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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橙黃綠青藍紫白黑。

 

在我之後,又有好幾個人回復了帖子。

等Black Fool宣布全員到齊,已是次日淩晨零點十四分了。我數了一下人數,連我自己在內總共九人。

“歡迎大家的參與。因為人數有限,我們采用簡單版本的殺人遊戲規則,即沒有警察,只有一名殺手,其余為平民;殺手身份不公開。單數輪由殺手選擇殺掉一人,雙數輪由剩余所有人投票排除一人,以此類推,直到殺手殺掉所有平民,或平民投票排除殺手。其間被殺或被投票排除的人將失去遊戲資格。在遊戲規則方面是否還有人存在疑問?”

決定參與遊戲後,我多少花了點時間在網上了解了一下殺人遊戲,所以對Black Fool所說的內容並沒有不理解的地方。

刷新了一下,ID為Tenix的會員回帖說:

“沒想到Black Fool真的聽取了我的建議辦了這個遊戲,好開心!”

這個ID我經常在論壇裏看見,也是兩年以上的老會員了。這樣一看,大多數參與遊戲的ID似乎都不是新面孔。

Black Fool回復說:

“因為確實是很有趣的遊戲。各位已經看到第一個附件了吧?我們一共九個人,方便起見,附件中每種顏色各代表一人。顏色的分配按報到的先後順序,即第一個回帖報到的人是紅,其次是橙,以此類推,各位明白了嗎?

“九種顏色中有一個代表殺手,我已經預先寫在第二條附件中了,遊戲結束前都不會公開。因為我已經知道了殺手是誰,所以這次我不參與遊戲,而是擔任住持遊戲的法官角色。過會兒我會用加密短信通知抽到殺手顏色的人。

“一旦我打算修改第二個附件,帖子會顯示修改時間,大家就會知道我作弊了。我的代表色是黑色,諸位沒意見吧?

“另外,有關這個遊戲的討論內容請都集中發在這個版塊裏,發在論壇的其他地方一律刪除,謝謝大家配合。”

 

我是第一個回帖的人,所以我就是紅。

果然,刷新之後,我的頭像旁出現了標有“紅”字的勛章,其他人的頭像也各自加上了寫有不同顏色的勛章。這樣就不需要記其他人的ID,只要記住顏色就行了,確實方便了很多。

我沒有收到站長發來的加密短信,所以我不是殺手。跳過幾條無意義的閑聊,我看到Black Fool宣布遊戲第一輪正式開始。

“天黑請閉眼。請殺手用加密短信告訴我,你想殺掉誰?”

該不會在第一輪就被殺吧?我一邊端起杯子喝水,一邊想著。紅畢竟排在第一個,搞不好就會被選上。

兩分鐘後,結果出來了。

“第一位死者是:橙。”

“太倒黴了!”橙發帖說道。

底下跟了幾條幸災樂禍的調侃。

“請橙在明天中午十二點以前提交‘遺言’。遊戲第一輪結束。”

再刷新,帖子就進不去了,看來是被Black Fool鎖了。不過,版塊裏有了第二條帖子。

橙的“遺言”很簡短:

“幫我報仇啊,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