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南明武士(第4/8頁)

錢莫爭以往見過不少大場面,這次卻真被嚇倒了:“混蛋!我還以為它的腦袋被子彈打爛了呢。”

“剛才它之所以沖上來,是因為它不確定我手裏的槍到底是真家夥還是仿真槍。但它終究只是一條狼狗,任何動物都懼怕火器。只要槍聲一響——哪怕再厲害的野獸,也會因天生的恐懼而逃跑。”

“算你有種!手槍呢?”

童建國從褲兜裏把槍摸出來說:“放在這裏好像不太安全。”

“你這是什麽意思?還想防我一手?”

“別亂想了。”

他將褲腳管撩起來,再把手槍放到小腿外側,從包裏拿出膠帶綁上,這樣就牢牢固定住了。當他把褲管放下來,只看到隱隱有塊突起,但又有誰會注意別人的褲腳管呢?

錢莫爭還是忍不住好奇心:“這把槍是從哪裏來的?”

“上午,那個山洞裏的軍火庫。”

“果然是那裏!”他已經猜到三分了,捏著拳頭問,“你居然偷了一把手槍出來?”

“幹嗎用‘偷’這個字?我們在這裏吃的每一頓食物,不都是‘偷’來的嗎?”童建國靠在陽台欄杆上,嘆了一口氣,“哎,你知道這個地方有多危險嗎?那條狼狗只是許多危險中的一個,你沒有看到屠男和導遊小方是怎麽死的嗎?我們旅行團還有十幾個人,其中有一半是女人,難道憑你的赤手空拳,就能保護自己和她們嗎?”

“所以,你就偷偷地拿了一把槍?”

“是,上午在山洞軍火庫裏,有個箱子裏全是手槍,彈匣裏還裝滿了子彈。我特地挑了這把槍,還有幾個彈匣的子彈,趁你們不注意藏在了身上。”

錢莫爭低頭想了好一會兒:“你說的對,我們那麽多人是需要一把槍,比如剛才就派上了用場。”

“謝謝,我不知道在你們的印象中,我是怎樣的一個人,也許我有許多種做法,讓你們都難以理解,但我會給你們看到最好的結果。”

“不過,槍畢竟不是個好東西,旅行團裏大多數人,都會對這把槍感到恐懼,何況還有個十五歲的孩子。萬一讓某些心術不正,或容易沖動的人拿到了,說不定就弄巧成拙,變成我們最大的禍害了。”

“所以請你為我保密,不要把這把手槍的存在告訴旅行團裏任何一個人——包括葉蕭!”

錢莫爭猶豫了一下,但還是點頭說:“好吧,我保證不說出去。你也要好好保管這把槍,千萬別把它弄丟了,更不要讓其他人知道。”

“當然。”

“還不知道楊謀他們三個人怎麽樣了?我們快點下去找他們吧。”

“等一等!”

童建國一把拉住了他,隨後將頭探出陽台,查看下面的形勢。果然,在街道對面的轉角處,那條狼狗正赫然趴著呢。

“啊,它居然還沒走!”

錢莫爭也發現了那條狼狗,剛才鳴槍示警並未傷到它,但令它更加機警小心了。它悄悄躲藏在對面,只等他們兩個人下樓,便會從背後突然襲擊!

“它真比人還聰明。”

他們退到屋裏,童建國點起一根香煙。在這廢墟似的毛坯房中,煙頭的火焰不斷閃爍,很快被他吸完了。

“你用過槍吧?”

錢莫爭蹦出一句話,眼睛隱藏在昏暗中。

“是。”童建國並不隱瞞,輕輕吐出一口煙霧,“還殺過人。”

這句話讓彼此沉默了許久,煙頭的火光照著他的雙眼,宛如黑夜山洞裏狼的目光。錢莫爭退到了更遠處,他不想追問別人的過去,或許旅行團每個人心裏都藏著秘密。

“槍不是個好東西。”

“當然,其實我很討厭槍。”

“你也討厭殺人?”

“第一次殺人的時候,我扣著扳機的手指僵硬了。子彈穿過一片樹林,擊中對面那人的胸膛,距離不會超過二十米。我看著他的血從胸口湧出來,就像流到我的身體裏,眼前和腦子裏血紅血紅的,以後連著一個月都做噩夢。”

童建國加快了吸煙的速度,仿佛這裏已變作多年前的戰場,硝煙彌漫向錢莫爭的雙眼。

“你殺過許多人?”

“是的,但第二次殺人就再也沒有感覺了。不覺得自己是在殺人,更像是訓練時打中靶心。那些飛濺起的鮮血,不過是靶子上的木屑,根本用不著眨眼睛。”

“當你感覺到自己是在殺人時,你還有懺悔的可能。但當你感覺不到自己是在殺人時,那你就成為魔鬼了。”

錢莫爭給他做了個總結性發言。

“也許——是吧!”童建國只能苦笑一聲,用力丟掉將燃盡的煙頭,火星在地上一閃就滅了,“那時候你殺一個人,就像扔個煙頭似的簡單——如果自己被別人殺掉,也是一樣的感覺。”

“生命就像煙頭?短暫而脆弱的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