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第2/2頁)



  從最初的打零工,到後來幫零工做散活,再到後來做乞丐,做拾荒者,她們常常守候在餐館後門,等著桶裝的食物被倒出來,吃別人的殘羹剩飯。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在那樣惡劣的條件下,妖精的眼睛,反而越發的明亮,妖精那有些肮臟的臉,卻越發標致。自從在一次暗夜賣廢品,被廢品收購站的小工給強暴……之後,妖精就再也不願意做拾荒者了,可她的兩個孩子要活,就在妖精幾盡絕望時,一位大嬸啟迪了妖精。

  那是一日黃昏,妖精半癱在路邊,兩個女兒乖巧的守候著,她已經沒有力氣走路了,能吃的全讓孩子們吃了,看著自己虛弱的身體,她實在想不出有什麽辦法,能讓孩子吃上下一頓飯。這時,一個撐著遮陽傘的女人從街頭走來,渾圓的腰身展示著富態,她看著夕陽下的妖精的臉,妖精的眼,妖精的長發和身材,"嘖嘖"有聲的嘆息道:"你都長成這樣了,不出來做小姐接客,怎麽對得起這張臉。"

  大嬸的職業是什麽妖精不知道,但大嬸這番話如醍醐灌頂,讓妖精如夢初醒,與其被反復的強暴,還不如利用這個身體而獲得生存的權利,與其在孩子的面前被撕裂衣衫,還不如自己除去衣物,整齊的疊放,既可以保存衣裳的完整,又可以讓孩子遠遠的躲開,更重要的是,這是份可以換取金錢的職業,有錢,才有生活。

  在大嬸離開後,妖精碰到的第一個男人,文質彬彬的模樣,中年男性,眼鏡,分頭,亮皮鞋,看上去像個醫生,或者是大學的教授,要不然就是名律師。但妖精知道,她從那男人的目光中就知道,他看她,那目光都是一樣的,和別的男人一樣,狼一樣的目光。只是出於所謂的道德,還有身份,那男人只敢用眼角的余光瞟妖精,妖精只是輕輕喚了一聲"先生",那匆匆的步伐就改變了前進的方向。妖精終於知道了,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看著在一旁玩耍的孩子,妖精狠了狠心,終於開口道:"我跟你走。你給我錢!"

  尊嚴,一旦第一次被放棄,它就將永遠的被放棄!

  妖精開了口,便進入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城裏幾家大型娛樂場所都邀請妖精加盟,以吸引顧客。當妖精在燈紅酒綠的吧廳,燈光絢爛的地下舞城,看見以前只曾聽說過的場面時,她不敢相信城市裏有著這樣的一面。當妖精看到那些地方竟然有那麽多男性客人時,總算明白了為什麽會有這麽的妓女。妖精卻在踏入人生轉軌的關鍵時刻,暗中許下了狠毒的誓言,她只是為了求生而出賣肉體,決計不叛離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