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分身 三十六、提出分手的人會被拋棄

第二天睡到自然醒,心滿意足地起了床。照照鏡子,一切都好,洗漱完畢,我打了兩個電話。

第一個電話,是打給那個差點被兒子推進河裏淹死的父親。由於他對孩子生活近乎專斷的幹涉以及不知悔改的態度,我憤而撒手不管了。可是,既然生活還有選擇的機會和權利,我決定再跟他談一談。

有些可惜,不過也是情理之中,我說了十幾分鐘,這位父親只回答:“謝謝,我會好好考慮的,給您添麻煩了。”傲慢而自負,就像太陽王路易十四面對他的臣子。

第二個電話,是打給李詠霖的,電話很快接通了,一如平時,他仍是一副感激的口吻:“艾先生,這兩天也沒時間見你,真對不起,楊潔的事,給你添麻煩了。”

“楊潔情況挺好,李哥你暫時可以安心了。”

“是是,我也聽她姐姐念叨來著,多虧了您。您是不是要說評估的事情?那東西,有時間就做,沒時間就算了,沒關系的。”

評估,是我向當事人或家屬提交的一份報告,涉及病人目前階段的狀態評述,與診斷書稍有不同。鑒於楊潔自殺案例的特殊性,以及不去評價自殺者的原則,所以這類東西只能給家屬看。

“不,我給你打電話,是為了別的事。”

電話那頭,他遲疑了片刻,“是不是該付治療費了?還是您有什麽需要幫忙的,請盡管說。”

“好,李哥,我很關心你現在的處境,所以,如果您有什麽煩心的事,也不妨和我談一談。”

“談一談?”他顯然被我弄糊塗了,反問道,“怎麽,你是說我也要看病嗎?”

“您誤會了,我沒說您有病。我只是覺得或許您有些地方也會需要幫助。你和楊潔的離婚,是誰先提出的?”

“是我。”他好像有點聽明白了,頓了頓,“對不起,我之前太忙了,可能忘了告訴您。是我提出來的。”

“您告訴過我。我只是想說,很多人都把婚姻關系過度簡單化了。”托爾斯泰說:“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樣的,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

幸福的婚姻,哪怕是平庸的婚姻都是不言而喻的。可任何一段婚姻,一旦面臨破裂,其過程必然是痛苦的。在旁觀者,也就是親友的眼中,總有一個人是“提出分手的人”,另一方是“接受分手的人”。因而現實生活中,兩人同時說拜拜的情況並不常見。

提出分手的人,往往是最容易被人誤解的人。他們需要承擔內疚、恐懼和離婚後同樣的痛苦(第三者情況除外,不在本案討論中);並且,他還會被誤解成自私的人,是個“拋棄愛人”的人,他一點兒都不忠誠!總有些人,會落井下石地去打擊提出分手的人;即使沒有這麽殘酷,他們也往往會站在接受分手的人的立場上,故意漠視提出者。

到底誰對婚姻最不滿?到底誰才是受傷最深的人?誰竭盡所能想讓婚姻起死回生?很可笑的是,除不道德的外遇情況外,往往試圖挽救婚姻的人,恰恰是大家所說的提出分手的人。當然,提出分手的人,有他的優勢。他們已從情感的驚濤駭浪中上了岸,下了決心,不再白費力氣掙紮於破裂的感情中;他們可能已經對分手後的事情做了打算。但是,他們仍然最可能是被親友拋棄的人。

要知道,提出分手的人,也需要支持。

被拋棄的人,能很輕易地從家人朋友那裏得到同情,盡管他們可能是婚姻破裂的潛在始作俑者……因為在婚姻最後的戰役中,他們被要求離婚,被“拋棄”,因此得到了良心道義和輿論上的最大支持。他們受到格外的關照,總是有人圍在身前身後。然而,過度的關照和同情,反而會成為邁向獨立新生活的最大阻礙!楊潔便是一個最好的例子,尤其是在她自殺之後,關注楊潔的人越來越多,甚至還包括那個慫恿她找大師的朋友——沒準人家也是好意。

然而,離婚的雙方其實都是受害者。我試圖合理地,不帶感情se彩地告訴李詠霖,從離婚到楊潔自殺的前前後後,他始終都是那個沒得到支持的人,他還需要盡所能地養家,以及支付生病孩子的巨大開銷。

於是,我很關心他,希望能和他談一談。

最有趣的是,幻覺認清這個問題,比我的意識要早。John把這稱為一種“天賦”,他說:“你的幻覺超前於你的意識,這就是你的天賦!你會對天賦耿耿於懷嗎?當然,它來勢洶洶,也許會讓你有些驚恐不安!”

李詠霖耐著性子聽我把話說完,反問道:“怎麽,現在我反倒成了病人嗎?對不起,艾先生,我很感激你的理解,可楊潔才是真正該接受幫助的人。”他把重音放在“真正”兩個字上。