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她是周麗麗(第4/14頁)

尼哪一邊說,一邊站了起來。

“你覺得以前她幹過什麽?”

“唱歌能賺什麽錢?我不說了,你自己去猜吧。”尼娜厭煩地揮了揮手,像在趕蒼蠅。

簡東平也站了起來,他又從錢包裏掏出100元給她

“你想到什麽給我打電話好嗎?謝謝你花時間回答我的問題。我知道你的時間非常寶貴。”他微笑地說。

“啊哈,你真是個好人……我收回剛剛的話。”看到錢,她立刻綻開笑顏,並立刻接過鈔票,把它塞進了小包,她說,“好,我回去再想想,如果想到什麽,我給你打電話。放心吧,我尼娜說話向來算數的,我答應了你,就一定能辦到。”她親昵地拍拍他的肩,同時職業化地給了他一個飛吻,便急匆匆抓起她的小皮包轉身離去。

簡東平看見她匆匆出了茶室,有輛桑塔納已經在那裏等著她了,有個滿頭紅發的男人在車邊等著她。周謹過的難道也是這種生活?只不過,跟她有關的男人到底是誰呢?

大白天,站在馬路對面看望春路上的金升夜總會,會覺得它至少有100年歷史了,七歪八倒的霓虹燈,滿目瘡痍的招牌,還所有那布滿了灰塵和汙跡的深紅色窗簾,無一不在訴說著它這些年的血淚史。簡東平在網上稍微查了一下,就發現200多條跟金升夜總會有關的負面新聞,其中賣淫的一百多條、吸毒的50條,吃搖頭丸的50條,還有舞女和歌女爭風吃醋、打架鬥毆、賣假酒,形形色色,什麽都有,當然這些都是前兩年前的事了。

現在的金升夜總會,主營的是歌舞表演,沒有再出現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表面上這一兩年好像已經改邪歸正,不過聽今天尼娜的敘述,似乎任何夜總會都免不了會扯上點風月的,改頭換面的金升也不例外。周謹就是在這樣的地方唱歌,或者說工作。

但現在簡東平感興趣的不是她在夜總會的工作,他相信夜總會對周謹這種習慣漂泊的人來說,只是一個暫時的停歇處,用假名唱歌、隱瞞自己的住處、平時很少跟同事交流的她應該不會在夜總會留下太多的痕跡。他感興趣的是那把鑰匙。

照尼娜的說法,那應該是周謹家的房門鑰匙。

他上次跟淩戈一起環繞周刊大樓,沿周謹所說的路線走了一遍。根據他當時的記憶,周謹第一次跟他見面說的是,“我乘了5站路,走過4個拐角,過了兩條橫馬路”。

所以,那天他跟淩戈兩人花了近兩個小時來做這個實驗。他暗自慶幸,穿過兩條橫馬路,又轉了4個拐角的4個地方,有公共汽車站的只有兩處,而且公交線路很少。甲車站上,只有一部公交車,54路,乙車站上有兩部,64路和112路。他們看了公交車牌,作了一個總結,符合周謹所說條件的只可能是,西林路,學院路和望春路。現在望春路是唯一的交接點。

簡東平想起,當初周謹告訴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號。那麽,她會不會是把兩個地址混為一談了。也就是說,把她工作的地名和她家的住址混在了一起?這也算是一種不徹底的偽裝吧,用她的話說是“一半對一半”,半真半假。

周謹曾經說,她大部分時間都在那兒――金升路254號,(除了晚上在夜總會唱歌,她應該還有不少業余時間,除了約會逛街外,她應該還有部分時間是呆在家裏的。如果她工作的時間加上她在家的時間,那應該符合她所說的“大部分時間”這個概念。那麽她會不會把兩個地址拼在一起呢?

“我大部分時間呆在那兒”再想想她話裏的意思,好像兩個地方是同一個地方。那麽她的意思是不是說,她大部分時間是呆在金升夜總會和254號的家裏呢?如果她是這個意思,那麽是否意味著,她的住處就在金升夜總會所在的這條路上呢?金升夜總會在望春路82號,所以也許她的住處不是在金升路254號,而是,金升夜總會所在的望春路254號。簡東平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測,他決定試著找一找。

這時候,他的電話響了。他接通電話,吃了一驚,是淩戈。

“你在哪兒?”淩戈問他,情緒好像有點低落。

“我在望春路。你在哪兒,有事嗎?”他很舒服地品味著她的傷感語調,所以說起話來難免微微帶些得意。向我舉白旗了嗎?肉圓?

“我的小賬本你帶了嗎?”她問道。

“帶了,”他說,“我都看過了。”

“還給我好嗎?我年底要結賬,如果少了半年,算什麽啊。”她懇求道,語調悲悲戚戚的,讓他多少有點不忍。但是她提出的這個要求卻讓他高興不起來了。

“你就為這個給我打電話?”他冷冷地問道。

“你還給我吧,你留著有什麽用啊。”

“它已經是我的了,我不想隨便給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