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數字殺手?(第4/4頁)

沐浴在深秋的陽光裏,方木感到通體酸軟,眼皮發沉。幾天來,方木一直在夜以繼日地研究四起案件的案卷。查資料,做筆記,還要躲著好奇心空前高漲的杜宇。嚴重缺乏睡眠的他此刻只想好好地睡一覺。然而,盡管在這暖如春日的陽光下,舒舒服服地閉上雙眼,他的腦海裏還是一遍遍閃現案卷裏的文字和圖片,就好像有人用刻刀把它們深深地刻在了大腦裏一樣。

警方分析得不錯,這是個相當聰明的家夥,如果指望他自己疏忽大意而留下蛛絲馬跡的話,幾乎不可能。要想抓住他,只能從他的行為裏逐步分析、歸納他的特征。然而,在這四起讓人越來越感到困惑的案子裏,究竟能告訴方木什麽呢?

這也是幾天來讓方木最感頭疼的事情。從以往的經驗以及現有案例來看,連環殺手在連續犯案的過程中,總會為了滿足心理或情感方面的某種需要而實施某一種特殊行為。這種行為,往往被稱為犯罪人的“標記行為”。辨別並分析標記行為對偵破連環殺人案件極為重要。一來,這是並案分析的依據,二來,也是探求兇手作案動機的重要信息。因為它總能很好地反映兇手潛在的人格、生活類型和經歷,能夠在犯罪人、被害人、現場三者的互動中找到相應的證據。

毫無疑問,兇手在作案的過程中,對於犯案數字的精心安排,顯然不是一種巧合的結果。在沒有掌握更多的事實情況之前,對於數字,只能將其理解為一種挑釁。而兇手在四起案件中的其他一些特殊行為,能否被視為是一種標記行為呢?

從表面上來看,這些行為似乎具備標記行為的特征:第一起案件中將被害人王倩肢解,將曲偉強雙手斬斷並移屍體育場;第三起案件中將手中塞有陶片的被害人金巧送回,並附上拍攝了死者下體的錄像帶;第四起案件中將被害人辛婷婷的皮剝掉。這些行為顯然都需要兇手付出額外的時間、耐心、技能以及風險,這已經遠遠超出了逃避偵查的需要,而是為了使兇手自己獲得某種滿足。

然而,這正是最讓方木感到困惑的部分。因為上述看起來特征明顯的標記行為,既無法表明犯罪人持續性幻想的升級或變化,也並沒有在持續性的案件中保持穩定。換句話來說,現有的所謂“標記行為”無法充分反映兇手的人格和心理特征。

“我有個想法,”一直在一旁懶洋洋地坐著的邰偉開口了,“相信你也察覺到了,每一起案件中都有無法解釋的特征,似乎都與當起案件毫無關聯。第一起案件中插在死者胸口的注射器;第二起案件的色情漫畫書;第四起案件的CD。這似乎都在暗示下一個死者特征和作案手法。”

“哦,你說說看。”

邰偉來了精神,“其實當我得知在第一個現場發現注射器之後,我就有這種感覺。”他目光炯炯地看著方木,“第二個案件中,死者死於醫院。這是巧合麽?而且,在死者的包裏發現的色情漫畫書中,有大量的性虐待描寫。而第三起案件中的死者,恰恰被性虐待致死。”

邰偉做了個劈開的手勢。

“我覺得,每一起案件都可以一分為二來看待。每一個看似與案件無關的物證,其實是在提示下一起案件的特征。”

方木沒有搭腔,其實,這種想法他也有。邰偉沒有提及第三起案件中的陶片。而對於陶片及其作者的背景資料,方木已經掌握了不少。那個陶制花瓶的作者葛瑞森·派瑞是個異裝癖者。而在第四起案件中,兇手將死者的皮披在男塑料模特身上,正是表達了兇手變成另一種性別的渴望。

如果這種假設成立,擺在面前的就有兩個問題:一,兇手的動機?二,第四起案件中的CD又在暗示什麽?

方木疲憊地按按太陽穴,對於這樣一個精神極度混亂的人,猜測他腦子裏的想法,難度可想而知。

“不管怎麽說,我覺得下一個被害人還會在這個學校裏,而且……”

“而且會和5有關。”邰偉陰沉著臉替他把話說完。

要不要告誡這個校園裏的所有人遠離與5有關的事物?兩個人茫然地環顧著身邊來來往往的人,那些臉上帶著甜蜜微笑,對生活充滿美好憧憬的人。

第五階梯教室。

男生五舍。

五食堂。

第五跑道。

五號球場……

盡管陽光依舊燦爛,方木和邰偉仍然感到了陣陣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