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砧板血痕(第2/2頁)

但是迄今案發時間已經過去一年多,案發地點又發生在住戶家中,當事人的供述沒有任何可以取信之處。對這三家住戶進行兩次微量痕跡檢驗,也一無所獲。案情陷入膠著。

徐匯先供述說,他在案發時間正和女朋友黃小麗鬧矛盾,每天被攪得昏頭漲腦,對樓內的動靜沒有留意,所以無法提供關於李暉堂的任何線索。而且他雖然當時是李暉堂的房東,兩人只在收房租的時候見一面,平時也沒有任何聯系。

徐匯先的前女友黃小麗已在不久前遠嫁到H省Q市,對關於徐匯先的事情非常抵觸,馮欣然幾次和她約見,都被她以工作繁忙出差在外為理由推脫。

六樓的前住戶南飛和他的室友則一直查不到行蹤,房東只知道南飛是鄰省進城務工的農民,對其他情形一無所知。

就在刑警隊對這起重大殺人分屍案件一籌莫展時,蘇采萱在李暉堂使用過的一大堆舊家什中找到了一個重要線索。

那是一塊木質砧板,因使用時間過長,已經油跡斑斑,板面上有幾條深度裂縫,整塊砧板散發著腐爛菜葉的味道。

就在砧板的一條縫隙裏,蘇采萱找到了一滴暗紅發黑的痕跡,與油的汙漬混合在一起,模糊難辨。蘇采萱在拍照取證後,用證物刀仔細地刮下那道痕跡,放到高倍顯微鏡下觀察,證實其中含有血紅細胞。雖然歷時已久,紅細胞已經萎縮,在顯微鏡下看來呈鐮刀形狀,但仍可確認是血紅細胞。

蘇采萱把這滴血痕放在培養液裏,在二十四小時後取出,進行DNA化驗分析。結果令她非常欣喜,這滴血痕的基因配型與在化糞池裏發現的碎骨和女性子宮的結締組織的配型完全一致,可以確認是同一個人遺留的痕跡。

蘇采萱立刻把這個結果通知給李觀瀾。

李觀瀾也非常高興,當即來到法醫實驗室。蘇采萱向他展示了自己的發現。

李觀瀾說:“這是迄今為止我們找到的最有力的證據,可以理解成這塊砧板是兇手給冷惠分屍時所使用的工具之一。”

蘇采萱說:“這樣是不是就算鐵證如山了?兇手的範圍本來就很小,李暉堂更是重點嫌疑人,現在只要確認這塊砧板就是李暉堂和冷惠使用過的,就可以確定李暉堂是兇手。”

李觀瀾說:“這只是我們的一相情願,如果沒有其他佐證,這滴血痕就毫無意義。冷惠曾經在這套房子裏長期居住,在使用這塊砧板切菜時不小心切到手指而留下血痕,也合乎情理。我們不能憑此給李暉堂定罪,那和草菅人命無疑。但是如果有別的佐證,這滴血痕則可以作為鐵證。”

蘇采萱不滿地說:“破案子你比我內行,也不用說到‘草菅人命’這樣嚴重吧?我又不是法官。”

李觀瀾抱歉地笑笑:“怪我用詞不當。無論怎樣,這是一個突破性的發現,至少使得我們的偵查範圍更加明確。”

這塊血痕的發現,加重了李暉堂的嫌疑。但是對他的二次傳喚,依然沒有任何結果。李暉堂的表現和對答沒有任何疑點,這或者是一個心理素質極佳的罪犯,或者真的清清白白。刑警隊甚至對他使用了測謊儀,結果仍然模棱兩可,無法確認。

這是一樁非常棘手的案子。不僅歷時已久,所有現場的證物都無從查找,而且又屬室內殺人,沒有人證。

這意味著,如果兇手自己不供述,這起令人發指的惡性殺人分屍案件將永沉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