個人的照片。他是那種最難捕獲的罪犯,一向獨來獨往,沒有前科,沒有坐過牢,沒有被拍過照,沒有留下過指紋。他要麽是運氣非常好,要麽是精心籌劃,做他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大買賣。

布萊克不得不佩服那次綁架行動。

被綁架的那個人非常有錢,而且不想跟警察合作,不想讓警察或聯邦調查局深入了解他自己做的那些事,因為那些事也在違法的邊緣。如果不是被綁架者的某個朋友向警方報了案,也許現在警方還被蒙在鼓裏。因此綁架活動進行得非常順利,贖金也很快談妥,甚至在贖金支付前,被綁架的人就被釋放了,地點是在一個偏遠的森林。綁架者拿到贖金,溜之大吉。警察唯一得到的,就是被綁架者的朋友在付錢時用望遠鏡照相機拍的一張模糊的照片。

布萊克很欣賞那些幹凈利落的綁架行動,因為它是需要很縝密的策劃才能達到的,雖然作為一個警察他似乎不應該有這種想法,但他不得不承認這次是他所接觸的綁架案中最出色的一次。綁架者帶著錢跑了,交錢後六個星期了,連他的影子也找不到,警察束手無策。但是,綁架者一定沒有料到布萊克有那麽出色的記憶力,否則他一定會頭也不回的離開這個城市,他太大意了。

布萊克把車停在體育館停車場,下了車,趕向出口。他亮出證件一揮,便走了進去,一直來到FF區觀眾席邊的過道。走到那裏時,他已經氣喘籲籲,觀眾的狂呼震耳欲聾,加時賽開始了,觀眾們非常激動,全都站了起來。

布萊克隨著幾個小販走出過道。他向左一拐,上了兩級台階,站在那裏,望著賽場,觀眾席上已經沒有空座位了,所以他靠近一排座位站著,盡量混在人群中不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因為作為一個綁架者不管他多麽大意也會保持最基本的警惕的,他看到場上一個運動員正帶著球奔跑,跑著跑著,他就被絆倒了。

布萊克轉過頭,尋找那個人。布萊克雖然已經有了心理準備,但是,看到那個人他還是感到微微一顫,他和自己想象的太一致了。布萊克掃了那人一眼,眼睛又落到賽場上。只那麽一眼,就足以使他記住所有的細節。

那個人很年輕,不超過三十歲,身體苗條結實,那張臉很平常,沒有什麽特別之處,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對罪犯來講,這非常有利。他穿著一件藍大衣,是很普通的那種大衣,裏面是一件藍西裝。那個人戴著一副皮手套,看球賽看得非常興奮,時不時雙手揮舞著,在運動員做出犯規動作時第一個唉聲嘆氣,他看上去自己也曾經打過橄欖球,因為他似乎對規則非常熟悉。

比賽仍在繼續進行,場上觀眾的歡呼聲也越演越烈,但布萊克對它已經沒有興趣了。他希望比賽現在就結束,他從事的是比橄欖球還讓人興奮的比賽。他驚訝地發現,自己異常鎮靜,充滿信心,確信自己一定會勝利。他以前從來沒有這種感覺,現在他突然有了,他知道這是為什麽。

就在布萊克焦急的等待中,比賽結束的哨聲響起了。觀眾又喊又叫,往賽場扔東西。布萊克從眼角中看到,那個人開始向出口走去。

布萊克下了台階,搶在那人前面走向出口。他隨著第一批觀眾走出去,沒有回頭看,因為他知道沒有別的出口。他迅速上了他的車,然後轉過頭,注視著人群,尋找那個人的身影,他並不想在這裏拘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