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二 養小鬼的女星 第082章 相同之處(第2/2頁)

我笑了笑:“分析兇手的作案心理。”我把屍檢報告丟給了陳凡,讓他看醉漢後腦的傷口深度,那個傷口,雖然不足以直接致命,但是從傷口就能分析出來,這擊打,用的力氣不小。一般人的後腦,遭受那麽重的敲打,至少腦袋肯定會開始犯渾。

更不要說,是那個已經醉酒的醉漢了。

陳凡還是沒聽明白我的話,王雅卓倒是非常聰明,她罵了一句:“你是警察嗎,怎麽這麽笨。方涵的意思是,如果兇手先那麽用力打了醉漢的後腦,那個醉漢直接就倒地了,哪裏還有機會看到什麽可怕的東西,然後嚇的猝死。”

陳凡恍然大悟,屍檢報告中,並沒有對猝死和後腦遭受重擊的時間先後作出認定,原因很簡單:法醫判斷不出來,因為兩個時間挨得太近了。

醉漢的表情,很真實,人的真實表情,是沒有辦法從外部偽造出來的,所以我肯定,醉漢那表情,肯定是因為看到他認為可怕的東西才產生的,而那東西,很可能就是他認為的鬼。作出這樣的推測,並非無憑無據,不管是我們第一次見醉漢,還是在監控畫面中,醉漢都是一副驚恐的樣子。

而如果醉漢是後腦遭受到重擊之後才猝死的,是有可能,因為猝死,歸根結底是身體內部的機能活動,並不一定需要外在的驚嚇。但是,如果醉漢不是因為情緒被觸發而猝死的,他就不會產生出那樣真實誇張的瞬間表情。

正如王雅卓所說的,那麽用力地擊打,足以讓醉漢發懵,昏迷過去了,他又哪裏有機會看到可怕的東西。

所以,醉漢先猝死,後腦再受重擊的可能性,更大。

這樣一來,又有一個新的問題產生了:既然醉漢已經猝死倒地,為什麽兇手還要在醉漢的後腦用力擊打,留下傷口。

這行為,看似有些多此一舉,要知道,血肯定會濺出來,沾在兇手的身上,這樣兇手被找到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如果不是有特殊的目的,兇手不會這麽做。

被我一問,陳凡皺著眉頭仔細思考了起來。

我也站了起來:“兇手,是刻意讓這起案子,和吳青山的死有更多的相同點,這就是他看似多此一舉的原因。”

犯罪地點都鬧鬼,現場都有古曼童,死者的後腦都遭受了重擊,這兩起案子,很明顯掛上了鉤。除了這個原因,沒有其他理由能解釋為什麽兇手要在屍體後腦補上一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