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贓

當然,我願意告訴你那天晚上的事。

 

不過,首先我得告訴你有關勞勃的事。

 

他和我住在一起,我們是老鄉,我上小學時就認識他。所有同學都崇拜他。他驕傲自大,反應敏捷,身強力壯,愛開老師玩笑、搞惡作劇。他給我取個綽號叫“耗子”,所有同學都跟著叫。

 

上中學時,我不願和勞勃他們那一夥人在一起,我討厭他們,他們一肚子壞心眼兒。勞勃上高一時就被學校開除了,之後,我再也沒有在鎮上看見他。

 

三個月之前,我在一家咖啡館裏遇見他。當時我正面對一個難題。和我分租公寓的人已經搬走,我不想單獨負擔每月兩百一十元的房租。

 

我銀行裏有些存款,我從不揮霍,只攢錢。從小母親就教我:存點錢,積少成多,將來自己創業。

 

母親是個好人,在我十四歲時去世。我經常懷念母親。

 

勞勃和我大談小學時的往事,他提到要找新住所。他似乎不壞,叫我名字,而不是“耗子”。他談吐文雅,衣服幹凈,樣子說得過去。我告訴他我的處境以及房租的事,然後說,也許我們可以住一起試試,看看合不合得來。

 

事情就是這樣開始。

 

有一陣我們相處得不錯。他喝酒,追女孩,偶爾不去上班,向我借點兒錢,總是有借有還。

 

我們各有各的房間,我常常在自己房間裏聽收音機和看書,他在起居室看電視。

 

夜裏他通常不在。假如回來的話,也是很晚才回來。這種生活方式還可以,我想至少還可以維持幾個月,一直到我的租約期滿。那時假如我找不到分租的人,就搬出去。

 

不久,我認識了麗莎。

 

她是我做事那個鞋店附近的一家餐廳的女招待,有一雙明亮的眼睛,聲音柔和,還有誘人的微笑。

 

我每天在那兒吃午飯,兩周之後,才開始和她約會。

 

母親曾經告訴我:“大部分女孩子都自私,只想到自己。”我有前途,我不想未來被女孩子毀壞。母親說得對,總有一天,你會遇見合適的女孩子,到時候你就會知道。

 

遇到麗莎,我心想:我知道了。

 

我們一道看電影,偶爾吃頓飯。我們常在公園散步,有時候手拉手地坐在湖邊,看著鴨子在水中嬉戲。

 

我每星期見她一兩次。我從沒有去過她的公寓,總是和她約好在某處見面,或者下班後去接她。餐廳的人都認識我,我去接麗莎時,他們都對我微笑。

 

有一次,我們在一個小餐館吃通心粉時,碰見勞勃在那兒喝酒。他走到我們的餐桌前,欣賞地看著麗莎,然後,招呼侍者,要侍者送一瓶酒來。

 

那天晚上,麗莎特別興奮,我從沒看她那樣笑過。

 

回到公寓,勞勃在房間踱著步說:“那只小狐狸真性感。”

 

我想揍他,很高興真揍了他。我被他打倒在地板上,嘴唇被打破了,不過,我還是很高興,自己曾企圖揍他。

 

他磨著拳頭,對我大笑,“耗子,別浪費我的時間,我是和男人打的,不是和耗子鬥。”

 

我很想讓他搬出去,現在就搬,可是租約還沒有到期,我不想被那些房租困擾。

 

這以後,勞勃開始和麗莎約會。

 

麗莎對我說:“我是要和他約會,怎麽樣?你總不會說送我兩樣廉價的小東西,給我一點兒錢,你就擁有我吧?”

 

以後我再沒有見到她,我換了一家餐廳去吃午飯。

 

勞勃每次和她約會都告訴我。

 

他下班回來,沖個冷水澡,哼些愚蠢的小調,然後,他就砰砰地敲我的房門。

 

“耗子,我和麗莎約會了,你要不要聽聽我們昨晚做了些什麽?我在她的公寓過夜——多麽令人銷魂的夜晚啊!”

 

我只是呆坐在那兒,無言以對。

 

九月二十七日那天,我下班回家時,勞勃已經赴約會去了,那天早上他告訴我,晚上要在麗莎家吃晚飯。

 

七點鐘,我從冰箱裏取出一瓶汽水,坐在起居室裏喝。

 

突然,我聽見一聲槍響。

 

那聲音來自樓上。

 

我僵坐在那兒,半分鐘之後,我才移動了一下。

 

我放下汽水瓶,把門打開一道縫,側耳聽聽。外面靜悄悄的。

 

對面樓上住著一位學法律的學生,除了周末,平時看不見他;他隔壁是一位新住戶,一位滿臉病容的老人,他是幾星期前搬進來的,我在過道上見過他幾次。另外的房間是空的。

 

這一天是星期四,房東在城裏辦公室做勤雜工。她每星期去三個晚上。

 

樓道對面有電話,我可以打電話報警,可是我上了樓梯。

 

我無法解釋為什麽,這種舉止不像我平素的為人,這必定是命運之神冥冥中在捉弄我,拉我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