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一章 容金珍筆記本

《容金珍筆記本》(一)

本篇,《容金珍筆記本》,顧名思義,只是容金珍筆記的摘抄,有點資料索引的意思,有強烈的獨立性,跟前五篇無甚公開或秘密的關聯,讀者可以看,也可以不看。看也許是個補充,不看也無所謂,沒關系的,不會影響我們正確認識容金珍的。換句話說,本篇就如我們身體裏的盲腸,有它們沒它們關系不大。正因如此,我強調它叫外一篇,實質是個後記或者補記什麽的東西。

好,現在我告訴你,據我所知,容金珍在701 工作期間(1956~1970年),留下有25本筆記本,它們現在都掌握在他妻子小翟手頭。但其中只有一本,小翟是以妻子的名義掌握的,其余24本她都是以單位保密員的身份掌握的,鎖在厚實堅固的鐵皮櫃裏。鎖是那種雙鑰匙鎖,就是需要同時插入兩把不同鑰匙方可啟開的鎖。而她只掌管著一把鑰匙,另一把在她們處長手裏。這就是說,這些筆記本說是由她掌管著,但她個人既不能看,更不能據為己有。

什麽時候能看?

據小翟說是不一定的,有的過幾年也許就可以看,有的可能過幾十年都不能看,因為每本筆記本的密度是不一樣的,解密的時間也是不一樣的。不用說,這24本筆記本對我們來說猶如沒有,好比靈山療養院裏的容金珍本人一樣,說起來是存在的,但實際存在的方式又等於是不存在的,無任何用處,有等於沒有,在等於不在。這樣,我就格外地想看到第25本筆記本,就是小翟以妻子名義掌管的那本。據說,小翟從沒有拿給任何人看過,但任何人又都知道,那筆記本一定在她手上。因為,她從單位領走這本筆記本是有記錄的,有證明她領取的親筆簽名。

正因此,小翟無法搪塞我,她承認她手上有這本筆記本,但每當我提及想借閱的事,她總是從牙縫擠出簡單的三個字:你走吧!每一次,我都這樣被她從家裏趕走,沒有猶豫,沒有解釋,沒有回旋余地。直到幾個月前,我的前五篇已經完稿,去701 請政治機關和有關人士履行審閱事宜。小翟自然是審閱者之一,閱完後在跟我談審閱意見時,她突然主動問我,還想不想看那本筆記本。我說當然想。她說你明天來吧。但當天晚上,她來到招待所,親自給我送來了筆記本,準確說是筆記本的復印件。

需要說明三點:

1 小翟給我的復印件是不完整的。

為什麽這麽說?因為據我了解,容金珍包括701 人使用的筆記本都是單位統一下發的,大小有三種,分別是大32開、小32開和64開;樣式有塑料封皮和硬牛皮紙封皮兩種,塑料封皮又分紅色和藍色兩種。據說容金珍有點迷信藍色,使用的都是同一樣式的筆記本:藍色塑料封皮,小32開。我見過這種筆記本的原件(空白的),扉頁上方和下方分別有絕密和注意上交不得遺失的字樣,是用印章蓋上去的,印泥是紅色的,中間有三行印刷體,如下:

編號

代號

使用時間

編號指的是筆記本在冊的流水號,使用時間指的是筆記本從領取到上交的時間,代號相當於使用人的姓名,像容金珍的代號是5603K ,外行人看不出任何名堂,但內行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哪一年加入701 的——1956年;在哪個部門工作——破譯處;中間的“03”道明他是破譯處該年進的第三人。此外,裏面每一頁紙上都還打了絕密字樣和頁碼號,絕密字樣在右上方,頁碼號在右下方,都是用紅色印章蓋上去的。

但我注意到,小翟給我的復印件,裏面每一頁上的絕密字樣和頁碼號都已被處理掉。我想,處理掉絕密字樣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它既然為我所有,就不該是絕密的。可為什麽要處理掉頁碼號?開始我不明白,後來我數總頁數,發現只有72頁,似乎就明白了。因為,據我所知,這種筆記本總共有99頁,就是說,小翟給我的復印件是不完整的。對此,小翟向我作了兩點解釋:一是筆記本本來就沒有用完,有十幾頁的空頁;二是有些東西純屬她和丈夫的個人秘密,不便給我看,所以她抽掉了。在我看來,抽掉的恰恰是我最渴望得到的東西。

2 從筆記時間和內容看,這不過是份容金珍的病中劄記而已。

是1966年6 月中旬的一天,容金珍吃完早餐從小餐廳裏出來,突然暈倒在大廳裏,額頭角碰在一張板凳的角上——角碰角——當場血流如注。送到醫院檢查後發現,他胃裏的出血比額頭上還多,這也是他為什麽暈倒的原因。診斷結果,醫生認為他胃病很嚴重,必須住院治療。

醫院就是當初棋瘋子住的醫院,是701 的內部醫院,就在南院訓練基地隔壁,醫療設備和醫生水平不會比一個市立醫院差,對治療胃出血這種常見病是不在話下的,決不會出現像棋瘋子這種醫療事故。問題是雖然它為內部醫院,但從它地處南院這一點上,你便可想見,其機密程度是無法與北院相比的。打個不恰當的比喻,北院和南院的關系有點像主人和仆人的關系,仆人忙的都是主人的事情,但主人在忙什麽,仆人是無權知道的,即便偶爾獲悉一點皮毛,也是不得外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