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孤獨的旅程和意料外的相見

往回走的路是漫長的,我大概看了一下地圖,差不多有將近一千公裏的路要走。好在次松大哥給我留的油料足夠跑到距離我最遠的那個加油站。

我騎在這輛摩托車上,戴著風鏡,隨高原吹起的風,在一道又一道的沙塵中,向著拉薩前進。這種感覺真的非常好。

時不時我會看一眼花球兒,花球兒身上有了十足的靈性,它會趴在挎鬥裏,眯起兩眼跟我一道打量這個世界。

我們走的很有規律,基本上每天的白天淩晨五時出發,然後跑三四個小時,我就站停下來,摘掉風鏡,在荒涼無人的高原,演練一路又一路的拳架子。

我沒有再提鉛汞之物。

它在完成一個階段的修行後,現在最好的修行就是讓它安靜地呆在我身上那塊稱之為“丹田”的地方。

它現在已經跟我的身體完美融合了。

我做的一切,生的每一念頭,發的每一道心。行的每一路拳,它都能很好的學習到。

所以這就是最好的修練。

晚上,我會在星空下站樁,打坐。然後睡覺的時候,花球兒會拱到我懷裏來,我縮在挎鬥上,把兩腳擡起放到上面,身後墊上一塊毯子,我望著星穹,銀河,璀璨的星空。那一顆又一顆的是那麽的明亮。

如此璀璨的星辰只有在高原才能看到。

我看著,感覺丹田內的鉛汞之物受星辰的感召不由自主如發絲般伸出千絲萬縷的聯系去與漫天的星穹相交。

近代前沿理論物理學有一個說法,說的是世界最快的不是光速,而是靈魂,意志的速度。

理論上靈魂和意志可以讓我們打破物理上的距離感。

一千多萬光年前的星球。

如果能夠感應,我的靈魂瞬間就能到達。

當然了,這只是理論,是偉大科學家們提出的理論。它是真?又或只是瘋狂的猜想?我想會有人給出正確答案。

眼下,我是有感,卻又不能感。

我只能是望著,觀著這星穹,後又閉下眼,沐浴星輝月芒而眠。

在旅途中,我發現花球兒是一個隱藏很深的小高手。

它會不時亮出它的爪子,用很正式的眼神告訴我,嘿,那個人類,我很厲害的,你看我的爪子,這裏,真的非常鋒利,喵,喵。

是的,它就是這樣說的。我能感應得到。

我伸手拍拍它的腦袋,用心告訴它,你會有用武之地的。

花球兒很不爽,它好像很討厭我把它當成一種寵物。

好吧,我的朋友,花球兒,你是一個戰士,偉大的兇萌武者!

當我在心裏這樣對它說,花球兒顯的很受用。

孤獨的旅行會讓人不停的思考。

我忽然想到上大學時,一位教授跟我說過的話。教授本人是很尖端的物理學家。他是私下跟我說的,他說,物理,數學,等等一切研究到最後,可能都要歸於佛學,道學。而佛學,道學,從客觀歷史角度講,又都是先古人流傳下來的綜合科學。

我們一直在走前人所走過的路。這就是事實,雖然很多人不願意承認。

就這樣,白天想著,悟著。

時不時的打拳,站樁。晚上打坐,觀星空。

我就這麽,來到了日喀則。

日喀則到拉薩充其量不到三百公裏的路了。

路已經不是很遠,我打算在周邊找個地方休息一下,回味一番,然後,洗個澡,把胡子什麽的刮一刮。

我已經很久不知道刷牙是什麽滋味兒了。

我身上布滿了旅途的塵埃。

我的臉是跟藏人一樣的古銅色,包括我脖子,手上的皮膚也全是那種顏色。

我臉上長出的胡子已經很長,很長。

它讓我看上去就像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大叔。

花球兒的身上也是布滿了塵埃,並且由於在回來路上,它擅自跑到河水中抓魚來吃,然後身上的毛讓水打濕後又沾了泥。所以,這貨已經無法讓人正確分辨它的物種了。

它看上去就是一只介於貓與狗之間那麽個小家夥。

我在距離日喀則市區大概不到十公裏的一個小村子邊見到了一個漢人開的一個庭院式的小旅店。

我到的時候,已經是黃昏時分了。

時間流轉,眼下的季節已是秋天。

我開了車,來到旅館門口,正好看到老板正跟幾個明顯驢友打扮的年青人在聊天。

此時我已經將鉛汞之物縮回,所以我的情況很特別,現在就是,我如果不用鉛汞之物,就不會實現什麽感知,等等之類的神通。我只是一個有力量,有身手的普通人。

這個法子按齊前輩的話講是叫做不漏。

因為,如果我提了那道力,在擁有一系列神通,本事的同時,我本身也處於一種泄漏的狀態中。

而若想有大成就,就得做足了不漏。是以,除非真遇敵受感,鉛汞之力自行出現。否則我不會主動去用那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