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2008年3月11日 最新情報(第3/5頁)

王東海放下筷子,嚴肅地點了點頭道:“出來了。跟前面的信出自同一個人寫的,就是一號歹徒寫的。”

“在那天晚上,有沒有人看到舞廳或現場附近有人在寫信?”

“沒有。”王東海搖搖頭。

也對,在舞廳或現場附近悶頭寫字也未免太明顯了,歹徒先生應該不會那麽笨。但嶽程覺得,兇手也不可能在現場打著手電寫下那封長篇大論的留條,所以他認為有兩種可能,要麽是兇手事先寫好了大部分內容,動手之後又加了一些死者被殺後的細節,要麽就是兇手殺人後到別的地方把留條寫完,然後再返回現場,丟下信。

如果是第一種可能,兇手在殺人前就已經知道羅秀娟的“嘴唇外圍塗了一層唇膏”,以及死者腰帶上有個蘋果,那很可能說明兇手並非隨機尋找受害人,他認識被害人,他了解她,還知道她的一些生活細節。

發生兇殺案的地點是一條非常冷僻的小巷——被歹徒先生稱為“死巷”,深更半夜,一般人不會到那兒去 ,除非是……除非是情人約會。那麽會不會,羅秀娟本來就是去那條小巷跟某人約會的呢?他想起了羅秀娟被害時的穿著,嫩黃色花邊連衣裙,白色高跟鞋。這個年紀的女人穿嫩黃色的連衣裙,怎麽都覺得有點誇張。

那麽換成第二種可能呢?兇手在舞廳捕捉到羅秀娟這個目標後,便尾隨其離開舞廳,並將其誘騙至小巷,殺人後迅速離開現場,在別的地方寫下便條,然後再度返回兇案現場,扔下紙條。看得出來,羅秀娟如此打扮去舞廳,原本就是為了吸引異性,所以如果有個男人上前搭訕,她一定不會抗拒,如果有人約她到小巷去親熱,她應該也不會拒絕。

一號歹徒的留條,雖然筆跡幼稚,但全文工整幹凈,沒有塗抹的痕跡,這大致可以說明一,歹徒先生希望警方能看明白他在寫些什麽,二,他寫留條的時候,並不匆忙,是在一個安靜並對他來說非常安全的地方寫的。也許他還回過家!嶽程驀然想到。

“110接幾點到的報警電話?”

“大概是淩晨4點剛過一點,四點一刻。”

報警很晚,羅秀娟是夜裏11點至1點被殺的。

“是誰報的警?”他隨口問。

“一個路過的清潔工。”王東海道。

“你們跟這個人接觸過嗎?”

“噢,接警的是A區警署的人,他們到現場後,沒看見這個人。”

這很正常,因為怕麻煩。

“他用公用電話報的警?”

“是的。”

嶽程想了想,道:“小王,找一下這個清潔工,問一下環衛公司,在那個時段,是誰負責那個路段,我想找這個人談談。”

“好的。我今天就去辦。”王東海把他的指示記錄了下來。

“小王,不好意思,讓你飯都沒吃好,你繼續。”嶽程笑著說,隨後把臉轉向了羅小兵,他知道羅小兵和另一個下屬負責調查昨天剛剛發生的金小慧謀殺案。

“頭兒,你想知道什麽?”羅小兵把筷子放下,問道。

“頭兒,你想知道什麽?”羅小兵把筷子放下了。

“金小慧的案子現在調查到哪裏了?”嶽程問道。

“我們現在只知道她是A銀行的職員,未婚,父母都健在。”

“她是不是還有個弟弟?”

羅小兵也掏出了筆記本,嶽程朝本子上瞄了一眼,發現上面亂七八糟地寫了一大堆,他真佩服羅小兵能看明白。

“對,她是有個弟弟,不過2002年在監獄裏自殺了。”羅小兵道。

“他是因為什麽坐的牢?”嶽程夾了個蒸餃吃起來。

“盜竊學校財物,案發的時候,他弟弟是個在校大學生。”

看來,金小慧對陸勁說的關於自己弟弟的事,基本屬實。

“她有沒有男朋友?”他繼續問道。

“據她的父母說,是有一個男朋友,但就在金小慧被殺的前一個星期,她跟父母說,她要跟這個男人分手。”

“什麽原因?”

“她沒說。”

“她跟父母住在一起嗎?”

“她一個人在外面租房子住。她父母家房子很小,是D區的老城區,屬於舊區改造範圍,煤氣衛生一樣都沒有。”羅小兵咬了一口燒麥。

“案發前她有沒有跟父母說過些什麽?”

“她給父母打過一個電話,說要到外面散散心。她父母問她跟誰一起去,她說跟朋友一起,但她沒有說明是哪個朋友,她的父母也沒問,就讓她路上小心點。”

“她是幾號離開S市的?”

“是3月9日,鄰居說她是上午提著箱子離開的。”羅小兵說。

“有沒有車來接她?或者,她自己有沒有車?”

“這還沒來得及查。”

“那麽,鄰居有沒有看見過她的男朋友?”

羅小兵又搖了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