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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去你的,格林。你有他的指紋,按常規你會把它們送去華盛頓,然後會收到那邊的報告。我問你的只不過是他的參戰記錄。”

“誰告訴你他有參戰記錄?”

“曼迪·曼寧德茲。好像是倫諾克斯有一次救了他的命,因此負傷,被德國人俘虜了,是他們把他的臉弄成這樣的。”

“曼寧德茲,啊?你相信那婊子養的?你腦子裏一團糨糊,是吧?倫諾克斯有屁的參戰記錄,隨便什麽名字下面都沒有任何記錄。你滿意了吧?”

“你願意怎麽說就怎麽說好了,”我說道,“我不明白為什麽曼寧德茲不嫌麻煩跑來對著我胡謅一通,警告我別多管閑事,因為倫諾克斯是他和拉斯維加斯的蘭迪·斯塔爾的朋友,他們不希望別人摻和進來。反正倫諾克斯已經死了。”

“誰知道那流氓在搞什麽鬼?”格林尖刻地說道,“或者為什麽搞鬼。說不定倫諾克斯在跟鈔票結婚、變得人模人樣以前,和他們是一夥的。他在拉斯維加斯那個斯塔爾的地盤上當過一陣子樓層經理。他就是在那裏碰到那女人的。笑一笑,鞠個躬,晚禮服,一面逗顧客開心,一面留意雇來的托兒。我想幹這活計倫諾克斯很有一套。”

“他有魅力,”我說,“幹警察這一行用不著這個。非常感謝,警官。格裏戈裏厄斯警監近來好嗎?”

“退休了。你難道不讀報紙?”

“不讀犯罪新聞版,警官。太齷齪。”

我準備道別掛電話,但他打斷了我。“富翁先生找你有何貴幹?”

“我們只不過一起喝喝茶。社交拜訪。他說也許可以放些生意給我。他還暗示——只是暗示,沒明講——要是哪個警察斜眼瞧我,他以後就沒好日子過。”

“警局又不歸他掌管。”格林說道。

“這他承認。他還說,他根本不用收買地區檢察官或警察局長。他打盹兒的時候,他們會自己爬上他的大腿。”

“該死!”格林說,哢嚓一聲掛斷了電話。

捧個警察飯碗是件困難的差事。你永遠搞不清楚在誰的肚皮上蹦跶不會惹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