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蝴蝶標本(第2/4頁)

“所以我想問的是,在那天下午3點3刻到7點之間,你究竟在哪裏?”林仲傑盯著他,袁橋還跟一年前一樣,穿著幹凈的雙排扣灰色西裝,頭發梳得整整齊齊,說起話來表情正直,聲音低沉,跟這樣的人接觸,你會不由得對他心生好感,林仲傑就曾經相信,像袁橋這樣的人不可能是兇手,但是現在他相信,一旦這樣的人說起謊來會比任何人都可信。

“我沒什麽可說的。”隔了一會兒,袁橋終於開口,並且擡起眼睛正視林仲傑以表示自己毫無畏懼。

“張兆勇說看見你的公文包在死者的床上。”林仲傑不帶任何感情地說。

“他撒謊!”這次他的反應極快。

“他發誓說他看得清清楚楚。”

“這純粹是誣陷!”他憤然道,“如果你多了解他一點,你就會發現他是個什麽樣的人,說謊成性,卑鄙無恥,道德敗壞,簡直是個人渣。你知道嗎,為了錢他什麽都做得出來!”

“他說他還把你的公文包拿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以便要挾你。”

“這個混蛋!”他咬牙切齒地說。

“他曾經要挾過你嗎?”

“沒有!”

“你真的沒有把公文包放在死者的床上?”

“當然沒有!”袁橋斬釘截鐵地說。

“他提醒我,很多人都可以證明你早上出去時帶著公文包,因為你每天上班都帶著它。但是那天晚上你出現的時候,手上卻空空如也。後來我翻閱了那天我們在現場附近拍的照片,很幸運在那裏面我們找到了你,”林仲傑注意到袁橋的臉上迅速滑過一絲恐懼,“公文包的確沒在你手上。你怎麽解釋?”

一陣沉默。

“我沒什麽可說的。警官。”他再次說。

林仲傑決定先放他一馬。

“好吧,那麽我們換個話題。跟我談談李今如何?”

“你想知道什麽?”他隨手打開一罐啤酒,往喉嚨裏灌了一口。

“聽說你曾經追求過她。”

袁橋沉默了片刻後,說:“我只是約她出去過幾次。”

“她赴約了嗎?”

“當然,但並不是每次……”他含糊其辭。

“有人證明你曾經因為李今放你的鴿子而大為光火。有這回事嗎?”

“任何人碰到這類事都會很惱火的。她根本不懂得尊重別人!”他皺起了眉頭,終於有點生氣了,“警官,你究竟想說什麽?難道你認為我是那個參與兇殺案的人嗎?”

“第一,你跟死者有過節,這就是明確的作案動機;第二,你沒有不在場證明,沒有人能證明在3點3刻到7點之間你在哪裏,幹了些什麽;第三,你對很多明顯有漏洞的說辭無法自圓其說;第四,有人證明你曾經到過現場,而且警方也已經找到了相應的證據;第五,你在發生兇殺案後便很快跟老同學斷絕了來往,似乎一心想要離開這個是非之地……我現在正在考慮是帶你回去呢,還是耐心再聽聽你的解釋。”林仲傑盯著他說道。

他啞口無言。

“我現在再問你一遍,你有沒有回去過?”

袁橋沉默良久。

“是的,我回去過。”他終於承認,緊接著他又立刻反駁道,“但是我並沒有把包放在她旁邊,我根本沒有進過那間屋子,我只是在客廳裏逗留了一會兒。張兆勇這麽說只是想把我拉下水,其實他自己才真正進過那個房間。”

“你為什麽回去?”

袁橋咽了口唾沫。

“那天上午7點半左右李今發短消息給我,說想跟我聊聊,讓我在下午4點左右在自己的房間等著她,她會自己過來。”

“然後你就回去了?”

“是的。”

“她以前約過你嗎?”

“沒有。”

“你回到家的時候大概是幾點?”

“我沒看表。”

“進了客廳後你看見了什麽?”

袁橋低著頭,神情沮喪。

“陳劍河的房間門虛掩著,我聽到那裏面有響動,於是就湊到門縫前往裏看,我沒想到會看到那麽惡心的一幕!”袁橋憤恨地把啤酒罐重重地放在茶幾上,“陳劍河,我沒想到會是他,我看見他把她抱到他床上。我真是沒想到。”他呼呼喘著粗氣,好像一想起那場景就令他呼吸困難。

“然後呢?”

“然後我轉身就走了!我一分鐘也呆不下去了。”

“有沒有人看見你離開?”

“我不知道。我的腦子亂極了。”袁橋搖了搖頭。

誰都看得出來,這事的確讓他深受打擊,林仲傑想,當他接到李今的短信時,一定非常興奮,以為李今的主動邀約意味著兩人的關系會有轉機,但他沒想到再次赴約的結果居然是再次受辱,於是他滿腔的怒火在一瞬間被引爆了。

只要看看李今的傷口就知道兇殺有多憤怒,多瘋狂了。也許他並沒有像他說的那樣全身而退,而是偷偷躲進了自己的房間,靜待陳劍河離開,再潛入陳劍河的房間對已經昏迷的李今實施了殘忍的報復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