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夜葬”如約準時進行

01

跟帖之一:

你這蹩腳網絡作家,就別再散布這些聳人聽聞的不實傳聞了。想賣書,不是你這麽賣的!想炒作,也不是你這麽炒作的!別拿咱們讀者的智商開玩笑。

跟帖之二:

陳哥哥,你在故事裏寫的內容,真的全部變成現實了嗎?真是太神奇了,陳哥哥,你寫得太棒了!你趕快寫下一節吧,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裁決者下一次會使用什麽酷刑!陳哥哥,我永遠支持你!

跟帖之三:

坦率的說,這篇文章,作為小說還是不錯的。不過,陳先生,要是你一定要拿真實事件來做幌子的話,那就太過分了!我可以接受小說裏不斷出現死亡事件,死得越多越刺激。但我不想在現實生活中聽到任何一樁兇殺事件。

跟帖之四:

陳先生,我是出版社編輯,對您這篇小說深感興趣。請加我的MSN:[email protected]

跟帖之五:

陳大作家,如果真像你所說的那樣,你的小說有一種神秘的力量,所寫的一切都會變成現實,那你趕緊寫警察把那個裁決者抓住了吧。這樣一來,現實中的那個連環謀殺兇手,也一定立刻會被警察抓著的!哈哈,我真是太無聊了,居然會相信你的這種鬼話。不過,咱們不正是在蓮蓬鬼話裏玩嗎?這裏不就是合法講鬼話的地方嗎?哈哈哈!

跟帖之六:

勁爆消息!勁爆消息!我證明,陳作家小說裏的事件,真的在現實生活裏發生了。我和陳作家在一個城市居住,我所住的電梯大廈,今天晚上就發生了一起謀殺案,就在半小時前才被發現,一個住在十七樓的男人被人從電梯井扔了下來,被懸在井底的一根鋼絲繩從腰間切割成了兩爿!這就是腰斬!而且聽說那個男人還真是報社的副刊部主任。現在警察還在大廈裏挨家挨戶詢問,今天下午是否看到形跡可疑的陌生人出現呢。

跟帖之七:

虎軀一震,三分走人。

跟帖之八:

我也和陳作家住在同一城市。我住在郊區元寶山莊公墓附近的鎮上,聽說今天下午在元寶山莊公墓後山的樹林裏,發現了一具被活埋的女屍,而且那具女屍的臉皮被兇手活生生地剝了下來。這就是“剝皮”之刑吧?真可怕,陳作家,你到小說裏有一種不可思議的神奇魔力,你還是別再寫下去了,不然還會有更多恐怖的命案繼續不斷發生。

跟帖之九:

死亡事件現場直播?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有意思,有意思!這個貼,我跟定了。樓主請繼續!後面的情節寫得越恐怖越好,越離奇越好。我看好你哦,樓主。

跟帖之十:

嗯,我也來說說自己的看法。嗯,我認為,作者是一個與警方有密切聯系的人,甚至有可能本來就是警察。因為提前得知了這三期已經發生了的命案,所以就根據案件中的細節,寫成了這篇小說。雖然作者在帖子裏說是他先寫了文章,之後才發生了命案。但我相信,他的文章絕對是在命案之後寫的。

跟帖之十一:

樓上的,我來反駁你。前兩起命案,梳洗”與“剝皮”或許可以用你的猜測來解釋。但最後一起命案,也就是“腰斬”絕對不能這麽解釋。樓主的帖子是晚上十點多的時候發出來的,但“腰斬”命案卻是在半小時前才被人發現!這充分說明了,樓主的文章在前,命案發生在後。樓主文章裏的內容,確實變成了真實的命案!不過,我也有其他的想法,那就是——樓主就是兇手!哼哼,只有兇手才知道這麽多細節!

跟帖之十二:

樓主,你的IP已被鎖定,趕快自首,爭取警方寬大處理吧。

……

以上內容,摘自天涯社區蓮蓬鬼話板塊,陳子言所發帖子《最終裁決——已經發生、正在發生以及即將發生的真實殘酷案件》

02

陳子言用手機在蓮蓬鬼話的帖子裏發了那句話後,便退出了帖子。他知道點擊量與回復量都達到了很高的數字,但限於手機上網,他沒法仔細閱讀每一條回復,但他也知道自己的小說已經如他預想那樣,在論壇裏引發了點擊與討論狂潮。

而這正是他想要獲得的效果。如果一個有價值的跟帖都沒有,那反倒會讓他失望的。

陳子言也用手機查閱了論壇裏的站內短消息,除了讀者詢問兇案是否真有其事之外,還有幾個出版社編輯發來的短信。編輯們無一例外地向他承諾,只要他能完成這部作品,出版社一定會與他簽約出版,條件任由陳子言開。

這是陳子言以前從未有過的待遇,實在是令他太興奮了。

因為警方要求他與莫風盡快趕到警局檢驗樓,出席馮舒的“夜葬”儀式,所以陳子言連這幾條出版社編輯發來的短信都沒回復,就讓手機退出了上網登錄狀態。他和莫風一起沿樓道下了十七層樓,在大廈外乘坐另一輛警車前往了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