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出殯(第2/3頁)

常德府說:“那又怎麽樣?李響是自己服用致幻藥物的,和我沒有任何關系。”

李觀瀾說:“和你有直接的關系。李響在作案的前兩天,曾經在銀行開過一個賬戶,並在十六小時以後,收到一張四十萬元的轉賬支票。這就是你雇用他殺人的價格。”

常德府露出不屑的表情,也許是在掩飾他內心的慌亂:“難道轉賬支票上有我的名字嗎?”

李觀瀾說:“沒有你的名字,因為這張支票是從海外的一個公司賬戶轉過來的,不過上面有你的字跡,和你在徐嬌嬌和唐曉笛的屍體上的簽字完全一致。”

常德府舉起戴著手銬的雙手,重重地砸在裝有李響屍體的棺材上:“無稽之談。”

蘇采萱說:“這世界上有許多你不知道的事物,它們並不是無稽之談。你在徐嬌嬌和唐曉笛的屍體上刻下了字,以此混淆警方的視線,並引導警方一步步走進你的布局,但是你沒有想到,你在屍體上刻下字跡的時候,也留下了關鍵線索,為警方迅速找到真兇提供了偵查方向。

“用刀在屍體的皮肉上刻字和用筆在紙上寫字,字跡上當然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你忘記了一點,筆劃痕跡是無法掩飾的,你在作案後心理高度緊張,更想不到要掩飾你寫字的筆畫順序。筆跡鑒定包括運筆特征、筆順特征等多個方面,而你在寫字時有一個習慣,就是寫‘撇’的時候喜歡倒下筆,大多數人從上往下寫,你是從下往上寫。你在徐嬌嬌的屍體背上留下‘罪大惡極,非殺不可’幾個字,‘殺’字下面的一撇就是從下向上寫的,所以下面入刀的地方創口很深,向上逐漸變淺。而李響生前存進銀行的轉賬支票上,‘李’字上面的一撇也是從下向上寫的。”

常德府哈哈大笑,雖然笑聲中沒有一點高興的意思,卻異常響亮:“原來市局的刑警都是測字先生,破不了案子就使出測字的本事,大家看看,這就是納稅人供養的警察,太好笑了,笑死我了。”

李觀瀾不慍不火地說:“你理解錯了,這不是我們破案的依據,只是破案的線索。筆跡鑒定是很嚴密可靠的刑偵手段,我們在確定了給李響寫支票的人和殺害徐嬌嬌的兇手是同一個人以後,就確定了這起系列兇殺案另有隱情。在李響死後的這二十天裏,我們一直在通過各種渠道搜集所有嫌疑人的筆跡,就在五天前,我們確定了你,常德府,就是給李響寫支票的那個人,也是在徐嬌嬌屍體上刻字的兇手!”

常德府學外國人的樣子聳聳肩,可惜戴著手銬,不能攤開雙手把遺憾的心情表達到十足:“你們打算怎麽起訴我——通過不靠譜的筆跡鑒定,常德府是殺害徐嬌嬌的兇手?曲州市警察會因此名聞四海,滑天下之大稽。”

李觀瀾說:“筆跡鑒定沒有你以為的那樣不靠譜,就像指紋一樣,剛開始作為物證鑒定時也曾惹過非議,不過只要符合科學,自然會被越來越多的人認可。當然,我們的物證絕不僅此一項,還有一件最有力的證據。徐嬌嬌被害現場,散落著她的衣物,卻沒有隨身攜帶的女士包,這是一條重要線索。我當時曾布置警員去尋找,因兇手把這個女士包丟棄在垃圾箱裏,被一個拾荒的老婦人揀走,我們耗費了大量精力,走訪了許多市政清潔部門和拾荒的人群,最終還是找到了徐嬌嬌的隨身小包。雖然裏面的物品已經遺失了許多,但是這個女士包上沾有大量徐嬌嬌的血跡,可以算作鐵證。更重要的是,我們在你的車子的後備箱裏,找到了這款女士包上的一根纖維,而纖維上沾染的血跡,經DNA鑒定,正是徐嬌嬌的鮮血。常德府,以你的粗淺法律知識來判斷,這算不算是鐵證如山?”

聽到這裏,常德府禁不住雙腿發軟,跪倒在地上,向著李響的靈柩連連磕頭,嘴唇顫抖著,卻說不出話來。

據常德府交代,他真正想殺害的其實只有徐嬌嬌一人,而唐曉笛和梅小倩只是他在整個局中布下的煙幕彈,她們的生死並不影響案情。常德府在殺害兩名遇害人後,在她們背部留下字跡,是刻意營造出連環殺手的假象,把警方的視線引向梅小倩,然後用藥物控制,安排李響自戕式跟蹤追殺梅小倩,以致被警方擊斃。

他計劃得周到嚴密,每一個細節都在掌控中。以他熟悉和理解的警方辦事態度,李響的死會為此案畫上一個完美的句號,會抹去一切罪惡,不留一絲痕跡。

只是他沒想到,他會撞上李觀瀾。他自以為天衣無縫,誰知在對手眼裏,處處都是漏洞。

常德府對徐嬌嬌起殺心,源於一次富豪相親會。那是曲州市組織的第一次富豪相親會,男人入場,需購買每張價值一萬八千八百八十八元的門票,而女人入場則免費,當然,入場的女人是經過嚴格選拔的。常德府一向風流自喜,雖然已婚,卻也不拒絕再多幾個女人,也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