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回憶之城(第2/2頁)

“你早說啊,我讓我媽媽多做點。”

陳瑤沖他做了個鬼臉,“呵呵,其實你笑的樣子很帥的,有時間給你介紹個女朋友。”

方木笑著擺了擺手。

去衛生間洗臉的時候遇到了劉建軍,他嘴裏叼著一本籃球雜志,邊系褲子便含混不清的說:“回來了?”

“嗯。”

“案子破了麽?”

“什麽案子?”

“曲偉強和他女朋友那件案子啊。”

“我哪知道。”

“唉,不知道什麽時候能破案啊。娘的,太慘了。”說完,劉建軍就搖搖晃晃地出去了。

案子的確沒破,方木在家裏閑得難受的時候,市局經文保處卻忙得焦頭爛額。

立案已經一個多月,警方先後去了兩個死者的戶籍所在地幾次,前後排查了近千人,可是案件偵破還是毫無進展。最困擾警方的是:作案動機是什麽?

現場表明,死者的財物並沒有丟失的跡象,抽屜裏的幾百元現金和死者的手機、首飾等貴重物品都沒動過。基本上可以排除入室搶劫殺人的可能。而從兇手的殘忍手段來看,仇殺的可能性似乎很大,可是經過反復排查,兩名死者都是在校的大學生,社會關系簡單,沒聽說過與人結怨。曲偉強的父母都是工人,王倩的父母分別是醫生和教師,也可以基本上排除由於上一代人的恩怨而招致殺身之禍的可能。

如果是入室強奸殺人,疑問就更多了。首先,為什麽要將死者王倩肢解?如果是為了掩蓋罪行的話,為什麽又要將其重新拼成人形?王倩左胸上插著的醫用注射器是從哪裏來的?又意味著什麽?

其次,為什麽還要將死者曲偉強帶到校園內的體育場,然後斬下他的雙手?棄屍現場和案發現場相距足有1000米,兇手費這麽大的力氣,究竟是為什麽?如果將這種行為理解為向警方挑戰的話,為什麽不選擇體重要輕得多的王倩?

盡管這個案子中有這麽多的問號,但是,警方非常肯定的是:兇手是一個相當冷靜、聰明的人。破壞紗窗進入室內,先用鈍器打死醉酒後沉睡的曲偉強,然後強暴王倩。之後將其掐死,肢解後又拼成人形,打掃現場,將曲偉強的屍體帶到體育場,砍斷雙手。從現場的情況來看,兇手有條不紊地做完了這一切,甚至連肢解屍體的衛生間都打掃得幹幹凈凈,一點痕跡也沒給警方留下。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兇手作案的手法非常嚴謹,而且,似乎他對這種嚴謹非常滿意,這就意味著,他再次犯案的可能性很大。

這是一個讓警方高度緊張的預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