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入室殺人(第2/2頁)

這幾乎是一個無可挑剔的女人。熟悉她的人很難相信她會成為被殺害的對象,人們更願意猜測這是一起人室搶劫謀殺案。

但是李觀瀾在案發現場就排除了搶劫殺人的可能。他認為這起案件有更深層的犯罪動機。

李觀瀾在案發的第二天早晨走進法醫實驗室,希望從蘇采萱這裏獲得線索或啟迪。

蘇采萱告訴他說:“沒有進展,現場脫落的頭發是死者的。目前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兇器是一把厚背的剔骨刀,在市面上隨處可以買到,賣肉的商販都在用,有的人家喜歡喝骨頭湯,也會買一把放在家裏。”

李觀瀾說:“死者身中十七刀,昭示著這絕不是一起普通的殺人案,你認為兇手的殺人手段透露出什麽信息?”

蘇采萱說:“目的很明顯,就是必須要置被害人於死地,好像是有深仇大恨一樣。而且這個人應該是朱月的熟人,或者編造了一個非常可信的理由,才能敲門入室。”

李觀瀾說:“這是讓我感覺最奇怪的地方。在對死者的鄰居、同事和親戚的走訪中,死者朱月在生前沒有任何仇家,也沒有情殺的跡象。目前唯一值得期待的是等她的丈夫孟家衛從雲南回來,希望他可以給我們提供更多有價值的信息。”

蘇采萱說:“我們日常所經歷的兇殺案件,無非是情殺、仇殺和謀財害命,兇手在現場未留下可以用來鑒定身份的痕跡,如果不能確定殺人動機,案件就無從著手。”

李觀瀾說:“症結就在這裏,從案發到現在,我們慣常的辦案思路都遇到阻滯,現狀是無目擊者、無兇手痕跡、無動機。”

蘇采萱說:“所以你希望從屍體檢驗方面尋求出細微的線索,不過我暫時也沒有更有價值的信息,僅能從兇手出手的兇狠程度判斷——這是留在現場的唯一心理痕跡,昭示著兇手一定要殺死朱月,這是他作案的唯一目的,我甚至懷疑作案人是個精神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