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寄生之魔 第二章 地獄遊

“自古流傳下來的禁忌遊戲數之不盡,碟仙、筆仙之類的召靈遊戲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因為玩法簡單,危險程度較低,所以廣為人知。但那晚我們玩的不是這些簡單乏味的無聊遊戲,而是危險程度極高,堪稱禁忌遊戲之最的‘地獄遊’。”

說這話的是一名十九歲的女孩,名叫燕燕,是一宗離奇的集體死亡案件中唯一的幸存者。以下是她在刑偵科做的筆錄——

那晚是升上大學後,第一次中學同學聚會,地點就在這次聚會的組織者小猛家裏。因為小猛的父母外出旅行,所以就算玩通宵也沒關系。

當時客廳的掛鐘顯示的時間是淩晨一點,小猛先讓大家安靜,然後嚴肅地說:“茅山派有醜時不鬥鬼之說,意思是在淩晨一至三點的時候陰氣最盛,怨魂厲鬼在這時候力量最強。這說法是否可信,我就說不清楚了,但說這時候最適合講鬼故事,我想大家都不會反對吧!”

大家都點頭,表示認同。在這個時候談論些恐怖的話題,的確令人覺得很刺激。

小猛又說:“今晚我要說的是一個禁忌遊戲,光說不練沒意思,反正今晚人多,不如一起來玩這個遊戲怎樣?”

當時大家交頭接耳,有人面露畏懼之色,也有人躍躍欲試。小楓首先表態:“大家都已經是大學生了,玩個遊戲也畏首畏尾的,像什麽樣啊?我第一個報名。”

小猛趁機鼓動大家:“你們呢?這個遊戲,玩的人越多就越有趣,也越安全。”

大家聽見人越多就越安全,很多人也心動了,就說要參加,就連最膽小的那幾個女同學,也在小猛和小楓的勸說下點了頭。

見大家都同意參加,小猛就開始講解即將要進行的禁忌遊戲中所需注意的地方,“要玩這個遊戲最少需要三男三女,最多要十二男十二女,男女數目必須相等,也必須能被三整除。我們現在有十男九女,正好由我來做守陣人……”

發起人自己反而不參與遊戲,讓我心裏隱隱感到不妥,就問小猛為何不和我們一起玩。他叫我先別急,先聽他說完,接著就繼續講解遊戲的內容:“地獄遊,顧名思義就是讓靈魂離開身體到地獄旅遊。但是地獄可不能亂去,一不小心就不能回來,所以必須請個鬼導遊引路。”

聽見小猛這麽說,我們幾個女生便開始打寒戰,甚至後悔答應參加遊戲。

小猛又說:“在大家遊覽地獄的過程中,如果發現了什麽意外,守陣人必須立刻把大家的靈魂召回。如果沒有守陣人,一旦發生意外,大家的靈魂就會被困在地獄。”

當大家明白了守陣人的重要性,就不敢再多言,讓小猛繼續說下去,“大家的靈魂在遊覽地獄的過程中,不管看見什麽都不要說話。尤其是看見已逝的親友時,千萬別說話,更不要靠近他們,切記,切記!還有遊覽地獄的過程可能會讓人覺得時間很漫長,但千萬別急著想回來。因為那其實只是一瞬間而已,如果心情焦急心緒不寧的話,很容易會被惡鬼乘虛而入,搶占肉身……”

小猛說完要注意的事項後,就開始講解如何進行遊戲。遊戲的玩法並不難,就是先在一張白紙上寫上給鬼導遊什麽好處,以及對鬼導遊的要求,如果不寫或沒寫清楚,事後鬼導遊很可能會耍賴,不但不把所有靈魂帶回來,還會提出很多過分的要求。但是不管是多過分的要求,參與者也必須滿足它,否則會受到報復。而給鬼導遊的好處太少,則會沒有鬼導遊願意接這宗生意,每個參與者獻上三滴鮮血,是一個合適的價錢。

其次,由參與者親自在白紙上寫上自己的“真名”,即大名和生辰八字。不管是條款還是真名都最好用毛筆書寫,就算沒有毛筆也要用黑色的墨水筆,切不可用原子筆、鉛筆或其他顏色的筆。因為這不但是給鬼導遊的名單,同時也是與鬼導遊簽訂的契約,所以必須白紙黑字書寫工整,否則鬼導遊同樣會耍賴不認賬。

給大家講解完之後,小猛要大家說出各自的出生日期及時間,替大家算出生辰八字,然後,用一支黑色鋼筆在一張純白色的紙上寫上條款,並讓大家在條款後面寫上自己的真名。

最後,小猛讓大家在真名上滴三滴鮮血。這個過程中出現了一段小插曲,女生天生就怕痛怕見血,都不太願意滴血,我們幾個也一樣。男生們的英雄主義立刻展現出來,紛紛主動要求替我們滴血,但卻被小猛阻止,他說:“正所謂受人錢財替人消災,鬼導遊只會對獻出祭品的人負責,替別人獻出祭品只會害到別人。”

在小猛的勸說下,我們幾個女生終於忍痛刺破指頭,獻出鮮血。檢查無誤後,小猛也刺破指頭,在寫條款的地方滴上九滴鮮血。他解釋說,這樣他的守陣人身份才會被承認,才有權與鬼導遊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