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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瀨再次凝視著紙巾上的四個字。“宇美辰丸”漸漸同“海龍丸”重疊在一起。

“第二海龍丸的‘第二’是什麽意思?”

“‘第一’是指起火沉沒的那艘船。作為‘第一’的宇美辰丸本身已經被燒得片甲無存,所以木津溫泉的船板上才會寫上‘第二’。”

“宇美辰丸的船主是誰?船長又是誰?”

“船主是九州人,出生於福岡縣粕屋郡宇美,所以用‘宇美’命名自己的船。又因為他出生於辰年,後面又加了一個‘辰’字。”

“船長……剛才你提到,船員中有一人失蹤了,案子就是這個吧?”

伊瀨無意間朝窗外望去,對面公寓二樓二宮健一和照千代的房間燈已熄滅。伊瀨死死地盯著那個房間的窗戶,一邊側耳傾聽浜中的話。

“失蹤的是輪機長。他並非在船起火時落入海中溺水而亡,而是在火災之前被船長殺害的。”

“船長和輪機長是不是發生了爭鬥,然後船長為了毀滅殺人證據縱火焚船?”

“火是從廚房開始燃起的,看樣子很像意外失火,而且船長竭力否認自己殺人縱火,所以法院認定船長放火證據不足。”

“那你怎麽知道船長就是兇手?船著火後沉沒了吧?”

“其他船員——剩下的所有船員都說,船長亂刀把輪機長砍死後扔進了海裏。他們驚懼不已,沒能制止船長行兇。被別的船救上岸後,他們才敢開口道出實情。”

“沒有找到遇害的輪機長的屍體嗎?”

“沒有。如果屍體沉入海中,沒有漂到別處,就不可能找到。”

“船長被關進了網走監獄?”

“正是。”

“沒有判死刑?”

“如果殺人縱火兩罪完全成立,那鐵定會被判死刑。不過我剛才說過,縱火罪證據並不充足。另外,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船長殺人,他本人也一直矢口否認。所以,法庭最後取得的只有證人的證言。屍體又沒有找到。基於這些條件,最後判了他十二年徒刑,送入網走監獄。”

“被告始終不認罪?”

“是的。”

“那他被判刑,全是因為其他船員的指證?”

“是的。如果擱到現在,他多半會因證據不足而無罪釋放。但當時是依照舊《刑事訴訟法》判決的時代,請的律師也不怎麽優秀,便造成了這樣的結果。”

“十二年徒刑的話,他應該是在戰後出獄的吧?”

“昭和二十八年出獄。”

伊瀨本想說什麽,但還是忍住留到以後再說吧。

“其他船員現在在幹什麽呢?”

“船上除了船長和輪機長,還有三名船員,其中兩名已經病死。另一名船員下落不明,也不知是生是死。”

“你是不是已經掌握了船長、輪機長和所有船員的姓名?”

“大體知道。”

“他們都是誰?”伊瀨瞪著浜中問。

浜中冷靜地回望伊瀨,目光凝重。兩人的眼神纏鬥在一塊兒。

對面公寓二樓的燈全熄滅了。

“老師,我失陪一會兒。”浜中突然站起來。

“喂,你去哪兒?”伊瀨連忙問,但浜中沒有作答,徑直從店裏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