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第2/5頁)

“可是他會犯錯,他也犯了個錯。

“這個人為了保護女兒,決心行兇。可是他是位法官。他見過的兇手比他手上的掌紋還多。各種兇手,不論是智慧型、蠢蛋型、怯弱如鼠還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都見識過。他也知道沒有所謂天衣無縫的罪行。

“他明白兇手會被逮到不在計劃不周或是警方聰明過人。兇手會被逮到,純粹出於意外——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諸多無法意料的巧合。不巧有人正看著窗外,有人注意到一顆金牙或想起一首歌。所以,這個人曉得最完美的罪行就是最簡單的,亦即讓巧合發生的幾率與給警方的線索降到最低。

“從警方無從追查到你的來源取得一把手槍,在沒有人的地方伏擊受害人,開槍殺了人,再一走了之。警方可能懷疑你,問些難纏的問題,可是他們證明不了什麽。

“所以這個人,何瑞斯·艾頓,要安東尼·莫瑞爾在特定的時間,到他位於海濱路上的家。隔天,他去了倫敦,從我們猜到的地方偷了一把裝滿子彈的槍,然後回到小屋。

“8點過後,他戴上一雙手套,把手槍放在口袋裏,離開小屋。他踏上草坪後面的小路,到哪兒去?當然是戀人小徑。這是惟一的一條連接通尼許鎮和此地的大馬路。戀人小徑旁邊的邊坡很高,他可以在暗處等著受害人出現。這是必然的選擇。

“8點18分左右,莫瑞爾走了過來。何瑞斯·艾頓一分鐘、一句話都不浪費,從小徑現身,從口袋掏出手槍。莫瑞爾一看見路燈下的你,馬上明白是什麽狀況。他轉身,斜線跑過馬路,往沙地奔去。何瑞斯·艾頓朝他開槍。莫瑞爾多踩了一步就倒在地上。兇手走到他身邊,把手槍丟在他旁邊,就悄悄地尋原路走回小屋。

“同時,不可思議的巧合又發生了——一個無從預料的證人竟然在此。康絲坦思·艾頓決定當晚去見父親,但她的車沒了油,等她走到小屋,發現屋裏沒人,才想起那天是星期六,父親一定還在倫敦。所以,她決定抄近路到通尼許鎮,再搭公車回去。

“而她目睹了兇案。

“看見父親走開後,她心裏很(我猜想)慌亂。她不能也不願接近莫瑞爾,她當時以為莫瑞爾罪有應得。她腳都軟了,跟以往碰到困難時一樣,她需要救兵。想起了附近有座電話亭,她跑了過去,打算打電話到陶頓市。

“因此,她沒有見到讓整件事變為大噩夢的那個關鍵。”

菲爾博士頓了一下。

艾頓法官一動也不動地坐著,雙手交疊在肚子上。外頭仍是風狂雨驟,窗子嘎嘎作響。

“她沒有看到什麽?”他問。

“莫瑞爾沒有死,”菲爾博士說。

艾頓法官閉上了眼睛。他的臉痙攣了一下,是那種突然領悟、刹時明了一切的震驚。他睜開眼睛說:“你要我相信一個腦袋瓜中彈的人沒死?”

“我不是說過,這件事令人難以置信?”菲爾博士回問,語氣頗為熱切。“我不是說過沒有人會相信?”他的語調改變了。“這種情況在法醫學上其實很常見。刺殺林肯總統的約翰·韋克斯·布斯也是腦袋中彈,走動了一陣子才死的。格羅斯提過,有人頭上插了根4.5吋長的鋼針,竟然沒事。泰勒也說過好幾個類似的例子,從醫學角度來看,最有趣的一件是——”

“你可以跳過這些引述,請繼續解釋。”

“莫瑞爾,”菲爾博士簡潔地說,“還沒有死。他不久就要死了,可是他不曉得。這個時候他還活著,決心以惡毒的手段報復。”

“啊!”

“安東尼·莫瑞爾,即莫瑞裏,遇上了什麽狀況?他受驚嚇的腦子開始恢復運作,一邊在沙地爬行,掙紮地站起來,他知道剛發生了什麽事嗎?

“嗯,舊事重演。他大費周章對一個人耍計謀,結果是挨了一顆子彈。艾頓法官,這個高高在上、極具權威,也是莫瑞爾討厭的人,竟想開槍殺死他。可是,若是他去報警,警察會相信他嗎?不會的,辛希雅·李案已經證明有權有勢者會聯合起來揶揄他、破壞他的名聲,現在的情況更糟。但這次他不會給他們這個機會。這次,他對西西裏島的眾神發誓,他要自行了結此事。”

菲爾博士頓了一下。

“親愛的先生,”他繼續說,往後讓自己坐得更舒服,用驚奇的態度說著,“你能說這些電話和口香糖故弄玄虛的手法像是斐德列克·巴洛的作為嗎?以法官的身份,你能說這是高明的心理研究嗎?我說不能。這些事聽起來只像一個人的行事,像是莫瑞爾會做的事。”

艾頓法官未加以評論。

“依你所見,”法官說,“他的目的是——”

“為以後控告你意圖謀殺他時提供確鑿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