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四 新娘的詛咒 第239章 看似不可能

“看似沒有作案時間,看似兇手不是她,但是她的確是殺了馮亮的兇手。”我回答道。

江軍借給我的人,我分成了兩批,其中一批,我讓他們去搜集對徐艷有利的線索,而另外一批,我一共先後交待了他們兩個任務,第一個,便是讓他們到集市去找找,是不是有可以通向墓地的捷徑。

事後再想起來,徐芳先後兩次跑到集市去,還是有些問題的,盡管她稱是為了尋找輝老頭,那個老板也可以作證。但是回憶起老板的說法,他當時非常敷衍,並沒有和徐芳交談太久,最多也就花了一兩分鐘,就把徐芳給打發了。

但是,羅峰的手下,跟丟的兩次,時間分別是十五分鐘和十分鐘左右,就算分別減去兩分鐘,徐芳還是分別有十三分鐘和八分鐘左右,不知道去了哪裏。我把江軍借給我的警察,打發到鎮上的集市,就是去找路的。

這一找起來,他們果然發現,集市後面,有一條很難走的小徑,可以通向墓地。警察裏有女性,她還特地試驗了一下。試驗結果顯示,如果全速奔跑,從集市後面的捷徑小路跑到墓地去,算上來回的時間,只需要六分鐘左右。

而且,這還是那個女警察對路線不熟的情況下辦到的。如果對路線熟悉,所花的時間,可能還可以縮短一分鐘左右。那條小徑,樹木和雜草叢生,還有一個土坡,爬上那個土坡,就到了墓地裏。

如果徐芳事先對路線進行過勘察和熟悉,五分鐘左右的時間,足夠讓徐芳跑上一個來回。

“和老板交談兩分鐘,徐芳跑的再快,也需要花五六分鐘才能一個來回。徐芳第二次出去,只有十分鐘的時間,算下來,那她作案的時間只有兩分鐘左右,她一個女人,你覺得可能嗎?”江軍問我。

“我說了。”我回答江軍:“看似不可能,但是徐芳,正是利用了這種不可能,為自己洗刷了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徐芳是消失了兩次,第二次的時間,要比第二次長一些。

徐芳殺馮亮,是分成兩個步驟進行的,而她的每一次消失,就是她按照步驟作案的時間。

第一次,是徐芳正式對馮亮下手的時機,而第二次,之所以時間要更短,是因為,當時馮亮已經死了,徐芳只需要把那些食肉的蟲子給清理幹凈就行了。

馮亮身上的傷口,是被某種食肉的毒蟲咬的,這種鑒定結果,已經是確定的了。這波去集市找捷徑的人,當天晚上就給我帶回了消息,之後,我又交給了他們一個任務。我讓他們,偷偷去徐芳的家裏搜查證據。

警方和我之前陷進的誤區,不僅莫名地讓徐艷的嫌疑加重,還產生了對徐芳有利的後果:警方,很快就排除了徐芳的嫌疑,把她給放了。其實,當時我覺得江軍這麽做,並不妥,但我沒有說破,我的目的,是讓徐芳放松警惕。

在偵查沒有結束之前,我始終認為,每一個人都有作案的可能,不管嫌疑大小,都需要調查。徐芳很好地利用了警方和我們的心理,一開始,有不少線索都指向徐芳是兇手,徐芳似乎料到警方會覺得事有蹊蹺,會想到她可能是被人陷害了。

徐芳埋屍,一直到很晚都沒有跟警方說自己埋屍的行為,正是反著利用了警方的這種心理。她還總是裝出無辜和慌張的樣子,就是讓警方把她的嫌疑徹底排除,不得不說,徐芳非常聰明,她成功的把警方對她的懷疑,轉移到了徐艷的身上。

只是,警方卻不知道,原來我們第一個懷疑的人,就是兇手,而後的考慮和對其他人的懷疑,竟然全部是多余的。當走出這個誤區,我不僅開始搜集對徐艷的線索,也開始對徐芳進行更為徹底的調查。

輝老頭死後,徐芳守在了鑒定中心裏,她市內的家裏,沒有人在看著,出於緊急情況,那些警察按照我的吩咐,偷偷潛入了徐芳的家裏,實施搜查。一開始,他們並沒有在徐芳的家裏找到任何線索,畢竟,假設人真的是徐芳殺的,她肯定是考慮周全了,又怎麽可能會把線索留在自己家裏,等著警方去搜查。

盡管,警方已經不再對徐芳有所懷疑了,但以徐芳縝密的心思,她還是把所有證據都清理幹凈。其實,讓那幾個警察到徐芳的家裏搜查,是想看看,徐芳是不是也像輝老頭和徐艷那樣,在養蟲子。

查出徐艷的不在場證明之後,通過排除和聯系其他線索,我基本已經認定,徐芳就是兇手了。她利用蟲子殺死馮亮,那必然也要對蟲子非常熟悉才對,說她沒有養蟲子,不接觸蟲子,我絕對不相信。

可惜的是,徐芳的家裏,什麽都沒有發現。

我還是沒有放棄,我讓那些警察,在徐芳住的小區繼續找證據。徐芳在市裏打工,所住的小區,並不大。那幾個警察,按照我的意思,通過排查,果然查出了點問題。小區裏有人稱,徐芳待人隨和,但是從來不讓別人進她的家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