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吸引 第1節 打籃球的女孩(第3/4頁)


  我因此想到馬克?吐溫在《競選州長》一文中寫到的場景:白的、黑的、黃的,一大群五顏六色的不同膚色的孩子沖上主席台,抱著他的腿叫爸爸。

  當然了,這是作者辛辣的諷刺,不過倒也證明,他至少是個名人。

  可我呢?2008年的這個冬天,我還不到二十八歲,未婚,忽然就被人當成了某人的爸爸,撇去被動占了便宜的意思不談,實在叫我有點不爽。

  隔著臥室的房門,睡得迷迷糊糊的默涵,把我當做輝輝的爸爸,這大概還能說是聽錯了。而開門之後,直到我離開之前的幾個小時,我和她面對面,她還是認錯了人,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問題是:輝輝是誰?

  我的問題也不算刁鉆:“你們看,昨晚,她多次提到輝輝這個人,還把我當成輝輝的爸爸,那麽,你們就從來沒有聽到過輝輝這名字嗎?”

  “沒有。”這一次是段哥開了口,“平時會有我們夫婦倆的朋友來家串門,不過沒有人或者誰的孩子叫這名字。”

  “默涵帶同學回過家嗎?”

  “沒有,我們也希望女兒能多和朋友來往,不過她從來沒往家帶過人。”這是李姐在幫襯。

  “那就很難理解了。我被誤認成某人的爸爸,倒可以放下不談。問題在於,輝輝到底是誰?這人是男的還是女的?聽昨天她說話那意思,大概是個男孩吧?”

  他們半信半疑地點點頭。

  其實我也拿不準。

  從默涵一口一個“輝輝”地叫,對於一個十七歲的花季女孩來說,把輝輝當成男孩子來看,算是比較靠譜的。不過,既然我是輝輝的爸爸——呃,就當是吧——那默涵對我那股子親切勁,就有些與眾不同了。其實不止是親密,而是拉拉扯扯的有些小曖昧——有姑娘沒事跟未來的老公公這樣的嗎?

  唔……我承認我的腦子裏一鍋漿糊。這事情太過蹊蹺,我實在理不出頭緒。

  “關鍵是,我們也不知道那孩子全名叫什麽呀!”段哥一語中的。

  這樣就不好找人,找不到人,也就很難了解到他倆之間到底出了什麽事。甚至,我連輝輝是不是真的存在都不清楚。

  這案例幾乎無從下手。

  我習慣性地又嘆了口氣。

  忽然,李姐神秘地眨了眨眼,有些話,要啟齒,好像又不知道該怎麽說。我當然不能放過這個大好機會,立刻追問:“李姐,您好像想到了什麽。”

  “是,是,小艾,你瞧,我們管孩子比較嚴格,不過呢,也給她充分的自由。我想想啊,大概是一年多以來,默涵她都在寫日記,您說那裏面會不會……”

  我通常是不主張父母偷看孩子日記的,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假如偷看了日記,能有效預防孩子出現嚴重問題,倒也說得過去。很多時候,等出了事,亡羊補牢就沒什麽意義了。

  “哦!”我馬上說,“這很好,但是您從沒有看過那日記是嗎?”

  “是。”

  “能拿給我看看嗎?”

  “這個……”李姐馬上改了口,“小艾,你別誤會,我們當然信得過你,只是……”

  我等她把話說完。

  “只是,這很難做到。因為默涵她幾乎每天都會寫那本日記。其實我也很好奇,有幾次給她端茶送水果,碰上她正在寫,她馬上就把我給推了出去。我很好奇,但是一直不願意侵犯孩子這點隱私……”

  “哎呀,你跑題啦!”直性子的段哥受不了老婆這麽婆婆媽媽的,插嘴說,“小艾,總之吧,那日記我們誰也沒看過。默涵把她放在抽屜裏,可是她幾乎每天都要寫,所以直接拿來給你看不太容易。”

  “那就去復印唄!抽屜上鎖嗎?”

  “不上。但是就怕她在日記本上做什麽手腳。萬一她看出來我們動過,那就麻煩了。”

  青春期的孩子都比較敏感。想了想,我便說:“嗯,這樣吧,回頭我跟你們一起去看看,默涵總還是要上學的。”說到上學,我忽然愣住了,今天是周日,段哥、李姐來找我,莫非把默涵一個人丟在家裏?這可不大安全。

  李姐馬上否認了我的擔憂:“不,昨天家裏出了那樣的事,我就給我哥哥他們兩口子打了電話,現在他們在家裏陪孩子,所以我倆才借機會出來的。”她低頭看看表,“也不能太長時間,一會兒我們還得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