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初次交鋒

十月二十一日,傍晚十八時二十五分。

省城公安局刑警大隊招待所內。

秋分之後,日頭便越來越短。當羅飛在招待所房間裏安頓下來的時候,天色已經接近全黑了。

韓灝等人仍在緊張地工作著,而羅飛則被排除了出來。不過後者卻並不在意,他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做——此刻有一個獨立的、清靜的環境反而會更好一些。

略略洗了把臉,羅飛在書桌前坐下,開始翻看與四一八血案有關的復印資料。

十八年前,羅飛也算是血案的當事人之一,案件進入偵查階段之後,他曾被專案組反復調查過,但他自己對案件的具體情況卻知之甚少。

在某些時刻,羅飛甚至是被當成一個嫌疑者來對待的,這一點他自己也有所感覺。

即便後來的調查洗脫了嫌疑,但羅飛還是受到了這起案件的極大牽連。作為一名警校學員,他在此事上至少犯了兩個嚴重的錯誤:第一,在發現異常情況後,他沒有及時報警;第二,在不了解現場狀況的情況下,他冒然給出了錯誤的建議,造成拆彈失敗、兩名警校學員當場死亡的嚴重後果。基於這些原因,原本前程光明的羅飛被打回了原籍龍州,在南明山派出所一窩就是十年。

不過與袁志邦和孟蕓的死亡相比,事業的坎坷對羅飛來說根本就算不上什麽。

他所背負的痛苦是令人窒息的。他永遠忘不了那聲爆炸,更忘不了爆炸前孟蕓喃喃的自語聲。他能感受到女孩在絕境中對自己的信任,可正是這份信任在瞬間奪去了兩個人的生命,一個是他的愛人,一個是他的摯友。

羅飛會一直生活在自責中,不管後來的從警經歷多麽輝煌,他知道自己終究是個失敗者,曾鑄成滔天大錯的失敗者。更可悲的是,對於那個將他擊得體無完膚的敵人,他卻連與其過招的機會都沒有。

羅飛不會料到,故事在十八年之後竟又拉開了新的幕章。

這是老天要給他一次自我救恕的機會嗎?

或者這只是Eumenides為他打開的又一扇地獄之門?

但無論如何,十八年前的隱秘案卷終於在羅飛面前解開了塵封,現在他正隨著鄭郝明警官的探案日志回到血案發生的那些時刻:“一九八四年四月十八日晴……

這是建國以來罕見的連環兇案。

上午,市局薛大林局長被戕害在家中;下午,東郊一家化工廠發生爆炸,兩名警校學員當場死亡。由於案件性質過於惡劣,具體案情已經向外界封鎖,一支調集了精兵強將的專案組秘密建立,我有幸成為其中的一員。

顯然,兇犯具有極高的反偵查技能。在他寄來的匿名信上找不到任何指紋,標準的仿宋體書信也讓筆跡鑒定失去了功效。在薛大林遇害現場,專案組同樣未能采集到任何指紋和腳印。由此推斷,兇犯在作案後對現場作了仔細的清理,其必然具有冷靜且謹慎的心理特性。

在下午的爆炸現場,大火焚毀了一切有價值的證據。技術人員花了兩個小時才將兩名死者的遺體搜集完全。由於屍體毀壞得過於嚴重,對於某些屍塊,我們甚至無法分辨它是屬於哪一名死者的。

唯一令人興奮的發現是:現場發現了一名幸存者,只是他渾身多處骨折,皮膚亦大面積燒傷,雖然已送往省人民醫院急救,但能否活下來仍是個未知數。

……”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九日多雲……

上午我再次對那個姓羅的警校學員進行了詢問。他的情緒非常差,不可否認,對炸彈的提前爆炸他是要負一定責任的,不過我並不認為他會是策劃本案的兇手。

下午我來到省人民醫院,那個垂危的男子仍在昏迷之中,他的狀況看起來非常危險。為了案件的進展,我當然希望他早日醒來。可是從人道的角度來說,這個人活下來還真的不如就這樣死了。他現在的模樣……我真是無法形容。太慘了!

……”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日多雲……

專案組正從多個戰線展開案件的偵破工作。而我的任務便是對那個爆炸現場的幸存男子進行調查。

男子仍然沒有醒來,也許我首先應該確認他的身份,可是他的臉……就算是他的母親也不可能再認識他了。

醫生給我提供了一些線索。他們給男子手術時,從此人身上殘留的衣物裏找到了一坨纏繞的銅絲,或許這有助於確認那男子的身份。

銅絲很雜亂地繞在一起,展開後約兩米長,看起來那像是一根被剝了皮的電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